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第93章 九十三
    孙天佑发现李绮节对自己的酒窝很感兴趣, 笑得愈发灿烂,接下来的时间里,他脸上始终挂着甜腻的笑容,随时随地亮出酒窝, 在李绮节面前晃来晃去:来啊,想戳就戳,随便戳啊!
    李绮节很想对他翻白眼。
    孙天佑说家里有喜事还真不是骗人的:有人再度给李乙说媒。
    李绮节顿了一下, “阿爷答应了么?”
    孙天佑摇摇头。
    李乙意志坚定,重复了一遍自己当年立下的誓言,客客气气把媒婆送走。
    正因为李乙态度坚定,直接拒绝媒婆,孙天佑才敢把这事说给李绮节听。他直觉李绮节和李子恒都不希望家里忽然多出一个继母。
    “还是周桃姑?”
    年前周大丫大病一场, 周家请医用药, 几乎把周桃姑积攒多年的积蓄花光。周家的熟水摊子生意不红不火, 勉强够母女几人度日, 周桃姑挑挑拣拣这些年,一直没再相中其他人。
    到底是多年的街坊邻居,周大丫病的时候,李绮节抽空去看过一回,当时周桃姑对她的态度不冷不热。她看得出来, 周桃姑还因为当年的事耿耿于怀。
    孙天佑偷偷瞅一眼李绮节, “唔,是卖熟水的周寡妇。”
    李绮节垂眸不语。
    孙天佑懊恼不已,早知道李绮节会不高兴, 他就不多嘴了!
    天际飘来一团黑云,一群身姿矫健的大雁从山林上空飞过,迁徙队伍寂静无声,惟有秋风刮过林木的萧瑟声响。
    宝珠大着胆子道:“三娘,咱们还进城吗?”
    李绮节眼神游移,埋着头踌躇半天,仍然理不清思绪,叹口气,“不,咱们回李家村。”
    球场里爆出一阵又一阵震耳欲聋的喧哗声,几乎能震碎赛场上所有人的耳膜,不过大家已经习惯了。
    皮球滴溜溜打了个转,落进球网里。
    场边的老者吹响比赛结束的哨声。
    “我们赢了!”
    队友们飞奔至李子恒跟前,欢呼着拥抱他。每一场比赛赢球的那方都能拿一笔丰厚的赏金,所有人全力以赴,为的就是能打败对方,获取更多的奖金。可真的置身赛场,感受到观众们的热情,听着四面八方传来的吼声,奖金的吸引力似乎没那么大了,每个人都热血沸腾,一心只想进更多的球。
    赢球的一队回到换衣间,嬉笑打闹,笑语连连。输球的那一方坐在墙角的长凳上,沉默着看他们庆祝胜利。
    花庆福找到李子恒,“大郎,你们赶紧换身干净衣裳,跟我去见一位贵人。”
    “花大叔,我们要去见谁啊?”
    李子恒换下湿透的衫裤,头发重新梳拢抿整齐,还往身上抹了点花露——这是李绮节给他的,闻起来香喷喷、甜丝丝,可以用来泡澡解乏,擦一点在身上,凉浸浸的,还能祛除汗味。
    其他人就没他那么讲究了,套上干净衣裳,抬脚就走。
    “是个官老爷,待会儿他问什么,你们就答什么。他不开口,你们也别多话。”
    李子恒回头瞥一眼跟在后面的队友,压低声音,“不能提三娘吧?”
    花庆福点点头:“能不提就不提。”
    看到李子恒脸上似有忧色,他笑了笑,“没事,只有咱们几个晓得三娘是背后主事的,其他人不知情。”
    比赛之后,人群像潮水一般涌出大门,许多人神情激动,一边往外走,一边大声讨论着什么。
    场里重又恢复寂静冷清,只有一行人留在场中没走。
    金长史环顾四周,默默打量着造型有些怪异的球台和围成圆拱形的一排排座椅。几个小童提着竹篮,散落在席位间,一层层清扫地面。
    球门前响起一串整齐的掌声,“世子爷威武!”
    球网前,一个身着鸡冠紫圆领大襟熟罗长袍服,满鬓风霜的男子抚掌哈哈大笑,“不知我上场的话,能进几个球?”
    “世子爷脚法稳健,必能大杀四方,十个八个都算少的!”
    男子笑得愈发开怀。
    李子恒不认得楚王世子,但队中有人曾进楚王府献艺,为楚王表演蹴鞠白打,认得统管王府内外事务的金长史。看到昔日那个高高在上的金长史带着满脸讨好的笑容,奉承那个衣饰不凡、面相慈和的男人,他不由倒吸一口气,“什么官老爷,这分明是王爷世子啊!”
    老百姓们只晓得楚王乐善好施,喜欢结交才华出众的文人书生。而艺人们虽然属于下九流,但能够常常进出藩王府,对藩王府里头的事情了解得多些。楚王业已是耄耋之年,醉心诗书,深居简出,很少在众人面前露面。王府现今基本上由楚王世子做主,楚王世子十几岁时就被册封为世子,一转眼四五十年过去,这位性情活泼,在民间颇有贤明的世子,也快到知命天年了。
    李子恒面色不变,“世子?就是咱们这儿最大的官老爷?”
