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节

    他将男神递到顾言溪怀中,这才走到架子鼓前坐下。闵秀庄投了游戏币,在选曲时,他下意识筛掉近些年的流行音乐,最后,闵秀庄点了一首相当经典的老歌。
    叫《yellow》。是早些年英国的摇滚组合coldplay的经典歌曲。
    顾言溪听到那不算熟悉的音乐前奏,先是一愣。yellow的音乐前奏很有节奏感,顾言溪忍不住想跟着抖腿。“舅舅,这歌叫什么名字?”
    “yellow。”闵秀庄头也不抬。
    顾言溪抿抿唇,当听到第一句歌手唱出第一句歌词,他便喜欢上了这首歌。
    碰!
    闵秀庄的左脚踩了踩踩镲,立马便响起一道金属碰撞声。他抬起脚,两片踩镲顿时松开。闵秀庄双手握住鼓棒,他将鼓棒交叉,试着相互碰了碰,待自己适应了鼓棒的大小,这才抬起右臂。
    鼓棒落在吊镲上,又响起一阵洪亮的金属碰撞声。
    闵秀庄话花了近一分钟的时间去适应手感,当他正式敲响第一棒的时候,他浑身气势陡然间变得张狂嚣张起来。一直漠然的男人,在举起鼓棒敲打架子鼓的时候,身上那股痴狂气势,竟也震慑住顾言溪。
    顾言溪呆呆看着身前这个敲打起架子鼓来,越发顺手,也越来越惹眼的男人,有些回不过神。
    他都不知道,闵秀庄会玩架子鼓。从他认识闵秀庄的那一天开始,这人就给他一种冷漠疏离的高贵感,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人竟是个会玩摇滚的人。
    会不会玩摇滚,从一个人接触气势的气势就可以看出。二十年没接触过这些东西,现在还能将架子鼓玩出这等水平,不难想象,闵秀庄以前有多爱这东西。
    架子鼓是摇滚乐器里尤为重要的乐器,玩架子鼓的人,必须要从内心喜爱架子鼓这个东西,才打得出来气势。看闵秀庄打鼓,没有人怀疑这个人对架子鼓的喜爱。
    他的眼神,专注得像是在看至宝。
    他的动作,帅气得让人移不开眼。
    他打出来的乐章,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有心潮澎湃的感觉。
    当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闵秀庄身旁时,顾言溪突然后悔了,他不该带闵秀庄来这里的。这样的闵秀庄,怎么可以让别让看了去?他就该是他一个人的!
    闵秀庄若是真喜欢,他甚至可以马上去定做一套最适合闵秀庄玩的架子鼓,让闵秀庄在家里敲给他一个人看。
    但…
    看着闵秀庄难得飞扬起来,瞬间年轻了好几岁的眉眼,顾言溪又不舍得这么对待这个人。他喜欢看打架子鼓时,由内散发出开心气息的闵秀庄。这样的闵秀庄,大概才是闵秀庄最真实的模样。
    “哇喔!”
    “啪!啪!啪!”
    围观的玩家都朝闵秀庄吹口哨,也有女孩子不停地鼓掌。顾言溪的思绪,被充斥在耳旁的鼓掌声跟尖叫声拉回思绪,他低头,正巧闵秀庄抬起头来看他。
    “好听吗?”闵秀庄唇角抿起,他语气还算镇定,但细心的顾言溪还是听出了男人语气里难得多出来的兴奋。顾言溪眨眨眼,世上再没有任何东西,能比闵秀庄敲出来的乐曲更好听。
    “好听!”
    顾言溪用力点头。怀中小奶猫男神动了动身子,也朝闵秀庄叫唤一声,似是在说:好听。
    “再来一曲!”
    “再来一曲!”
    被周遭人情绪感染,闵秀庄竟然意外的没有嫌弃他们吵闹。他又投了几个游戏币,然后选了一首相当经典的摇滚乐,叫《don’t—cry》。
    跟先前的yellow相比,这首歌的前奏要轻缓许多,是不同风格的摇滚区。
    但这,并不影响闵秀庄的发挥,他总能在各式歌曲之间转换自由。
    闵秀庄怔怔看着坐在凳子上借用架子鼓尽情释放自己灵魂的男人,竟也忍不住抖起腿来。等一曲结束,闵秀庄站起身时,顾言溪这才大梦初醒。
    “还玩吗?”顾言溪既想看闵秀庄继续,又吝啬的不希望他这美好的一面被其他人瞧了去。闵秀庄很快便将眼里的喜悦收了起来,他摇摇头,对顾言溪说:“走吧!”
