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李清漪苦笑一下,面色苍白,纤手紧紧抓着皇帝的手背,仿佛是想要从他身上汲取温度和力量。许久许久,她才开口和皇帝说道:“钧儿一向懂事,就算是有意甩开宫人和侍卫,但是这个时候还不回来,那就肯定是出了问题……”李清漪深深的吸了口气,抬目去看皇帝,“陛下,去让苏州知府闭城搜查吧,钧儿的事情乃是重中之重,决不能心存半分侥幸。”
    皇帝点点头,又接了一句:“对外便说是有人偷了我送你的钗子,让锦衣卫去城门挨个搜吧。”一国太子失踪,绝非小事。如今又正在与西班牙和倭国作战,倘若真的传了出去,又会给朱翊钧平添许多隐患和危险,所以只能按下消息,通知官府暗中查找。
    李清漪紧紧咬着唇,下唇咬得发白,几乎要咬出血来:“我就怕……”她的声音微弱至极,仿佛不敢说出口似的,“……我就怕他已经出了城门,那就真的糟了。”
    苏州水路皆是方便,四通八达,倘若真的出了城门,当真是不知要从何处找起。
    仿佛是感觉到了父母惊惶的情绪又仿佛是担心兄长,朱翊钰窝在皇帝怀里,抽了抽鼻子,忽然扯着嗓子呜咽的哭了出来。
    ******
    话分两头。
    朱翊钧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艘旧船的船舱里,船不算大,摇摇晃晃的,颠得人头有点疼。
    这艘船大概先前装过鱼,密封的船舱里是难闻的鱼腥味和腐臭味,其中又夹杂着一些人的汗臭味,各种难闻的臭味混杂在一起,几乎能把人熏得头晕眼花、恶心欲吐。
    朱翊钧放眼望去,周侧皆是和他年纪相差不大的孩子,男的女的都有,大多衣衫褴褛,垂头丧气。他们或是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哭泣,或是挨着睡,麻木枯黄的脸上有着一双呆滞的眼睛,没有半分孩童的神气。
    这一船的人,倒像是一只只臭鱼,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臭烘烘又毫无生气,就等着被人一条条拎出去卖。
    朱翊钧打了个冷颤,这才回过神来,后知后觉的明白过来:自己这是被人拐子给捎带着拐走了!
    他往日里一贯都觉得自己了不起得很——在学堂里,比自己小的没自己知道的多,比自己大的没自己聪明……便是到了外头,爹娘三令五申说是‘不需胡闹瞎跑’他也不放在心上,他觉得自己聪明绝顶,根本就不可能会跑丢或是迷路。他今日出门故意甩开人的时候都想好了,要给爹娘还有早早都买一份礼物,晚上回去的时候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哪里知道,“聪明绝顶”的朱翊钧一转身就叫人拐子给拍晕了给捎带走了。
    朱翊钧这时候终于有些后悔了——他是要来东南乘大船,出去玩,可不是这种船啊。爹娘还有早早现在肯定已经急的要疯了,而他也不知道会被那些坏人怎么处理。
    朱翊钧越想越害怕,心里转过许多可怕的揣测,最后强忍着眼泪定了定神,悄悄往边上挪了一下,凑到离自己比较近的那个黑瘦精干的男孩边上,压低声音问道:“这是哪?我们要往哪里去?”
    那个黑瘦精干的男孩转头打量了一下朱翊钧,黑漆漆的眼珠子就像是琉璃珠,滴溜溜转了一下,没有半分孩童的天真活气,只余下淡淡的讥诮和讽刺:“怎么,你不知道?”他抬抬眼看着一船子的男孩女孩,随口道,“这一船的人里,买来的、拐来的、抢来的都有,全都是要送去卖的……”
    朱翊钧心头一寒,毛骨悚然,一时说不出话来,好半天才追问道:“卖,卖去哪?”
