第13节

    阮之之:“……”
    大概五六分钟之后,时砚把车停在路边上一家名叫“卢记面馆”的店面,阮之之下车看了一眼,这家面馆里的客人很多,人头攒动,看起来生意非常火爆。
    鼻子嗅到店里传来的香气,阮之之呼出一口气,十分凑巧,看来时砚也喜欢吃面。
    两个人刚走进去,正好有一桌客人吃完了在结账。老板将桌面清理干净,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
    大概也就十分钟左右,两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就端了上来。
    早已饥肠辘辘的阮之之伸手刚要去端碗,下一秒立刻被烫得眼泪汪汪地缩回了手。时砚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一副“你好麻烦”的样子,伸手把放在桌面边缘上的其中一碗面端到她面前,然后拿了一双干净的筷子,不紧不慢地把牛肉面上浮着的香菜全部挑出来,最后才把筷子递到她手上:“吃吧。”
    阮之之惊讶地抬起头:“你知道我不吃香菜?”
    时砚轻笑:“阮之之,你身上还有很多的习惯,我都知道。”
    “上次去a大的时候,我听顾念说,你曾经也在加州洛杉矶分校读书。我们……是不是之前在哪里见过?”阮之之沉默半天,终于还是下定决心,问出了这句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起就一直想问的问题。
    时砚却没有回答她,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然后不紧不慢地拆开手上的筷子。
    他的眼睛垂下来的时候,由于睫毛很长,总是会让人看不清眼神。就像此时此刻,他静静坐在这里,不动声色,阮之之完全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这个人好像什么都知道,却又什么都不说破,尽管洞若观火,却只是作壁上观。
    半晌,时砚开口,清淡的声音像教科书般毫无情绪:“大二那年在图书馆,我将自己不满意的论文初稿扔进垃圾桶里,你正好坐在我后排,以为我是扔错了东西,又从垃圾桶里捡起来,还将每一张纸页都压平了还给我。我当时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
    “阮之之,我们曾经见过不止一次,你真的对我毫无印象吗?”
    他抬头看她,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恍如初见那次一般,汹涌热烈,眼底缠绕着的情绪幽深又脆弱。
    阮之之的眼睛慢慢睁大,惊讶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不是她的错觉,他们真的曾经见过。
    “原来……是这样啊。”下意识地抿起唇,大学时期的光景如浮光掠影般在她脑海中一闪而逝。关于时砚提起的图书馆这件事,阮之之的确是有那么一点记忆的,只不过她当时只是出于好心举手之劳,根本就没有在意时砚长什么模样。
    或许真如顾念所言,大学四年,她一颗心满满地全都扑在李司晨身边,对于周边的风景和人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过。
    时砚看着她的表情,眼神有稍许黯淡,放在桌下的左手紧握,指甲陷入掌心。
    他想伸出手触摸她,拥抱她,甚至是占有她,禁锢她。在时砚过去七年的人生里,他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可以拥有阮之之的话,哪怕要拿他的灵魂去跟魔鬼做交易,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双手奉上。
    七岁丧母,而后他亲手将生父送入牢狱,判处无期。从此之后周围的亲戚同学视他如洪水猛兽,说他克父克母,情淡福薄,是天生灾星,不祥之人。
    时砚的人生没有光明,没有温暖,更没有爱情。他的影子和灵魂一样阴暗,心脏和肉身一样冰冷。
    他曾以为世界是地狱,而他的出生是原罪,直到遇见阮之之。
    如果他是一只无法控制自身言行与思维的野兽,也许早就将阮之之拆吃入腹,这样就能与她骨血相融,永远厮守。
    可是他更希望能够得到她的灵魂。
    因为他早就交付了灵魂。
    时砚垂眼,眼睛里升起一团火,映着天光明了又灭,他深吸一口气,努力控制住脑海中嘶吼挣扎的野兽。
    “面要凉了。”
    陷入沉思的阮之之一怔,顺着他的声音回过神来。
    眼神不由自主地盯着时砚,看到对方仍然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阮之之想,大概他只是对自己之前的“帮倒忙”留下了印象而已,如果自己因为这样的小事就一厢情愿到认为他对自己有意思,那也太恬不知耻了。
    这么想着,阮之之倒也瞬间释然下来,拿起筷子刚打算继续吃面,突然觉得身后好像有一股视线在盯着自己。皱了皱眉头回过身去,只看到面馆门口有一个黑色身影擦过她的眼睛一闪而逝。
    这个身影熟悉万分,就算烧成灰都不能错认。
    一瞬间天地无声,阮之之握着筷子的手指无意识地开始发抖,连身体都变得冰冷。
    ☆、17.c8·婚纱
    阮之之想,她大概还是太高估自己了。
    她真的没有办法忘掉李司晨,只要那个人再次出现在她眼前,就像七年前一样,她还是输得一败涂地。
    工作的时候一整天都是一副心神恍惚的模样,就连午休时到茶水间接水都不小心洒了自己一身,旁边的陆婉仪以为她是生病了身体不舒服,担心地不得了:“之之,你没事吧?我看你今天一整天状态都特别差,要不要请假去医院看一下?”
