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节

    张九抱住果盘,茶几上还放着点心盘,林琅半躺在沙发上,把小腿搭在沙发的扶手上轻轻的晃着,脑袋枕着张九的大腿,往嘴里塞了一块哈密瓜,花蜜瓜的切块有点太大了,林琅吃的很费劲,腮帮子都鼓起来了,小尖牙“咔哧咔哧”的咬着。
    张九看着林琅吃哈密瓜的样子,简直萌的不行。
    林琅一边吃哈密瓜,一边把那头大蒜拿出来,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说:“虽然味道挺冲的,但是好像没有那么可怕?”
    林琅说着要给张九闻闻,张九只是对阴阳的气息很敏感,再说他现在这种身体对阴阳气息都不敏感了,生大蒜的味道,也没有剥开外皮,并不是那么难闻。
    这也是人和吸血鬼的区别,而且张九还比较喜欢吃蒜,当然不是生吃,例如蚝油生菜里炒点蒜屑,味道还不错。
    林琅玩着大蒜,吃了东西之后有点困了,打了个哈欠,小虎牙尖尖的,用舌头舔了一下,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就准备睡觉了,反正一时半会儿也走不了。
    林琅很快睡着了,趴在张九腿上还打起了小呼噜,张九拿着插在林琅家门口的小卡片看了看。
    很普通的卡片,没什么特殊的样子,上面只有一串英文,和那天看到的一模一样。
    张九想不明白的是,林琅也好,被杀的那两个学生也好,他们都是中学生,为什么要杀他们,而且还要故弄玄虚,看起来像是吸血鬼干的一样。
    林琅睡着了,迷迷糊糊的觉得周围有点冷,不知道是不是酒店里开的空调有点太强力了。这个时候还有滑溜溜的东西,顺着自己的脖子轻轻的滑动着。
    林琅“嗯”了一声,难耐的扬起了脖子,伸手去推,就感觉像是家里养的小狗在舔自己一样,林琅笑了一声,说:“别闹……”
    “呵……”
    林琅还以为是家里的小狗在和自己撒娇,林琅是个小狼人,父母都是狼人,因为林琅身份和身体特殊的缘故,不怎么和小伙伴们亲近,怕自己是狼人的事实被人发现,而且父母工作又忙,不经常在家,就给林琅买了好几只小狗,林琅特别喜欢和小狗玩。
    平时和小狗亲近,小狗也会舔林琅的脸,林琅也不怎么在意,然而今天有点不同,“小狗”竟然不是“汪汪”叫,而是发出了“呵”的一声,好像在笑似的。
    而且林琅在迷糊间,突然觉得自己的脖子上有些刺痛,仿佛是被什么尖尖的东西扎了一样,那东西扎在他的肉上,正在努力的往里刺,马上就要刺破林琅的皮肤了。
    “嗬……嗬……”
    林琅的呼吸突然加重了,他感觉自己的脖子好像烧起来了,那种感觉很微妙,刚刚还觉得冷的身体,突然就沸腾了起来,而且不只是弥漫在脖子间,还往头顶上冲,还往难以启齿的地方冲。
    林琅猛地睁开眼睛,“嗬嗬”的喘着粗气,他使劲仰着脖子,猛地感觉胸口很沉,似乎有什么东西压着自己,伸手去推,却摸到滑溜溜的衣服,丝绸质地的。
    林琅感觉到自己下面有点抬头,实在太羞耻了,而且太吓人了,他还没有过这种奇怪的感觉,但是林琅已经是初中生了,也学过一些人类的生理卫生知识,顿时夹紧双腿,嗓子里发出“唔”的呻吟声。
    “呵呵。”