    “那可说不准……”那个男孩拖长了语调,充满恶意的剐了朱翊钧一眼,只把人看得脸色发白,这才老气横秋的应声道:“品相好、性子好、有关系的就买去那些富户;品相好、性子差、不讨人喜欢的就买去窑子;品相差的,那就收拾一船买到外地去做苦力……”
    在他口中,这一船的孩子都不过是任人挑拣的货物,还需选出上中下的来。
    朱翊钧心中越发惶恐,他掐了掐自己的手掌心维持镇静,转头和那个男孩自我介绍道:“我叫朱……”他卡了一下,还记得要保守住自己的身份,于是省略了名字中间的那个“翊”字,小小声的道,“我叫朱钧,你叫什么?”他自幼所受的教育里最要紧的就是看人和审时度势,他看得出来:边上这个黑手精干男孩只比自己略大几岁却能说的头头是道,想必是心有成算的人,这种环境下面,多认识几个这般的人或许会有用。
    那个黑手精干的男孩确实是个明白人,他之前就已经把朱翊钧打量过一次了:衣服看着朴素但料子很好,人又生得白白胖胖、细皮嫩肉——肯定是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说不得就是个被拐来的倒霉蛋。他心情不好也没有安慰人的兴趣,这才故意吓人,最好吓得人不敢和他说话,没想到朱翊钧好似还有点胆子,居然还敢凑上来。他满面古怪的看了朱翊钧一眼,这才淡淡道:“我叫郑虎。”
    朱翊钧这时候已经稍稍镇静了一些,轻声问道:“郑虎你也是被拐来的?”
    郑虎生了一张瘦巴巴的脸,油腻腻又灰扑扑,只有一双眼珠子是活的,听到这话眼珠子就转了一下。他哼了一声,嘲笑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傻,被人随便一拐就拐走了?”
    一贯都觉得自己最聪明的朱翊钧简直不知该怎么应声了。
    好在郑虎也没打算听他应答,接着便道:“我是被家里的老头子卖给人家的。”他对上朱翊钧不可置信的目光,心绪微微有些复杂,语气平平的道,“我娘死得早,老头子又找个女人,一二三四五的生。家里养不活了,那女人就怂恿他把我卖了——反正家里最不听话、吃得最多的就是我……”
    朱翊钧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握郑虎那双油腻的手,安慰他:“没事的……”他一时挤不出安慰的话来,自己代入其中想了想:要是娘死了,爹又娶一个,生好多弟弟妹妹,然后把他和早早都丢出去卖掉了……朱翊钧想着想着就觉得实在太悲催了,自己就先掉了眼泪。他本就又惊又怕,一掉起眼泪,根本就止不住。
    郑虎还真没想到朱翊钧这眼泪这么不值钱。他看着朱翊钧白胖胖的小爪子抓着自己灰扑扑的衣襟和手哭得稀里哗啦,不知怎的忽然觉得心头好像被小锤子敲了一下,又酸又软——他还记得家里的弟弟刚出生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白嫩嫩的,抓着人的衣服就哭个不停。
    郑虎瞪了朱翊钧一眼,粗声粗气的和他道:“别哭了。”他见朱翊钧仍旧哭个不停,心中酸软,便避开周侧其他孩子看过来的目光,悄悄的凑到朱翊钧耳边,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和他说话,“我有办法可以逃出去,你别哭了。”
    朱翊钧呆住了,抓着郑虎衣襟的手指也紧了紧,抬起一张全是眼泪鼻涕的小脸蛋问道:“是,是真的吗?”
