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花朗笑道,“该不会是饿晕在房里了吧,那只馋猫,不带她出门,就不乐意了。”
    “是啊,爹爹和二哥坏,竟不带我一起去。”花铃声音清脆,在一片嘈杂声中十分容易分辨。她心中欢喜,连人都多了几分风采。本就俏美艳绝,这会更是光彩夺目,招惹了许多目光。
    花平生唤她过来,如果不是在房里吃不方便,他也着实不想女儿被人这么瞧看。好在他择了个角落,背对那些人,也瞧不见脸。
    花朗给她倒了杯茶,说道,“品酒是男人做的事,带你去酒窖沾一身酒味,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酒鬼。”
    “也不是哪个男子都有酒量的,来宝哥哥就不会喝酒,可是他却比一般男子更有气概。”
    花平生怎么觉得这上下两句话接得不通?女儿可不是这么逻辑不通的人,自从上回妻子跟自己提了沈来宝和他女儿的事,他联想种种,也知道女儿其实也是喜欢沈来宝的。
    沈来宝每个月会过来跟他做学问,平时又为邻,和他的儿子又是好友,不能说一天能有几个时辰待在一块,但每天总会见面倒是真的。
    这孩子的品行,他喜欢。
    花平生不知她为何突然提起,偏身喊小二上菜时,忽然瞧见有几个汉子眼熟。再细看两眼,才认出那分明就是沈家的护院。
    他顿时明白过来——定是沈家人也在这客栈,甚至她刚才迟迟不下来,说不定就是因为碰见了沈来宝。
    这巧遇实在太过让人惊讶,花平生一瞬间还想他们是不是约好了,不能在明州见面就跑到外头来。可女儿并不是这么鲁莽的人,沈来宝也不会不知道其中弊端,更何况真要这么做,也不会让护院这么明晃晃的走动,这可不是时常运筹帷幄的沈来宝所会做的事。
    而且女儿从出门开始就闷闷不乐,现在忽然有了精神气,可见的确不是提前约好的。
    此乃机缘。
    花平生想到机缘二字,就不由笑笑,这得有多大的缘分,才能去往同一个方向,进同一个小镇,住同一间客栈。
    花朗没察觉到妹妹不同前两日,倒是察觉到了背后总有一股阴森森的气息,似有人盯看自己。他不安回头,却没看见那阴森森的气息是从何处而来。
    他摇了摇头,应该是他多想了。
    “啧,我就说了,就算我坐在他背后,那个蠢蛋也不会发现我,你非得拉我到另一个角落,我眼都要盯瞎了。”
    说话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条腿搭在另一张长椅上,坐姿潇洒得过分,显得吊儿郎当。他悠闲地往那边看着。
    旁边老者微微弯身听他说话,并不在意他语气刻薄,“小少爷,沈来宝的确是住进了这家客栈。”
    盘子一顿,“啊?约好的?”
    “看起来并不是。”
    在家待着无趣的盘子思前想后,终于是在沈家人离开的当晚骑马追来,还以为要赶不上了,谁想竟听见山路塌方。他寻思着以沈金山的性子肯定会挑最好的地方住,于是就进了文贤楼。才刚进大堂,就看见了花平生和花朗坐在那。
    于是他也偷偷坐下,瞧见花朗,倒是把沈来宝的事忘在脑后了。这会一听,颇觉有趣。
    他想了想,忽而一笑。这一笑连管家的心都跟着一跳,见他勾手指,他不由暗叹,随后弯腰听他吩咐。
    片刻听完,他又暗叹——沈家少爷和花家千金这是造的什么孽呀。
    盘子吩咐完,高兴得连饭都不想吃了,他起身要去躺着养好精神,谁想却被管家一掌压住肩头压下,“一日三餐,不能缺。”
    “我外公又不在这,你就不能假装没看见?”
    管家板着脸道,“不能。”
    盘子无法,只能乖乖坐下,末了又说道,“房间我要三楼最大的那间,左右边的房都不许有人。”他想了想又道,“当然,如果隔壁三间刚好是沈来宝小花他们,就算了,给我换另外一间。”
    管家眼底闪过惊异,为他会让步而觉惊奇,“是。”
    盘子说罢,无事可做,又往花朗瞧去,他要是在背后给他放冷箭,他也不会察觉的。这样耿直的人,日后可怎么做将军,要不他真去做军师好了。
    殊不知自己已经被盯上的沈来宝还站在廊道那,一遍又一遍地想着方才花铃说的话。
    这样直爽的小花,他怎么会不喜欢。
    好在她没有遮掩,否则自己真要胡思乱想了。
    楼道残留的一丝香气已经随烟雨飘散,但她的一颦一笑还刻在沈来宝脑海中。想着,又有点喘不上气。
    等回到明州,回到南风小巷,他就去寻她的母亲,攻略未来丈母娘!