    耳边又传来了笑声,脖子上的桎梏突然就消失了,林琅猛地粗喘一口气,睁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人,莫尔斯稍微抬起一点身体,双手撑在沙发上,支在林琅的耳边,笑着说:“你的反应真有意思。”
    林琅迷茫的睁大了眼睛,水蓝色的眼睛里全是迷雾,红彤彤的眼睛一圈都红了,红色的嘴唇微微张开,喘气的时候露出鲜红的小舌头。
    林琅还没反应过来,莫尔斯已经轻轻摩挲着林琅的脖子,上面有两个红色的印记,但是绝对没有破皮,只是稍微咬红了。
    张九去洗手间了,众人准备离开酒店,回端木晋旸的公司,最后签订合同,结果大家刚走出房间,端木晋旸去接电话了,莫尔斯就看到包间的外屋,小狼人竟然毫无防备的睡在沙发上,露出光洁的颈子。
    那奶白的颈子线条流畅,有些纤细,还是个可爱的小狼人,莫尔斯难免有些来了兴趣,用吸血鬼的獠牙轻轻咬住林琅的颈子,血液的香气意外的浓郁,那种可怕的香气差点迷失了莫尔斯的理智。
    要知道莫尔斯是高级的吸血鬼,他活了很久很久,从没有这么克制不住自己的时候,莫尔斯咬住林琅的颈子,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侍着林琅奶白色的脖子。
    而林琅还在梦中,完全没有任何防备,他从没见过这么无防备的狼人,而且这个小狼人在梦里竟然还在笑,伸手推着自己胸口,那感觉仿佛异常亲昵一样。
    还好莫尔斯理智比较坚定,不然真的就一口咬下去了。
    林琅睁大了眼睛,意识好像有点回笼了,顿时脸上一红,一小半是羞耻的,因为吸血鬼真的太狡猾了,林琅早就听说吸血鬼是没节操的物种,他们在吸血的时候会给予猎物巨大的快感,猎物被相中之后,并不会感觉到恐惧和疼痛,反而会感觉到巨大的快感。
    林琅觉得自己肯定是被没节操的吸血鬼咬伤了,所以才会有那种奇怪的反应,另外一半则是气愤的,吸血鬼不只狡猾,而且还很卑鄙,竟然趁自己睡着了偷袭自己,一点儿也不堂堂正正。
    林琅气的白皙的脸通红通红的,使劲蹭了蹭自己的脖子,莫尔斯顿时兴趣更大了,笑着说:“别蹭了,我没咬伤你,如果蹭出血来,我可不保证自己有那个意志力。”
    他说着,敏锐的发现林琅的双腿有些别扭,蓝色的短裤搓的很靠上,两条又白又长,还有点小肌肉的腿露在外面,尴尬的夹着。
    莫尔斯顿时笑了起来,说:“嗯?小狼人竟然在发情期?”
    林琅被他一说,顿时脸色“噗”的一下红透了,虽然林琅在狼人的种族里还没成年,不过已经开始有发情期了,就好像青春期一样,当然不是很强烈,林琅几乎感觉不到,是在没有外无刺激的情况下感觉不到。
    林琅第一次感觉到,竟然是被莫尔斯这个没节操的蝙蝠刺激的。
    林琅被莫尔斯那种赤裸的目光弄得满脸通红,呲着牙,使劲呲了一下,但是他这个表情一点儿也不凶悍,小狼人的表情反而很可爱,莫尔斯没忍住笑了一声。
    结果林琅被气急了,机智的林琅快速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嗖!”一声就扔过去,莫尔斯根本没当回事,小狼人的武力值对自己来说就是负五渣,根本完全不需要惧怕,然而就听“当!”一声,那飞过来的东西正好打中了莫尔斯的胸口。
    咕噜噜……
    那圆溜溜的东西砸中莫尔斯胸口之后,掉在地上,弹了一下,然后快速的滚了两滚,滚到了门边上。
    竟然是那头大蒜!