    第111章 南巡5
    苏州乃是南方的交通要塞,水陆两道皆是畅通无比,每日从城门出入的商旅皆是不可胜数,如今城门忽然一关,上下盘点,满城搜索,虽说上头讳莫如深但也惹得群议迭起。有人说是倭国的奸细混进来了,这才要搜城;有人说是知府家的姨娘和人跑了,惹得知府恼羞成怒来搜城;那消息灵通的则偷偷摸摸的来和人炫耀,说是皇后丢了东西,这才要搜城……
    说到最后,众人都没个头绪,只是等得等着就开始有些不耐烦了。这城门关一会儿倒也好,平民百姓最怕的就是惹麻烦,尤其是来自官府的麻烦,所以他们也习惯了逆来顺从。可是倘若城门无缘无故的关个十天半月,就算是他们也会生出怨气来——人都是要过活的,对那些做买卖的商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哪里耽误的起。
    苏州城关了城门,前前后后搜查了三天,城门才重新打开,很多人都觉得十分好奇但既然事不关己,自然也就口上说几句就放下了。
    李清漪和皇帝却都觉得心中沉重,其实他们也很清楚朱翊钧很可能已经不在城内,所以关门搜城的时候还派了人沿着水陆两道继续追查。可是,在城内和出了城乃是两种概念——如果说是在城内,那他们还可以安慰自己儿子可能是被什么事或是人绊住了,找一找就能找到了;如果已经出了城,那就说明朱翊钧是落到了什么人手里,那么他的安全问题就显得更加严峻了……
    李清漪连着几日都没睡好,每次一闭眼就仿佛见着儿子受苦哀泣的模样,心如刀割,仿佛泡在黄莲水里,酸苦的不行,恨不能以身替之。故而,她几乎日日都不能安眠,不过几日功夫,整个人就犹如脱了水的花朵,极快的枯萎憔悴下去。
    可是,她也清楚,越是这般时候,就越不能乱了阵脚。她强自按耐住心中的担忧和焦虑,认认真真的把锦衣卫上报来的消息从头看过,细思良久,这才和皇帝道:“钧儿那日甩开宫人和侍卫显然是他自己的突发奇想,那些奸细或是叛党不可能提前知道,所以他不大可能会落到这些人的手上。”她顿了顿,咬住唇,徐徐的说着话,“我看过那日官府的奏报,这几日苏州城里出了许多起孩童被拐的案子,钧儿怕也是不小心落到那些人的手里了。”
    皇帝心里自然也是担心儿子,神色不大好,可他也知道自己乃是一国之君又是一家之主,这般时候必然要撑下来。故而,他仍旧是提起精神陪在李清漪边上,缓步上前揽住她的肩头,抚了抚,安慰道:“锦衣卫那边也是这么说的,他们已经顺着这条线去查了。你也宽心些,那些人本就是为了钱财,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闹出人命的。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这也正是他们把朱翊钧失踪的消息拦下来的主要原因:倘若对方忽然发现自己竟然绑了当朝太子,知道是犯了不可饶恕的死罪,一不做二不休就毁尸灭迹,流亡海外了。
    “所以,不要急。我们现下最要紧的是掩下消息,不要惊动那些人。”皇帝慢慢的道,“锦衣卫已经再查了,不过是几个人拐子,必是逃不掉的。”
    灯光之下,李清漪面色极其苍白。她极慢极慢的点了点头,不由得把头倚在皇帝胸口,轻声道:“你说的我都明白,只是一想起钧儿,我的心就怎么也安不下来……他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落到那些人的手里,还不知道要受什么罪呢……”
    皇帝微微垂首,痛惜的吻了吻怀中人的眉心,顺势吻去她眼睫上沾着的一滴滴泪珠,语调仍旧是柔和的:“不哭了,好不好……你从早上起便没吃什么,脸色这般难看,旁人看了说不得就要起疑心。”说罢,他端起案上已经变温了的燕窝粥递过去,“喝一点,这样才有力气等钧儿回来。”
    李清漪端起燕窝粥,用勺子舀起一勺,还未入口,眼眶都跟着红了起来,眼泪便簌簌落了下去,一颗颗就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一样。