    真听闵秀庄回答说不玩了,顾言溪却又觉得惋惜。“不要玩玩其他的么?”闵秀庄摇摇头,他将男神抱到自己怀里,冲顾言溪说了声:“走了。”顾言溪赶紧提起男神的猫奶粉,他将游戏币兑换成人民币,两人这才离开电玩城。
    出电玩城,已经十点了。
    闵秀庄说该回南无山了,顾言溪哪舍得就这么放过他,他拉起闵秀庄,说道:“今天元宵节,东城那边可热闹了,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好不好?”
    闵秀庄本想拒绝,但见顾言溪眼里都是期待之色,他又不忍心拒绝。“好。”
    “坐我的车吧!”
    闻言,顾言溪一愣。“你有车?”
    闵秀庄抬起头颅看了眼前方,“银黑色的迈凯伦就是。”顾言溪顺眼看去,嘴里跟着发出两声啧啧的惊叹声。“土豪啊!”他一点也不见外,主动跳进驾驶座。
    “这车面世的时候,我还没出生呢!舅舅,你让我摸摸这方向盘,沾沾古董气!”顾言溪像个第一次进城的乡巴佬,眼放精光。闵秀庄抱着猫坐到副驾驶,他眼瞅顾言溪那乡巴佬样,忍不住弯唇淡笑。“你很喜欢这车?”
    “那是自然!”顾言溪点头如捣蒜。
    这样的古董,他想买也买不到了。
    “喜欢送给你好了。”闵秀庄从兜里掏出钥匙,扔到顾言溪手里。顾言溪眨眨眼,一时半会儿难以接受这天大的好处。“你…这车就这么送给我了?”
    闵秀庄一挑眉,漠然的黑曜石眸子闪过不悦。“怎么?你不喜欢?”这可是他最爱的车。
    顾言溪猛点头。“喜欢!只是,这么贵重的东西,就这么送给我了,你不心痛?”闵秀庄摸了把顾言溪飘逸的长发,语气宠溺朝他说:“言溪,我以为你知道的。”
    顾言溪一头雾水,“什么?”
    闵秀庄凑近他,他看着青年精致如画的桃花眼,好听的声音传进顾言溪耳朵里:“你大概不知道,你,才是我心里最重要的。”所以,将我最喜欢的车送给我最喜欢的人,理应如此。
    顾言溪浑身僵硬如铁。
    头上的小头发,又一次翘了起来。
    元宵节空气温度甚低,顾言溪却浑身热得像是在被火烤。
    …
    东城有一处古城遗址,叫镇灵古街。
    这些年,随着汉服风潮的刮起,现在过传统的节日,街上有越来越多身穿传统汉服逛街的年轻人。顾言溪跟闵秀庄走在镇灵古街街道上,看着街上身穿汉服的年轻男女,不禁生出一种置身古代的错觉。
    街道两旁挂着各式花灯,还有许多精美的小物件。也有借用元宵节好时机,举办猜字谜活动,赚取财物的摊贩。
    闵秀庄顺了顺男神的毛,他的脚步,突然停在一间古色古香的小铺子前。顾言溪跟着停下脚步,他见闵秀庄盯着一根玉簪不眨眼,还以为他喜欢那簪子。
    顾言溪立马掏钱准备付账,闵秀庄却止住了他的动作。
    “嗯?”顾言溪诧异看着闵秀庄,“你不喜欢?”闵秀庄摇摇头,他看向店主,问他:“你这簪子,怎么卖的?”簪子是纯色的翡翠簪,雕刻成祥云状。
    祥云雕刻的十分精美,一看就是好东西。
    身为闵秀家族的族长,闵秀庄自然见识过不少好东西,这东西是真是假,值钱不值钱,他一眼便可瞧出。方才走了这么多家店铺,也就这家的东西是真材实料做的。
    这翡翠祥云簪,看着色彩极纯粹,是真正的帝王绿所造。一般帝王绿都出自最上等分翡翠身上,价格比上等翡翠还要昂贵。
    店长诧异看了眼闵秀庄,他见闵秀庄生得不俗,不像是凡人,更像是书中所描绘的那种神仙。禁不住暗想,终于遇到了一个识货的。
    “先生,这东西可不便宜。”店长也不像其他小摊贩那样一脸堆笑,他就坐在藤椅凳子上,动都没动一下。
    “多少你才肯卖?”闵秀庄将那簪子握在手中,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
    顾言溪搞不懂闵秀庄为何如此执着这东西,便也乖乖站在一旁,充当看客。见闵秀庄是铁了心要买,那店家这才微微调正姿势。他竖起三根手指。
    顾言溪一挑眉,问道:“三十万?”顾言溪也看出来这东西不是一般的翡翠货色。
    “三十万?你做梦!”那店家一撇嘴,淡淡说道:“三千万。”顾言溪神色一怒,正欲发火,闵秀庄却说:“这东西我要了。”
    店家跟顾言溪同时看向闵秀庄,都觉得他疯了。
    店家出的这价格并不出格,这帝王绿簪,的确值这个价。但肯花这等高价买下这中看不中用的玩意儿的闵秀庄,就成了他眼里的傻逼了。顾言溪则是有些不解,三千万他不是没有,但他就是觉得,这东西不值得这个价。
