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第121章 【番外下】夜风相思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那天,我在青杏树下看着韩度,我看着他从早到晚一直在等李月华,我陪着他的心绪从兴奋,焦急,喜悦再到失望。
我走到他面前,倾诉我的思念。可让我没想到的是,他拒绝了我,他告诉我,他一辈子只能对一份感情负责,他爱李月华。
是这样吗?
我转身离去,泪流满面。 回到家后,我没有抑制住自己崩溃的情绪,去找了李月华。李月华冷漠的态度让我感到诧异,在这个女孩眼里,报仇远远比韩度重要。
可是她不得不走,她的肚子渐渐会瞒不住。借着扶何姨娘亡灵 回乡的机会,李月华终于和韩度远走高飞了。我好妒忌,每天我都会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到底哪点不如李月华?
或许,再也不配拥有幸福的我,这辈子只能嫁给姜之齐这条毒蛇。出嫁前,李月华忽然 回家了。生了孩子的她变得比以前更美,让我相形见绌。我有点恨这个女孩,你明明可以和韩度双宿双栖,为什么还 回来?可我又很疑惑,韩度怎么会轻易放她 回长安?
李月华告诉我,她要去做姜之齐的媵妾,如此就能迅速接近姜铄。我没法拒绝,因为韩度也是这般纵容她的。
在出嫁前夜,刘大哥喝的烂醉,他说:婵,我就不明白了,你明知道姜之齐是怎样的人,为什么还要羊送虎口?
我告诉他,我为了苏家着想。
其实我就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只为了自己着想。我何尝不知道嫁给姜之齐就是死路一条,可是我就想折磨自己。韩度,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伤痕累累的我,会不会后悔当初绝情拒绝我?
我知道到了王府后会受尽屈辱,可是没想到新婚之夜就开始了。姜之齐将我的衣裳撕烂,又把我按在澡盆里,说是要洗干净我这个脏女人。
我脏吗?可能真的是吧。不过我心里知道,我再脏,也没有姜之齐脏,心脏的人,是无可救药的。所以直到死,我只和姜之齐说过一句话:姜之齐,我觉得你很可怜。
自从韩度的事后,我就讨厌上了李月华。可是她一点都不知道,甚至很主动地接近我。
每次见她,我都感觉这个女孩很疲惫。她告诉我,她跟姜之齐睡一张床的时候,从不敢睡着,她怕会说梦话,只有到婵姐你这里,才敢小憩一会儿。
我笑笑,起身给她点了一根甜梦香,然后继续看书。
对于一个你讨厌的人,和她多说话就是浪费情绪。
姜之齐对李月华很不好,白天让她去十二楼学伺候男人的本事,晚上就让她伺候自己。冬天的时候,李月华小产了。这个女孩流了好多血,可她就是倔强的不肯掉眼泪,苍白的小脸看着很可怜,她对我笑:姐姐,你别离开我,好不好?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对这个女孩很重要。
从她小产那天起,我就开始真正地关心她,我会强迫她穿厚衣裳,也会和她谈心,试图给她讲道理,让她离开长安这个人吃人的地方。可是她却推开我的手,将头扭到一边,咬着牙说:姜铄元兰不死,我绝不离开!
说实话,我有点怕她。我没办法改变她的决定,只能在她累的时候给她一个怀抱。后来我发现,关心她的不止我一个,还有纪无情。
腊八那天,姜之齐用鞭子打了她。我软弱没用,看着她身上的累累鞭痕又哭了,可她却笑着对我说:没事,一共十六鞭,我都数清了。总有一天我要并着姐姐的债,一起还给他!
李月华,你知不知道年仅十七岁的你说这样的话,真的让人好心疼。你只是一个孩子,为什么要承担大人们一起犯下的过错?我不知道你在大明宫过的是不是步步惊心,可我知道我和韩度都很担心你。
姜之齐总是很忙,他仿佛忘了有我这个王妃的存在。偶尔来,也只是听了萧妃等人的挑拨,赏我一顿鞭子。腊梅开的时候,他忽然喝的酩酊大醉跑来我的小院,这个男人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禁锢住我的肩膀使劲儿摇,还朝我吼:你去离宫把你妹妹给本王带 回来!