    “钧儿吃东西比早早还挑剔些,和你一样不吃葱花不吃姜蒜,太干、太黏、太腥的他也不喜欢……现下这般情况,还不知道他有没有吃上东西呢……”
    ******
    还好,这时候朱翊钧也正在吃东西,他喝的也是粥,大锅里煮出来的鱼粥。
    因为船上人多,那些管事头头自然有专门的厨子来做饭菜,至于船舱里待卖的孩童则是喝大锅粥,一天两顿,每顿都是算计好的分量——不多不少,勉强能填半个肚子。那些人拐子也都是有经验的,孩子吃多了就精神管起来也麻烦,吃得少了就没力气动和闹,只要不把人饿死就行了。
    煮粥的是在厨房打下手的伙计罗三,他也是被自己老爹荐来,第一回跟着上头的人来“压货”,没什么经验,做的自然是帮忙照顾小孩这种小事。所以,罗三也挺不耐烦的,他在船板上夹了个大锅,往里头加了一部分掺了沙土的陈米,然后又从拎了几条厨房里剩下来的死鱼,加了水一锅子乱煮。
    虽说罗三做的不耐烦,粥也稀得和沙子汤一样,可船舱里的孩子都已经饿了大半天,闻着那香味,眼巴巴的,口水都要掉下来了。等粥被倒在桶里,由着人抬到船舱上的时候,孩子们都很自觉的拿了发下来的破碗去领走——每人只能领一碗粥,之前就有人喝完后想要偷偷排队蒙混再领一碗,最后被管事揪出来,当着所有人的面剥光了衣服狠狠打了一顿。这还是为了之后能“出货”,所以不会打在脸上也不会打太重,可那种羞辱和疼痛足以叫一个懵懂的孩子刻骨铭心。所以,在那之后几乎没人敢再做这样的事情,听话温顺的像家养的猫狗。
    不过,排队不能排第二次,但是插队或是抢位置都是默许的,只要不闹大了,管事的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朱翊钧运气好,来的第一天就碰上了郑虎这么一个能打好几个的,大多时候都能跟着郑虎挤在前面的位置——前面的粥大多都会绸一点,运气好还能分到一点鱼肉。
    今天运气好,朱翊钧的粥里有块挺大的鱼肉,他也顾不得烫,也顾不上挑鱼肉里的鱼刺,赶忙一口先把那鱼肉给吃了。说实话,这鱼肉并不好吃,虽说是从河里现抓的,可是轮到他们的大多都是死鱼或是小鱼,煮粥的罗三又是个吝啬懒惰的,不加盐也不加调料,煮出来的鱼肉不仅闻着恶心还很腥苦。朱翊钧刚开始的时候几乎闻着味就不想吃,为着骨气连队都不排,可饿得狠了,喝几口郑虎给他留下的半碗冷粥,居然还能砸吧着品出里头的“滋味”来——至少鱼肉也算是肉,比起潮湿发霉还有沙土咯牙的陈米来要好得多。
    不过朱翊钧天生聪慧又因为在皇家受过许多“隐性帝王教育”比起其他那些孩子倒是更能看明白那管事的做法:他们正不知不觉的通过这些边边角角的事情来在孩子心里建立秩序、树立威望,就像是训狗一样——通过食物和惩罚来潜移默化,不知不觉间慢慢的驯化这些孩子。当然,或许他们没想的这么深,但是这般做法确实是利于管理和软化态度。
    郑虎不知道这些,但他比起其他孩子更有一种“野性”和“不逊”,偶尔和管事低头也不过是为了低调。他该吃就吃,该睡就睡,心态简直好得不行,但是逃跑之心倒是一直不死。
    不过,如何逃跑这件事郑虎倒是没有和朱翊钧具体说明。郑虎只是告诉朱翊钧,他偷听了过家里的谈话也看过船行使的方向,这艘船虽然绕了些地方接人但最后是要在松江那边的。所谓品相不好要卖做苦力的孩子也是要从松江港口用船载着送去马来或是国外其他地方……
    根据郑虎的说法,如今水上不好逃,所以要等在松江落脚之后再策划逃跑。
    松江的话,或许可以去找姨夫和姨母?听娘说,他们好像就在松江……
    朱翊钧一边喝粥一边想事情,不知不觉间就把一整碗的粥也喝完了。他喝完粥又很是不舍的把碗口舔了一遍,咽了咽口水,仍旧觉得很饿很饿,胃里也烧得厉害,有些疼疼的。他在宫里的时候一日都是三餐再加小点心,吃一点丢一点,偶尔拣几块新奇的糕点饥尝味道,从来也不觉得饿,所以也不知道饿的滋味是这么难受。
    郑虎倒是比他从容的多,舔了一遍碗就靠在边上闭眼休息,顺嘴叮嘱朱翊钧:“你要是饿的话睡一会儿,省点力气,晚上喝粥的时候我会叫你的。”
    朱翊钧有点不好意思:“那你岂不是不能睡了?”