    莫尔斯的目光一瞬间就凝固了,刚刚还优雅的微笑,结果笑容真的消不下去了,立刻使劲擦着自己的胸口,还有点气急败坏,哪还有忧郁绅士的感觉。
    莫尔斯一边擦自己的胸口,一边说:“你这小鬼,嘶……”
    莫尔斯还在擦胸口,结果没想到小狼人竟然开始反击了,林琅从沙发上快速的一蹦,瞬间跳了下来,“嘭!”一声,将莫尔斯一推,压在墙壁上。
    莫尔斯没有防备,顿时有些傻眼,结果就觉得手臂一痛,小狼人竟然直接把他的袖子一推,然后大口就咬了下来,“嗷呜”一下,咬住他的小臂。
    林琅一脸发狠的表情,不过也没有真的咬破,莫尔斯手腕上一圈小狼牙印,形状还圆溜溜的,相当整齐。
    林琅咬了之后,立刻跳开好几步,仰着自己下巴,用水蓝色的眼睛瞪着莫尔斯。
    莫尔斯一阵怔愣,连胸口都忘擦了……
    就在这个时候,张九推开了包间的门,门板打到了地上掉落的大蒜,大蒜“咕噜噜”又滚了两下。
    张九诧异的看着地上的大蒜,又看着屋子里仅剩下的一只小狼人,还有一只吸血鬼,而吸血鬼的胳膊上竟然还有个小牙印儿,立刻觉得不妙,招手说:“林琅。”
    林琅赶紧跑过去,抓着张九的手跑了,临出门之前,使劲踹了一下地上的大蒜,踹到莫尔斯边上,还对莫尔斯吐了吐舌头。
    莫尔斯看着自己小臂上的牙印,不由得笑了一声,喃喃的说:“原来狼人也这么有意思。”
    林琅跟着张九回了办公室,还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脖子,说:“帮我看看,脖子是不是流血了?”
    张九看了看,说:“没有,就是红了。”
    林琅气愤的说:“该死的蝙蝠,下次我出门带十头大蒜!”
    张九下午有个案子要看风水,不过不需要出外勤,只是写一份报告就可以了,林琅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无聊的玩手机。
    他把手机打开,先玩了玩小游戏,结果没得玩了,无聊的打开了照片夹子,一张一张的翻起来。
    张九写完了报告,用邮件发出去,就看到林琅趴在沙发上,不知道干什么呢。
    张九伸了个懒腰走过去,林琅挪开一点儿,让张九也坐下来,原来林琅在看照片。
    林琅的照片有很多,不过多半不是自己,而是自家的小狗,林琅很自豪的给张九看,林琅家里的小狗超级多超级多,多到数不清。
    一窝狗,起码也有十只,看得出来林琅虽然总是摆着一脸臭屁的样子,其实很怕寂寞,不然也不会周六跟小伙伴们来游乐园玩了。
    林琅最开始养的是一只西伯利亚雪橇犬,其实就是雪橇三傻之一的哈士奇,传说中小时候长得像萌系正太,结果长大之后就变成猥琐大叔的哈士奇。
    林琅说:“爸爸刚带回来的时候,跟手心一般大,一点儿也不夸张,结果现在就变得这么大了。”
    张九目测了一下,这只哈士奇起码有六十厘米高,做鬼脸的时候特别二,不过正经的时候竟然还有点酷帅的感觉,毕竟也有狼的血统。
    林琅说:“回去时候我要回家一趟,我得给我家的狗狗喂食,不然他们今天晚上要饿肚子了。”
    张九点点头,说:“那下班之后先去你家。”
    林琅又翻了翻照片,后面是在游乐嘉年华照的,在鬼屋里其实不允许照相,因为闪光灯什么的会破坏气氛,不过好几个学生还是偷偷照相了,照的还挺多,发给了林琅不少。
    林琅也入镜了好几张,林琅指着一张说:“啊,这个拍到工作人员了。”
    张九探头看了一眼,的确拍到了工作人员,背景很昏暗,是钟阳和那个女孩拉着林琅在自拍合影,结果后背景是一扇半开的门,从门里走出来一个工作人员。
    林琅看到那张照片,想要删掉,毕竟有人乱入了,拍的不好,结果又没忍心删掉,因为这张照片里有两个再也不能合照的人。