我听了这话不禁冷笑,心道:当初不是你的主意让她当婊。子去陪你父皇么,怎么,后悔了?
不知是不是我的冷漠惹恼了他,这个男人撕碎我的衣裳,趴在我的身上毫无技巧地横冲直撞。完事后,他两眼盯住我的脸,恶狠狠道:为什么你们都看不起我?
我不想和他说话,只是看着床上挂着的红帐子发呆。
姜之齐用手捏住我的下巴,强迫我与他对视,他一点表情都没有,冷冷地对我说:你知道么,本王其实心里很想念曼珠沙华。
他想曼珠沙华,就用刀子在我的脸上刻了朵。女为悦己者容,我已经将最美的年华给了韩度,在剩下的岁月里,我不想让姜之齐看到我的美丽,所以冰冷的刀刃在我脸上划过,我没有的躲。
三月的时候,我依着往日的旧习,蒙上面纱去寺里祈福。跪在蒲团上念经时,我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箫声,佛珠不知不觉被我扯断,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韩度吗?
循着声音追出去,在菩提树下,我果然看见了他。他还是和往日一样清华高贵,只是瘦了些。
我们就这样,隔着一棵树的距离互看着对方。
他低头叹了口气,自嘲似的笑道:“知道你常在三月时来寺里,我就想悄悄来看你过得好不好,可没想到你还能识得我的箫声。”
我心里又酸又苦:“你不问我,她过得好不好吗?”
“小婵,我,”他的脸忽然变得很痛苦,话到嘴边却咽下,只是摇头叹气。末了他将玉箫塞到我手里,始终不敢看我的眼睛,他大手覆上我的肩头,声音充满了无奈:“我将唯一的箫给你,而今生的爱只能全给月儿,对不起。”
我抱住他的腰,将自己的头枕在他的胸膛,柔声道:“我懂你,所以我会陪你等,等月儿遇上自己的幸福,然后我们一起放手。”
韩度忽然将我搂得更紧了,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你,真的懂我。”
是啊,世上懂你的人太少了。你深恨大哥李鄣杀了你的男宠父亲,又幽禁你的母亲至死,所以你才会暗中帮姜铄与王宾牵线。姜铄当年答应你会留李鄣的狗命,可没想到李鄣竟会自尽。你的良心让你愧对李月华,你甚至说服自己,其实你很早以前就爱上李月华了,所以你对李月华百依百顺,甚至还有点怕她吧。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有原因的爱,都不是真正的爱。韩度,我懂你,我也会等你。天下非一家之公器,乃天下人之天下,迟早有一天月儿会明白这个道理。当她将所有仇恨放下那天,也是我们解脱的那天。
自那次在寺院见面后,我开始珍惜每一刻的生活。可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是禽兽,可孩子是无辜的,我决定将他生下来。
七月的时候,月儿忽然 回来了。她告诉我,姜铄其实早都知道她是李月华,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按兵不动,就是想要铲除张甫明在长安的势力。
我从未见过月儿这么绝望过,她说四年来的磨难与羞辱都忍了过来,一次次在生死边缘徘徊,只为亲手杀了姜铄,可是竟然被这个男人给玩弄于股掌中。
我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她太执着了,有些事只能她自己慢慢想通。我能给她的,只是和韩度一样的爱和无微不至的关怀。
被囚禁在王府的两个多月,月儿一次次去找姜之齐的麻烦,姜之齐表面上恨极了月儿,可我知道,这个男人很是欢喜。姜之齐,当我看到月儿胸前的曼珠沙华那刻我就全懂了,没想到你这条无情无义的毒蛇,终有一天也会喜欢上女人。
我的肚子越大,月儿就越担心。长安的这几年黑色沉浮,终究让这个女孩想通了。她躺在我身边,握住我的手对我笑:姐姐,其实我知道韩度心里是有你的。咱们一起去找韩度,把所有的话说清楚好不好?不能因为一个李月华,耽误所有人。
我抚着她的柔发,失声痛哭。我懂韩度,也懂你。你一直强调你爱韩度,那是因为你是将他想象成你的依靠。 回到长安,你知道自己注定了要遭受无数的羞辱,所以你要在心里放一方净土,在夜深人静时好有个家人去思念。