    阮之之摇摇头拒绝,嘴角勉强牵起一丝笑来:“你放心啦,我没事,可能是昨天晚上失眠,所以今天精神不太好。”
    在阮之之的再三保证下,陆婉仪才勉强放下心来去工作,阮之之把头深深埋在办公桌上,继续神游。
    那个身影千真万确就是李司晨,她不会认错。
    他真的回到a市了,可是他在美国呆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在现在的事业上升期回来?
    脑海中有关于那个人的回忆浮光掠影般一一闪过,他笑起来的样子,他在操场上打篮球的样子,他喝多了笑嘻嘻揽住她肩膀的样子,还有,他对别人说和阮之之只是朋友的样子。
    脑子里乱七八糟什么念头都有,阮之之下班后就直接打车回了家,一个人窝在沙发里发呆。
    她拉开窗帘,看着窗外的灯火声色,觉得自己这幅魂不守舍的模样很傻。李司晨之所以回来一定有他自己的原因,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都跟她半点关系也没有。
    阮之之抱着枕头缩在沙发里胡思乱想,连时间的流逝都忘记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自己的手机铃声响起来,思绪被迫拉回到现实世界,阮之之艰难地往外挪了挪身子,伸手把茶几上的手机拿起来。
    “宝贝儿,干嘛呢,想我了没有呀?”
    电话那头是顾念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年轻,娇媚,有活力。
    阮之之伸了个懒腰,把手机放在耳侧,有气无力地回答:“在家闲着呢,大小姐有什么指示吗?”
    “既然你没事儿,陪我去试试婚纱吧,还有几天我跟程风瑾就要举行婚礼了。”
    听顾念娇滴滴的声音这么一说,阮之之才恍然发现,时间过得这么快,转眼间就要到顾念和程风瑾的婚礼日期了。
    下意识地咬了咬唇,她抓了抓头发,有些抱歉地回答:“哎呀,抱歉啊亲爱的,最近几天光顾着忙工作了,都忘了你婚礼的事儿,我真是要得老年痴呆了。”
    “没事儿没事儿,知道你最近忙,咱俩谁跟谁啊。”顾念毫不在意地笑起来,“那你收拾收拾,十五分钟后下楼,我去你家接你。”
    “好的。”
    十五分钟后,顾念的白色宝马x5准时停在阮之之所住楼栋的门口。
    阮之之打开车门坐上来的时候,顾念两只手正放在方向盘上打着节拍,嘴里还好心情的哼着歌,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
    阮之之笑,忍不住揶揄她:“看来我们的顾大小姐对于自己即将嫁出去的这件事情很满意嘛。”
    “咳咳。”顾念扭头看她,一张瓜子脸难得红了红,“哎呀你就不要取笑我了啦,我这几天天天吃不好睡不下的,要不是因为程风瑾特别体贴,特别关心我的情绪,我早就得婚前抑郁症了。”
    “我的大小姐,你就知足吧,别人要是能遇上你这种人生,就算是做梦也要笑醒了。”
    事业成功,无忧无虑,而且即将嫁给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这种幸运,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呢。
    顾念一路跟她说说笑笑,两个人还聊到了很多大学期间的事情,阮之之话到嘴边打了无数个转儿,最终还是没有把她前几天见到李司晨的这件事告诉顾念。
    说了就是输了,这一次,她真的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车子停在一家高端购物商场的地下停车库,顾念停好了车,两个人手挽着手亲亲热热走进商场的电梯。
    程风瑾为顾念选定的婚纱品牌在a市首屈一指,是很多女孩子梦寐以求的结婚礼物。
    对于阮之之而言,这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踏足婚纱店。在此之前阮之之一直觉得结婚对于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况且她一直以来的个人主张也是晚婚晚育,就算现在已经算是半个大龄剩女,也从来都没有考虑过结婚的事情。
    不过,当她真的走进了婚纱店之后,才真真正正地体会到了其他女孩子渴望爱情与婚姻的感觉。因为看着顾念一件又一件地站在全身镜前试婚纱的身影,她竟然隐隐地有些羡慕。羡慕她即将与这个世界上最喜欢的人步入婚姻殿堂,羡慕她可以为一个人披上婚纱戴上戒指,从此不必独自一人存活于世。
    不必像她一样孤独寂寞。
    顾念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前前后后一共试穿了五款婚纱,最后在阮之之的建议下锁定在第一套priness line款和第三套鱼尾摆婚纱。
    阮之之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来来回回地打量,因为顾念腰细腿长,所以这两套婚纱穿在顾念的身上都非常好看。不过她看来看去,总是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顾念是她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阮之之当然希望她能够以最美的姿态度过一生一次的婚礼。
    “请问,你们店里所有最优款式的婚纱都在这里了吗?还有没有其他的给她试穿一下?价格无所谓,她老公有的是钱。”阮之之想了想,还是扭头特意多问了这么一句。
    笑容甜美的导购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随即笑笑,有些抱歉地回答:“本店的确还有一件镇店之宝,非常昂贵,只不过……这件婚纱两年前就已经有客人预订好了,所以我们一直把它收在里间,从来没有拿出来给客人试穿过。”
    阮之之皱皱眉头,有些疑惑的问:“怎么会有人订了两年的婚纱都不来取呢?要不然就是他们的婚礼早就取消了,要不然就是他们有了其他更好的选择,放弃这件婚纱了。你们店也太实诚了吧……竟然一直帮他留到现在?”