    然后把小花娶回家,每天亲一口,每天抱一抱,和她说话,看她绣花。将她闺房里的东西都复制粘贴在他的房间,从此再不是隔壁。
    想的太多,好像事情已成,沈来宝有点晕了。
    晕乎了好一会,听见楼下有脚步声,他才进房间,站在门后开了缝瞧。但脚步声是往右边的,并没有来这。他等了许久,才听见一阵轻微声响,远远都似有清香扑鼻,是花铃身上的淡淡干花香味。
    花铃瞧见沈来宝住的房间门缝微开,也往那边看,这一看就看见了他,正站在门后看自己。她微微睁大了眼,却没留步,只是快过去,才朝他莞尔一笑,又吐了吐舌头,就是不停下。
    沈来宝真想出去抓住她,然后吃掉她,吃掉小花!
    花铃见他干巴巴瞧着自己,奈何兄长和父亲还在同一条廊道看着自己进去,没法停下脚步和他说话,唯有乖巧开门进去了。
    沈来宝立刻往墙壁看去,似能听见花铃在隔壁走动的声音。
    似乎坐下了,似乎在倒茶喝。
    忽然他想到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等会她洗澡闹出水声了怎么办?!
    沈来宝只觉心头一热脑袋也跟着轰隆隆炸出声响,差点就用一秒的时间联想到各种少儿不宜的画面来。
    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沈来宝不想去想这些,可念头一瞬涌出,连控制的机会都没有。他忙打开门准备出去淋个雨冷静冷静,谁想他已然忘了花铃回来了那她的父亲和兄长或许也……
    “宝弟?”
    花朗一声惊呼,将沈来宝心里的火焰噗嗤噗嗤熄灭了。花朗三步并作一步,快步上前,猛拍他肩头,朗声,“宝弟,真的是你,巧啊!”
    沈来宝干笑两声,不知为何有种被抓包的感觉,明明他和小花只是说了几句话,并没有要拐走他妹妹的念头,“巧。”
    “你怎么会在这?”
    “和我爹一起去西关府参加今年的商会,可是没想到前路塌方,就逗留在了这。”
    花朗连呼太巧,花平生没有过去,只是在那边廊道看着,方才他看女儿过去的缓慢脚步就有猜疑,等看她忽然对那门缝似有动作,更是确定。所以那房里出来个沈来宝,倒是一点都不意外。
    沈来宝快步走到花平生面前,同他问好。花平生心中仍在感叹女儿和他的缘分,又觉安心。只因他着实欣赏沈来宝,待女儿又好,做女婿足矣。但他也知道妻子对沈家有意见,所以也不能当面表态支持女儿,免得伤了妻子的心。
    长子的婚事已经成了她的心病,女儿的婚事,一定不能再给她心里添伤。
    比起沈来宝来,不得不说,花平生更在乎自己的妻子。
    他面色温和和他说了几句话,那原本在呼呼大睡的沈老爷忽然起来了,从屋里走了出来,“来宝,我怎么听见你花家叔叔的声……咦?!花老弟,果真是你!”
    都说他乡遇故知,总会多几分亲近感,如今沈老爷就是这种感觉。他连呼太巧,因十分欢喜,便拉着花平生去喝酒,丢下两个小辈。
    花朗知道沈来宝不胜酒力,便没提。可沈来宝不想留在屋里脑补太多,也拉着花朗去楼下喝茶吃花生米。
    四人一走,这廊道上的人陆陆续续从楼下回屋,喧闹的客栈也开始安静下来。
    沈老爷拉着花平生在楼下喝酒,花朗拉着沈来宝在邻桌喝茶。沈来宝见老爹兴致高,也没拦着。他爹除了喜欢纳小妾,还喜欢喝酒。现在纳妾的毛病已经不犯,就光爱喝酒了,难得他高兴,就没管。
    喝酒总比喝茶散场快,毕竟喝茶是不会醉的。
    花平生因记挂女儿和沈来宝的事,颇有多年心愿放下的意味,更因为女儿要真嫁了,那就在隔壁,多好呀。一高兴,也跟着喝了不少。
    花朗颇觉父亲今晚好像高兴开了,也不知道为何这么高兴。不过半个时辰两人就喝醉了,沈来宝便唤了下人来将他们送回房里去,自己继续和花朗剥花生吃。
    “对了,宝弟,你知不知道我妹妹也来了?”