    郑虎嗤笑了一声,转头瞧了瞧朱翊钧,拍拍他的脑袋:“我可比你能扛饿的多,一天两碗粥对我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
    朱翊钧说着说着也觉得有些疲惫了——人吃饱了容易犯困,可倘若吃的不多倒是容易犯累。他把头靠向郑虎的位置,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和郑虎说:“要是我能回家,我一定请你吃很多好吃的……”他闭着眼睛,畅想了一遍,“我家的厨子很厉害的,什么都能做。你要是喜欢喝粥的话,可以叫他给你做燕窝粥、碧梗粥、红枣枸杞粥、三鲜鸡粥……”
    郑虎都没听过这些,可依旧还是能从里面听出有多美味。他舔了舔唇,压低声音:“谁要喝粥啊,都不抗饿。你要不说点肉的?”
    朱翊钧闭着眼睛低低的嘟囔了一句,接着报菜名:“珍珠丸子、红烧狮子头、牛肉炖萝卜、莲子排骨汤、鱼羊鲜、焖羊肉、烤羊腿、炸鹌鹑、红焖大虾、……”
    郑虎越听越馋,哧溜一声吸了一下口水,羞得面颊都是黑红黑红的。他恼羞成怒的敲了一下朱翊钧的脑袋,恨恨道:“要睡赶紧睡,别再给我念了……”越念他越饿。
    朱翊钧只好闭嘴,他捂着胃部抵住那一阵阵的抽痛,心里想:爹娘还有早早不知道今天吃什么呢,早知道那天出门就应该带点糕点什么的……
    他这般想着,想着,很快就陷入了黑甜的梦想。
    第112章 南巡6
    经过了海瑞当初的一番清洗,申时行上任以来又是励精图治——吏治清明,知府贤明宽和,治下依法而行,整个松江上下都颇有欣欣向荣之态,日新月异,已然与之前大有区别。
    内城里青石道路整洁宽敞,往来之人亦是衣衫整洁,甚至偶尔还能看到一些形貌大为不同的西洋人在路上经过。
    比起那些动不动就要驱逐西洋人或是传道士的知府县令,申时行的态度还算是公允,除了几个月一次的外来人口登记调查之外,大体上还是很照顾体谅这些外国人的。故而,松江城这几年在外国的名声也很大,吸引了许多仰慕天朝上国的西洋学者或是富商,他们也纷纷来此经商、学习或是定居,交口称赞松江是“东方黄金之城”。也因此,大明许多客商也渐渐将目光转向松江,将茶叶、丝绸、瓷器等等备受外国喜爱的商品一批批的运到松江出手,无数眼光独到的走商也跟着过来“挖金”。
    短短几年,松江便越发繁荣起来,几乎有赶超苏州和杭州的趋势,松江内城的屋舍店铺的价格也因此跟着上涨,那些人贩子虽然也能勉强住的起但是人太多,官府盘查也甚为仔细,他们索性便住在了郊外的庄子里。
    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孩子刚刚从船舱出来,就被统一赶到了庄子里的地窖里——这里原本打算是要用来关人的,除了见不得光,空气沉闷之外倒也能够忍受。
    只是,这般几番折腾,许多体质差的孩子很快就病倒了,被抬着出去,之后却再没有回来。不只是被卖出去了还是死了。倒是惹得剩下的孩子越发惶恐害怕,胆子小的晚上还被吓得做恶梦。
    郑虎安分的呆了几天,便偷偷和朱翊钧道:“倘若一直都在地下室里,除非被人看中卖下,否则肯定是逃不出去的。”他漆黑的眼睛看上去冷冷的,语气倒是平静得很,“要不然,赌一赌,我们装病吧。”
    朱翊钧吓了一跳,小声道:“要是他们觉得我们病了卖不出去,直接‘处理’掉怎么办?”
    郑虎看他一眼:“所以才说是‘赌一赌’,”他想着朱翊钧年纪尚小,便淡淡的在口上解释道,“他们从我家老头子手里买人的时候花了差不多八两,所以至少要卖十几两才能赚回来。也就是说,每个孩子大概都约等于十几两银子,这些家伙都是为了钱财才会铤而走险,这般的人又怎么会直接就把十几两银子丢水里?”
    朱翊钧听了这话,果真被郑虎说服了。他想了想便道:“怎么装病?”