可到死前我才明白,我和韩度对月儿的纵容,不是帮她,而是害她。
还未来得及给月儿说要珍惜眼前人,我的大限就来了。这些年我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却不知早都有人暗中恨上了我。可惜直到濒死那刻我才恍然大悟,那个把八宝丸淬上剧毒醉生莲的是谁,正是我的亲表妹王若兰。
我紧紧地抓住母亲的手,就像小时候刚学会走路时抓住她,娘亲,婵儿辜负了您的宠爱,下辈子还要做您的女儿,到时候孩儿再也不会生病让您担心了。
叹年华一瞬,人今千里。满怀幽恨,数点寒灯,几声归雁。今生的憾事,只能约在来生了。我会少喝一点孟婆汤,不要让自己忘了那些爱我的,和我爱的。
去也,去也,奴去也。
第122章 三爷(小修)
今年北边洪涝灾害严重,苏妫一路上见了不少进京乞讨的灾民。他们有些携老带幼,有的孤身一人,还有的女人裙子都遮不住大腿,更有的直接死在的路上,他们就像一群失了魂魄的孤鬼,朝着象征希望的长安跌跌撞撞走去。
如果没有纪无情,她们这几个女人早都被灾民活吃了。苏妫成天躲在车里,甚至出恭时都要纪无情陪着去,因为一个不留神就可能被强人掳走。
越靠近西州地界越是不安全,西州地处大吕国边界,接壤夕月草原之国,周围还存在着许多强盛蛮族。这里民风彪悍,穷苦落后,时常有占山为王的贼人拦路打劫钱财妇女,叫人防不胜防。
“七娘,到了。”纪无情掀开车帘,他将苏妫脚下的长剑拿起,指向远处篝火通明之地,柔声道:“看来是涝灾将路冲断了,你瞧,押送三爷的军队就在一里之外扎营安寨。”纪无情说姜之齐曾经对他有活命的大恩,所以就算这个男人不是王爷了,他依旧会尊称姜之齐一声三爷。
今儿个又在车里睡了一天,身上困乏的很。苏妫用手捶打着酸痛的两肩,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哈切,十分不耐烦道:“一会儿把孩子放下咱们就掉头走,我是一刻都不愿意见那个人。”
夕阳将落,月出东方。纪无情帮苏妫穿上披风,他揉了揉女孩的头发,宠溺笑道:“好,都听你的。”
马鞭一扬,两辆车一前一后朝着营寨方向驶去。
西州如此贫瘠困苦,那不可一世的姜之齐现在定凄惨无比,我可要好好打扮打扮自己,气死他。
想通这层,苏妫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银镜和梳子,她手儿一翻就绾出个流云髻,金步摇斜插,发带飘扬,最后再用簪子蘸着胭脂在额间点出桃花瓣,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登时就妆扮了出来。
“妹妹!”
苏人玉愉悦的声音远远地就在车外响起了,苏妫将胭脂水粉归置好后准备下车,蓦地发现自己还未穿鞋袜,而此时帘子已经被人挑开了。
玉足白皙通透,脚上的指甲片透着晶莹的粉,苏人玉瞧见自家小妹娇羞之样,不禁莞尔:“北方苦寒,你身子又弱,赶快将鞋子穿上,哥哥带你去烤火。”
“你哥说的对,这雨下的哪儿都潮湿的很,你的腿是该好好烤一烤了。”纪无情熟稔地从车里的小木箱里取出一双花鞋,他弯腰亲自为苏妫穿鞋,男人满脸都是幸福的情意。
可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衣裳的瘦高男子忽然抢过纪无情手中的绣鞋,他面无表情地瞪着纪无情,冷笑道:“怎么,这就勾搭到一起了?我还没死呢。”
“那你还不去死?”苏妫从姜之齐手中夺过绣鞋,自行穿上后跳下车,她上下打量姜之齐,这个男人早都没了往日的容光焕发,下巴生了好多须茬子,头发上满是尘土,看起来狼狈十足,苏妫白了姜之齐一眼,不屑地冷笑:“真是多看你一眼都折寿,你儿子我给你带来了。”
姜之齐气的手都颤抖,他一个劲儿地死盯着苏妫。方才他瞧见马车出现在营地前方,就疯了一般冲上来,他真的没想到她会来西州。帘子挑开那刻,他看见她眼里没了往日伪装的楚楚可怜,多了些傲气,比以前更美了。他想过去抱抱她,吻着她的脚,并且真诚的道歉,请求她的原谅。可没想到,她竟然和纪无情变得如此亲昵!