    林琅叹了口气,把手机收起来,张九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别难过了,下班想吃什么,我家里可有大厨掌勺,你可以随便点。”
    张九和端木晋旸下了班,端木晋旸开车准备回家了,结果就看到莫尔斯的车也从地库里开了出来,莫尔斯坐在后排,有专门的司机开车,司机也是个吸血鬼。
    莫尔斯把车窗降下来,笑着说:“小家伙。”
    林琅根本不理他,而且升起了车窗。
    莫尔斯耸了耸肩,对着车窗里的林琅摇了摇手,然后就让司机把车子开走了。
    张九他们回了家,端木晋旸把车子直接开到了林琅家门口,林琅准备给他家的狗狗把晚饭放上,然后就跟着张九回家。
    结果林琅下了车,突然“咦”了一声,然后快速的跑过去,张九和端木晋旸一看,觉得不对劲,立刻也下了车,追着林琅冲过去。
    林琅家里门没关,开了半个门,而且他敏锐的发现屋子里竟然有血腥味。
    林琅吓得要死,快速的往里冲,张九和端木晋旸追在后面,大喊了一声“林琅”。
    地上真的有血迹,林琅家里那十几只狗全都不能见了,家里乱七八糟,还有被翻找的痕迹,就跟打劫了一样。
    林琅冲进客厅,突然听到“呼——”一声,一个黑影快速冲过来,冲着林琅的面门直冲过来,张九看到黑影,猛地甩出一张黄符。
    竟然是鬼侍!
    鬼侍冲着林琅冲过去,就在这一霎那,另外一个黑影又冲了出来,从房间的二楼楼梯上猛地一下跃下来,发出一声吼叫,快速的一下将林琅扑倒。
    与此同时,张九的黄符一瞬间卷住了鬼侍,猛地一拽。
    林琅倒在地上,端木晋旸还要冲过去,结果发现扑倒林琅的是一只体型巨大的狗,看起来非常凶悍的样子,是林琅养的那只哈士奇!
    哈士奇的小腿受伤了,白黑的毛上全是血,看起来是被砍伤的,但是总体没什么大事,拦在主人面前,凶悍的冲着鬼侍吼叫着。
    张九双手合拢,手上掐诀,就听鬼侍一声吼叫,猛地一下就消失了,“嗖”一声融入了黄符中。
    众人没想到林琅家里竟然有鬼侍,之前的两具尸体也没有魂魄,果然又是鬼侍捣的鬼。
    林琅搂着受伤的哈士奇,就听到“汪汪汪汪”的声音从二楼传出来,张九吓了一跳,一堆的狗,简直就是海浪一样,快速的从楼上跑下来,源源不断的,各种品种都有,大中小都有,大到德国黑背,金毛,松狮藏獒,小到茶杯犬,真是什么都有,快速的涌过来。
    张九说实话他真的不怕狗,但是他从没见过一下这么多狗,而且全都冲他们跑过来。
    张九一瞬间,全身都炸毛了,猛地躲到了端木晋旸身后,突然感觉自己的动作,似乎有点神似之前林琅的条件发射……
    简直丢人死了。
    林琅家的狗都没有事儿,但是哈士奇受伤了,这里并不安全,还有鬼侍来找茬,张九迫不得已,只好让林琅带着他的狗狗们回了自己那边。
    端木晋旸的房间很大,狗狗数量虽然多,但是不会显得拥挤,他们赶紧回了别墅,准备给受伤的哈士奇包扎一下。
    结果张九差点忘了,端木晋旸家里养着一只小黑猫,还是体型很小的折耳猫,性格温顺,胆子比较小……
    狗狗们一进门,那只小猫咪顿时炸毛了,“喵——”的叫了一声,差点从别墅跳楼。
    哈士奇本身因为受伤,正“赖”着主人,结果看到了一只小黑猫,顿时吐着舌头,一脸猥琐大叔的模样,眼睛发光的盯着那只小黑猫,好像找到了口粮的表情……
    第272章 血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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