    郑虎偷偷凑到他耳边:“晚上的睡觉的时候,咱们把衣服脱了,地窖温度本来就低,肯定会受寒的。”他的语气极是很冷静克制,“伤寒很容易就会感染,所以一被发现肯定会被送出去。”
    朱翊钧紧张的鼻尖冒出汗珠,只觉得自己脊背上都要跟着冒汗了,他其实有很多问题想要问,诸如:要是病的太重真的死了怎么办?要是那些人把两个人分开了怎么办?……可是他抬头看见郑虎那双黑亮的眼眸,心中一定,咬了牙没再说话:就像是郑虎说得“赌一赌”,倘若真的等在这里直到被卖出去,估计就更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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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时行今日办完公事,正呆在府上陪着妻子李清容和还在襁褓中的小女儿申如兰。
    他是知道圣驾这几日一直停在苏州的事情,却也不知朱翊钧失踪的事,故而还有几分闲情,一边喝茶,一边笑着和李清容闲话道:“《吴郡志》有一句是‘天上天堂,地下苏杭,虽说松江交通便利,这几年繁荣不少,但真的论起,底蕴上还是及不上苏州和杭州啊。难怪皇上和皇后也在那里停了这么久。”
    李清容这几年生活顺畅,夫妻恩爱,如今又添了个心爱的女儿,心中满足至极,只觉得再没有什么可求的,故而连闺中那些娇气的脾气都少了许多,微笑的时候平添了几分柔美恬静。她听了这话,微微笑了笑,低着头用手逗了逗女儿,笑着应声道:“是啊,不过我估计再过几日应该就会启程来松江了。听说这回连二皇子都来了呢,他只比如兰大了几个月。我娘心里说了好几遍,说二皇子啊‘长得比一般小姑娘都要好看呢’。”
    自来父亲眼里自家女儿总是最漂亮的,申时行抱起闺女,用修过指甲的手指轻轻的戳了戳闺女的红润的脸颊,眉眼含笑,很有几分傻气:“那是岳母没瞧见咱们兰姐儿呢。兰姐儿这般才是好看的!”他低头用额头抵在闺女的额上,碰了碰,逗得怀中的孩子扑哧笑,他这才玩笑着逗女儿,“你也这么觉得对不对,兰姐儿?你最漂亮了~是不是?”
    “是是是,你眼里就你闺女最好看!”李清容被他这“傻爹”的做派逗得不行,一时笑得止不住,嗔怪似的瞪了他一眼,莹润的杏眸里也荡着柔和温柔的笑意,随即才忍着笑点头道:“不过,皇后来信也说了,皇上听说咱们生了个女儿也想得很呢。他们如今正盼着能够再添个小公主,这才算是儿女双全。”
    女儿柔软又娇小,柔弱的好似一点点力气就会伤到似的,申时行小心翼翼的抱着,面上还带着笑,清俊的五官在这样的笑意下也显得尤为柔和。他闻言微微怔了怔,抱着女儿坐在李清容边上,温声道:“其实,我也盼着你再给兰姐儿添个弟弟呢。一儿一女,凑一个百年好合的‘好’字。”
    李清容听到这里,仰头看他一眼,然后郑重的握住他的手掌,十指交握,掌心相贴。她的语调极其温柔,仿佛枝头刚刚绽开的花朵,一瓣一瓣的花瓣徐徐展开,甜蜜而芬芳:“用懋是你的儿子,便也是我的儿子。”她因为生产不久的缘故,面如银盘,皎皎而明净,颇有几分丰盈的美态,“有用懋和如兰在,已经足够了。”
    申时行便是心头微动,伸手揽住李清容的肩,一时竟是感动的说不出话来。
    这世上,总有一个人,爱你胜过自己。何幸得之。
    第113章 南巡7
    朱翊钧的身体其实挺好的,左右宫人照顾的也甚是小心,在宫里的时候打个饱嗝就要喝点消食的山楂茶,打个喷嚏左右宫人就要担惊受怕的去请太医。故而,他从小到大都没什么大病,健健康康的长到了现在。
    如今他却不得不为着得病而故意去挨冻。
    就像是郑虎说得,地窖里温度本就低,晚上的时候更是低。朱翊钧脱了外衣当做枕头垫在头部,果真冻得打了个哆嗦,他晕乎乎的想:还好不是冬天,要不然估计人都要冻成冰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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