    花庆福早就和他说过,要想把新式蹴鞠比赛推广到整个湖广大地,必须先从楚王府那边着手。为了搭上王府里的管事,花庆福前前后后花费三千两银子,没想到竟然真的把世子本人请来了。
    老师傅认出楚王世子,双腿开始打颤。
    李子恒神经大条,满不在乎地拍拍他的肩膀,“又不是北京城的万岁爷爷来了,怕什么?”
    全天下人都晓得老朱家的祖宗是贫苦出身,甚至还出过要饭的叫花子,老朱家从不避讳这一点,加上娶进宫的皇后、后妃都是从民间遴选,老朱家和其他朝代的皇室气质迥异,跟民间老百姓的距离更近。从明初到明末,老朱家的后宫纷争和权位更迭始终带着几分家常人情味,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又理所当然。
    老百姓们畏惧皇权,但胆子大起来时,也敢和朝廷叫板。民间各种讥讽老朱家的笔记小说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老朱家还不是束手无策?
    而且王爷听起来很吓人,可和老百姓们离得太远了。各地藩王虽然是一方权贵,但不能结交大臣,不能领兵,终身不能离开封地,权力有限。除了北地几个手握兵权的王爷敢对紫禁城里的那位阳奉阴违,时不时跳出来蹦跶几下,其他藩王大多数老老实实过日子,楚王一脉的子孙个个低调,安安生生享受荣华富贵,少有恶名。
    据说王府里的老王妃家里原本穷得叮当响,因在选秀中脱颖而出,被册封为王妃,娘家才买得起牛。王府的世子、公子们是老王妃亲自教养长大的,深知民间疾苦,行事和一般权宦人家的纨绔不一样。
    楚王府这一位世子爷更是出了名的平易近人,早年他常常领着奴仆在市井游乐,一言一行都和普通老百姓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有不认识的浪荡子冒犯他,他只是一笑而过。
    花庆福摇摇头,不知该庆幸李子恒临危不惧,还是为这个傻大胆苦笑:“世子爷轻车简行,不想暴露身份,你们把他当成一个寻常富商就行,别拘泥。”
    想了想,特意叮嘱一句:“如果世子爷要和你们比球技,你们晓得该怎么做吧?”
    所有人都乖乖点头,连李子恒都明白,想讨好贵人,就得让贵人高兴,不论比什么,都得让贵人赢。不止要放水让贵人赢,还要放得天衣无缝、自然而然,让贵人看不出一丝破绽,做戏要做得像模像样才行。
    世子果然提出想和李子恒他们讨教球技。
    众人互望一眼,确定好双方人选,摆开架势,金长史抢过哨子,亲自为世子吹响开赛的哨音。
    世子快六十岁了,身子骨仍然硬朗,把长袍塞在腰带里,在半场里跑来跑去,众人控制着节奏,尽量把皮球送到他脚下。
    “哐当”一声,皮球冲破守门员的五指关,灌入球网。
    众人连忙齐声叫好。
    李子恒直喘粗气,陪世子踢球,比他们平时训练累多了。
    世子毕竟年纪大了,跑完半圈球场,脚步明显变得沉缓起来,跟随的侍者生怕他伤着,想叫停比赛,又怕惹他不高兴。跟在球场旁跑来跑去,不知该怎么办。
    惟有金长史从容不迫,越众而出,走到世子跟前,很有眼色地送上擦汗的手巾。
    其他人顺势上前恭维奉承,李子恒他们默默退到一边。
    世子还没过瘾,不过他素来随性,不想逞强,甩甩胳膊,走向场边:“这玩法新鲜,谁想出来的?”
    世子平时很喜爱玩蹴鞠,传统的蹴鞠讲究技法花样,注重形式,好看是好看,玩起来却有些单调乏味。不像他今天观看的比赛,简单直接,但酣畅淋漓,激情澎湃。整场比赛期间,他一直目不转睛,看得如痴如醉。
    金长史看向花庆福,花庆福笑答道:“船工们平时闲着无事,偶然学来的玩法。”
    金长史面露诧异之色,世子明显是要奖赏修建球场的人,这可是千金难得的大好机会!能在世子跟前露脸,就等于多了一座稳固的靠山,以后的好处多着呢!花庆福竟然轻易放过了?