    提及花铃,沈来宝的心就跳了起来,“知道。”
    “要不是太晚了,真该喊她下来一起聊天的。”花朗不知他们已经见过面,叹道,“宝弟,你当真不喜欢我妹妹吗?我妹妹就这样不好?”
    沈来宝认真道,“小花她很好。”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她?”
    沈来宝顿了顿,看着好友真挚殷切的眼神,说道,“我喜欢小花的。”
    花朗见他说得如此自然,还以为这喜欢只是对朋友对小辈的喜欢,自己又叹了一气,“你都不知道那些媒婆,当真烦人。什么都往死里夸,可我一打听,这是哪跟哪,尤其是那个知州的儿子莫公子,表里不一,媒婆把该隐瞒的都隐瞒了,把好处都夸上了天,我母亲差点心动,还劝铃铃选莫家。”
    沈来宝默默为再次躺枪的莫公子点了根蜡烛,一会才反应过来,“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么,花婶婶愿意让小花自己选?”
    花朗点头,“我们家不一样,我娘是不乐意的,可我爹坚持,好像也是劝了我娘好多年,我娘才答应让我们自己选。不过因为我大哥一事,我娘要是真瞧不上那个女婿人选,那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吧。”
    沈来宝知道花续和秦琴一事对花家婶婶的暴击太重,直到现在也没有恢复。听他娘说,如果秦琴能为花家开枝散叶,花家婶婶也不会在意了。可也不知道他们两人怎么回事,三年了还没个孩子。这就更让她恼怒,如今花朗说花家婶婶可能会插手小花的婚事,他也不意外。
    就算主动权真在小花手上,他也想让她母亲点头,毕竟小花和她母亲的感情那样好,他真抢走了小花,那以后她怎么面对她娘?
    沈来宝发现原来要把小花带回家,需要经历这么多难关,而且每一个难关都比做任何事都要更用心,不想走错一步,和她有缘无分。
    “花二哥,要不让小二上一壶清酒吧。”
    花朗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你这一杯倒的渣就不要想着喝酒的事了,我可扛不动你回房。”
    “……”
    “对啊,花二哥说的没错,你就是个一杯倒的渣。”
    两人皆是一愣,只因声音实在是太耳熟了。两人猛然回头看去,那负手蹦着步子过来笑盈盈的少年可不就是盘子。
    盘子轻步走到他们面前,顺势坐下,摆手,“哟。”
    花朗讶异,“你怎么会出现在这?”还没等他答话,他就亢奋了,“缘分!缘分!”
    盘子翻了他个白眼,“缘什么,我是特地追着你们来这的。”
    沈来宝问道,“追着我们来这做什么?”
    “找你们玩啊,我一个人待在明州真的是太无聊了,人都要憋出毛病来了。”盘子拿了颗花生在手,剥了壳吃了一粒,实在是晒得太硬,把剩下一颗丢进“壳山”中,“这里的茶真难喝,不如我们去外面喝茶吧。”
    沈来宝皱眉,“你还没喝过这里的茶吧?”
    盘子微顿,拿了一杯茶就喝了一口,眉头都拧在了一起,“果然难喝,我都成先知了。”
    花朗瞧着被喝得空空如也的茶杯,又倒了一杯,“还是挺好喝的。”
    “我发现一家很不错,一起去吧。”
    盘子今日表现着实反常,沈来宝没动,直到他又喊了一声,两人才起身。
    到了外头,连马车都备好了。盘子自己先跳了上去,两人随之上车。沈来宝见他面色愉悦,似心情大好,可总觉得里头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奸诈……
    他真的对盘子没有偏见,可他做事实在是太不靠谱,也总是不按常理出牌,不能怪他多心。
    他正要问,就见盘子在腰间摸了一把,掏出个白瓷瓶子来,不过巴掌心大。花朗问道,“你拿的这个是什么?”
    盘子眨巴了下眼,“迷魂药啊。”
    “你拿迷魂药有什么用?”
    “废话,当然是迷晕人用的。”盘子说着就将里头米分末倒进手掌里,“这米分真细,也不知道掺和了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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