    导购叹气,解释道:“不是这样的,那位订购婚纱的先生很早就预付了一笔高昂的定金,并且他有时候走到这里还会特意进来看一看,让我们将这件婚纱为他保留着。”
    顾念听到这里也好奇起来:“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那他的女朋友有来试穿过吗?”
    导购摇头:“从来没有过。”顿了顿又补充道,“其实这件事情我们员工互相之间也一直觉得很疑惑,不过客人的**我们也不敢多打听。”
    “那这个男的长什么样子啊?”
    “特别帅,比电影明星还帅。”导购说到这里也忍不住星星眼,“当时他预订这款婚纱的时候,我们店里的小姑娘都快羡慕疯了。因为这款婚纱是我们的镇店之宝,由店里的海外设计师倾心打造,是纯手工刺绣制作的,并且婚纱上从头到尾镶满了钻石,定价非常昂贵,普通人三四年的工资都不一定买得起。我们私下讨论的时候经常会聊到,觉得他未婚妻简直太幸福了,也很期待那位小姐来试婚纱的样子。”
    顾念跟阮之之听到这里,对于这件婚纱的兴趣越来越大,三个人干脆热火朝天地聊起来。不过最后顾念还是选择了那款princess line的优雅型婚纱,君子不夺人所好,况且人家还早早地预付了定金,她虽然心里好奇,却也没有提出什么过分要求。
    最后在前台刷卡的时候,顾念仍然免不了要感叹一句:“比起这个满分男人,我更想知道他这么幸运的未婚妻是谁。”
    阮之之站在旁边笑笑没说话,只当这是现实生活中稀有的一个童话故事。
    很久很久之后,当时砚带她再一次走进这家婚纱店试婚纱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这个男人早就对她图谋不轨,并且早就确定,总有一天她会嫁给他。
    并且是心甘情愿的嫁给他。
    ☆、18.c8· kiss god
    阮之之陪着顾念试完婚纱,两个人回到车上。顾念发动引擎,手握着方向盘打了个弯,想了想还是开口问:“之之,一会儿你要是没事儿的话,能不能陪我去1943街上的酒吧呆一会啊?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老是空落落的,像是少了点什么似的,你陪我说说话吧。”说罢,还扭过头可怜兮兮地看了阮之之一眼,“好之之,除了你,这些心里话我也不知道该跟谁讲了,你就陪陪我嘛。”
    顾念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她,撒起娇来的模样不仅是男人束手无策,就连心如止水的阮之之,也举手投降。
    1943是a市最具名气的酒吧一条街,里面不管是清吧闹吧还是gay吧一应俱全,是男男女女寻求刺激和买醉的好地方。
    其中kiss god这家酒吧是阮之之和顾念以前的根据地。
    阮之之走到kiss god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店门口闪烁迷离的五彩灯牌,眯起眼睛想了想,自己上一次在这里喝到酩酊大醉,好像已经是两年之前的事情了。
    原来,这两年以来,她对李司晨的感情真的在随着时间流逝慢慢变淡。
    好事。
    舞池里仍旧人头攒动,男男女女挑逗**,舞台上穿着性感的女郎穿着高跟长靴扭动腰肢,偶尔往台下瞥去诱惑的一眼。
    阮之之和顾念一如既往选了一个最角落的沙发坐下来,顾念叫来服务生,豪情万丈地要了两扎啤酒和一瓶58度的威士忌。
    “之之,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阮之之看着她豪气地倒了满满两大杯威士忌,无语:“我的祖宗,我们两个边上连一个男人都没有,要是今天晚上喝完桌面上这些酒,到时候神志不清被人拐跑了怎么办?我就算不为自己的安全考虑,也要考虑到时候你家程风瑾会怎么对我实施打击报复啊。”
    顾念满不在乎地挥挥手:“你现在提到程风瑾,我心里真是满满的纠结……又爱他,又担心。”
    “程风瑾长得帅,事业有成,并且对你一心一意,有求必应。我说,你到底有什么好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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