    “坑爹啊!这东西也值三千万,你怎么不去抢?”顾言溪作势要将那簪子从闵秀庄手掌心抽出来,递还给店长。可闵秀庄却拽着那东西不松手,“言溪,别闹了。”闵秀庄看了眼顾言溪,目光淡淡,顾言溪却从他眼底深处看到了不容置喙。
    顾言溪松了手,独自生闷气。他倒要看看,闵秀庄拿什么付款。
    闵秀庄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紫金色银行卡,这卡,是他二十年来的工资,以及继任族长之前的存款。他记不清里面有多少,但绝对不少。
    见闵秀庄拿出紫金银行卡,顾言溪微微一愣。这卡,他也有一张,还是他前年磨着顾诺贤硬要的。这银行卡,c国目前为止总的只有五十一张,没想到闵秀庄手头也持有这卡。
    看来舅舅是个土豪。
    店家目光变了变,看闵秀庄的目光也不一样了。店家刷了卡,那簪子终被闵秀庄以三千万的高价买到手。顾言溪气不过,他扯下竹竿上的铃铛挂链,冲店家说:“坑了我们这么多钱,这铃铛就免费送给我们了!”
    顾言溪几乎是咬牙切齿的。
    店家歪歪嘴,挥挥手,意思是说你随意。
    顾言溪哼了哼,这才把那银色的铃铛挂在小奶猫男神脖子上。铃铛链子可以调节大小,男神戴上铃铛,一摇头,狐假虎威的模样,活像是老虎大王。
    知道顾言溪心里不爽,闵秀庄也不做解释。
    他买下这东西,自然有他的用处。
    …
    两人站在桥头看年轻人放花灯,顾言溪抱着男神在怀里逗它玩,几乎不想跟闵秀庄这冤大头说话。
    闵秀庄目光温柔注视着顾言溪,他垂眸望着桥下流过的花灯。花灯绚烂,定是被无数人给予了真切实意的愿望。有河风吹过,两三盏花灯差点偏倒打湿,闵秀庄手指勾了勾,那花灯又偏了回来,然后继续顺着水流漂流。
    闵秀庄看着那缓缓流淌的河水,突然说:“这流水真缓慢。”
    顾言溪看了眼河水,嗯了一声。
    “言溪,喜欢一个人,保质期长吗?”
    顾言溪一愣,他抬头看向闵秀庄的侧头,应道:“若真是喜欢上了,自然是长的。”真正的爱,是不会被时光蹉跎掉的。任何能被时光消磨掉的爱,都不过是打着爱的名义,实行诈骗感情的幌子。
    闵秀庄点点头,他将那根簪子握在掌心打量,盯着帝王绿翡翠簪,闵秀庄轻飘飘的声音,通过风声传进顾言溪的耳朵里。“言溪,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顾言溪咧咧嘴,特不要脸应了句:“我知道!你喜欢我嘛!”
    闵秀庄勾唇不反驳,他转了转那根簪子,才说:“我这一生过的很慢,慢到岁月都遗忘了我。”他已经四十三了,可一向残忍的时光,唯独遗忘了他。
    他的身体外貌,看着跟二十几岁并没有变化。他们族人普遍长寿,若没意外,他估计还会再活个七八十年。“我以前,一直不知道活着是为什么,可现在,我找到了活着的动力了。”
    那种活力,叫陪顾言溪到老。
    布偶猫男神甩甩脑袋,铃铛一阵作响。闵秀庄听到那铃声,脑子里,突然晃过顾言溪刚出生时的模样。“言溪,其实二十年前,我们是见过面的。”
    顾言溪蹙起眉头,那么久远的事,他已经不记得了。
    “你生下来的时候,小得可怜。”闵秀庄双手托起,摆出一个抱孩子的姿势。“我抱着尚还是婴孩的你,你眯着眼睛看我,不哭也不闹。我对你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叫闵秀庄,是你的舅舅。”
    顾言溪静静听闵秀庄说这一切,他就像一个旁听者,体会不到当时的那种感觉。
    “你突然睁开眼睛看我,你眼睛睁得很大,我甚至在你眼睛里,看到了我的脸。你看我的目光,特别的…”闵秀庄琢磨了一会儿,用了一个词语来形容小言溪看他的目光。“独特。”
    听他这么一说,顾言溪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所以,你是我出生后,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
    闵秀庄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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