    花庆福把头埋得低低的。如果让人晓得球场真正的主人是李绮节,别人会怎么议论且不说,金长史估计会头一个变脸,要么觉得李绮节别有用心,要么因为看不起李绮节的女子身份而怒火中烧。这些年别人都以为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其实他只是在替李绮节跑腿。交游越广阔,认识的人越多,他越来越能明白李绮节为什么有那么多顾虑。商会里的人都是人精,心眼算计层出不穷,如果他们发现李绮节的存在,早就一窝蜂扑上来喝血吃肉了。王府是座好靠山,但牵涉的东西也更敏感更复杂,暂时不能让金长史看出李绮节和他的关系。
    侍者们簇拥着世子走远,几个面白无须的内侍留下分发赏赐。
    离开球场前,世子忽然咦了一声,指着路边一间酒肆:“那牌子上写的雪泡酒是什么酒?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酒肆不大,只卖酒水,不供茶饭。店里窄窄一小块巴掌地方,除了几列盛放酒坛的木架子,再就是一座木板围起来的简陋柜台。伙计站在柜台后,为人打酒。客人很多,他手脚并用,打酒、收钱、扯皮,在咫尺柜台间转来转去,忙得陀螺一般。
    幌子下两溜排得很长的队伍,一直排到街尾,前头的人装满酒壶,心满意足离开,后面立刻有人跟上,眼看天色将晚,队伍仍然还是那么长。
    店前悬有一块木牌,上面零零总总写了十几样酒名,桂花酒、茉莉酒、玫瑰酒、菊花酒、葡萄酒、黄酒、金华酒、烧豆酒都很常见,唯有一个雪泡酒,一个一杯倒,世子闻所未闻。
    立刻有侍者掏出一把碎银子,前去买酒。排队的老百姓看他们衣着不一般,又个个凶神恶煞的,不敢得罪,纷纷避让。也有不原意让的,在一旁对他们指指点点。
    世子皱眉:“今天是出来玩的,让他们老实一点!”
    金长史连声答应,“世子爷,这酒肆的酒俱是李家酒坊所出,那花相公就是李家酒坊的掌柜,他早就备了两坛好酒孝敬您,就搁在王府库房里呢。这外边店里卖的,肯定比不上送到王府的好。”
    雪泡酒和一杯倒金长史都品尝过,味道确实独特。雪泡酒酒液金黄,泡沫雪腻,入口微苦,喝下肚之后才能品出酣畅爽快。一杯倒是烈酒,看似清冽纯净,其实后劲十足,闻起来像一种南边上贡的花露,香气十分馥郁。本来是叫火炮酒的,因为酒性实在太烈,普通人喝完一杯,就醉得不省人事,名声渐渐传开,县里的人都管它叫一杯倒,火炮酒这个名字倒是没人提起了。
    金长史很喜欢喝雪泡酒,暑夏时冰过的雪泡酒滋味最好,他几乎每天饮一壶。而且他收了花庆福的好处,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所以他才会卖力向世子推荐这两种酒。
    他说的是实情,送到王府的两坛酒是上品。当初李绮节光是把酿酒的材料找齐全,就费了不少功夫,为了减少成本,她把自己名下的田地全部开垦出来种莓草和麦苗。李家酒坊的老师傅性情顽固,认为她是异想天开、糟蹋粮食,宁愿卷铺盖走人,也不愿意为她酿新酒。只有划到她陪嫁中的那家酒坊肯听她指派,这才能顺利酿出雪泡酒和一杯倒。
    “哦?”世子兴致盎然,“回去让人送一壶到我房里。”
    ☆、第94章 九十四
    从孟家门口经过的时候, 李绮节恍惚听见一阵婴儿啼哭声。
    “前几天孟七娘带着杨小郎回家来省亲。”进宝看李绮节面露疑惑之色,开口为她解惑。
    “杨小郎?”宝珠眼前一亮,压低声音,“就是黄鹂鸟生的那个?”
    李绮节偶尔提起小黄鹂时, 总是以黄鹂鸟来称呼她,久而久之,宝珠也跟着叫起黄鹂鸟。
    “可不是!”进宝推开院门, “昨天孟家丫头抱着他在巷尾遛弯,我过去瞧了一眼,长得虎头虎脑的,可招人疼,就像和杨五少爷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宝珠皱眉, 扭过头去, 暗暗横进宝一眼:没事儿提杨五郎做什么?!
    进宝撇撇嘴巴, 不甘示弱地反瞪回去:都是陈年往事了, 为啥不能提?
    门房以为家中来客,揣着袖子迎上前,看到进门的是李绮节,吃了一惊:“三娘回来了!”
    “阿爷呢?”
    “官人在房里吃饭。”门房一拍脑袋,“三娘还没歇夜吧?家里没开火, 只有买的笋肉馒头和煎花馒头。我再去外头买点糕饼点心?”
    “不劳您操心, 我去灶房煮一锅鸡丝面就成了。”宝珠提着篓子,径直走进灶房,进宝跟过去帮忙。
    李乙独坐在正厅的案桌前用饭, 桌上只有一碟桂花腐乳,一碟油盐花生米,一碗绿豆稀饭,并一盘拳头大的馒头。他筷子上夹着一只吃了半边的馒头,吃一口稀饭,咬一口馒头,吃得慢条斯理,不慌不忙。
    李绮节站在门边,静静看了半晌,不知为什么,鼻尖忽然一酸,差点掉下泪来——倒不是伤心,而是一时感慨:她马上就要出阁嫁人,李子恒也到成家立业的年纪了,李乙孤身一人留在家中,连个能一起说话的人都没有。他们这样的人家,从来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家人围坐在桌边吃饭时,一般是最热闹的时候,你一句我一句,说说笑笑,吃饭也吃得格外香些。
    “阿爷。”
    她轻轻喊了一声。
    李乙抬起头,“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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