“你少瞪我,当初不是你说的吗?如果我愿意,纪大哥就可以带我走。”
瞧见姜之齐神色凄苦,苏妫得意一笑,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这个男人的痛苦之上,果然很解气。苏妫朝刚下马车的六幺和奶娘打招呼,示意她们赶紧过来。苏妫早都盘算好了,奶娘会随姜之齐去西州,六幺恐怕会跟六哥一起走,将所有事都交割清楚后,她就和纪大哥就启程去洛阳。
“你的孩子,我们没必要替你养”
话还没说完,苏妫忽然感觉自己被人从后边紧紧抱住,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姜之齐。不过他身上怎么变得这么臭,到底多久没洗澡了!
“放开。”苏妫使劲儿挣扎,她用指甲狠狠地抠男人的手臂,可血都流出来了,这个人就是不肯放开她。苏妫怕自己再闻一会儿这个男人身上的味道会吐出来,忙对一旁低着头的纪无情大声道:“纪大哥,你怎么杵在那儿不管我。”
谁知纪无情叹了口气:“七娘,既然咱们马上就走了。三爷,哎,你就当与三爷道别吧。”
“你们要去哪儿。”姜之齐扭转过苏妫的身子,他凑近女孩的脸,有些慌乱:“你还是我的妾,我不许你走。”
还没等苏妫开口说话,急速的破风之声就徒然传来,只见拇指般粗的箭穿透了奶娘的喉咙,苏妫反应极快,她赶在奶娘倒下前接住婴儿。
“保护三爷!”
苏人玉话音刚落,立马就有士兵手持盾牌护了上来,他们将姜之齐和苏妫护在最中间往后撤退。只见两拨分别穿着赤黑颜色衣裳的蒙面人手持利刃,从密林中冲了上来,他们显然训练有素,总能找到人的致命处,一刀毙命。
婴儿被兵器交接之声吵醒,他张着嘴不住地啼哭,苏妫忙哄着孩子,她焦急的往后退,情势不容乐观,看来今日凶多极少。
照明的火堆被杀手用剑挑乱,红热的火点子当下爆散开。马儿受了惊吓,不住地嘶鸣,地上已经有了不少尸首,天太黑,根本分不清是自己人还是敌人。
纪无情本就是极厉害的杀手,只是眨眼功夫就一剑将三个杀手的脖子给抹了,他朝苏妫大声道:“找机会,逃!”
而正在此时,车马附近正在歇脚几个的灾民忽然暴起,他们从裤管里抽出事先藏好的刀剑,从最薄弱的后方包抄了来。纪无情分。身乏术,他眼里尽是焦急,想去救苏妫却被十来个杀手围攻。
苏妫知道自己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根本帮不上什么忙,为今之计,就是听纪大哥的话,寻个机会先驾马逃走,毕竟这群杀手的目标看起来太明确了,就两个人,姜之齐和自己。
可手才碰到缰绳,后腰就被人狠狠地踢了一脚,苏妫没站稳摔倒在地。就着仍在燃烧的火,她看见穿着赤衣的杀手居高临下举起刀,朝她面门砍来,难道此番真要折在这儿?
“小心!”
在电光火石间,姜之齐竟然用自己的右手迎向杀手的刀,血像喷泉般急涌而出,而姜之齐掉在地上的断手仿佛还在一颤一颤地动。豆大的冷汗登时从姜之齐苍白的脸上流下,他用尽了全身力气朝发楞苏妫吼道:“快骑马走。”
苏妫将脸上的沾上的血抹去,她瞧见那穿赤衣的杀手仿佛并没有要姜之齐命的意思,甚至还帮姜之齐杀了几个围过来的黑衣杀手。怎么 回事,这两拨杀手难道不是同一方势力派来的?
乌云遮月,血腥气弥漫了整个营地,苏妫策马朝纪无情伸手:“纪大哥,走!”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现在谁还能顾上谁,能逃走就算捡 回一条命了。也不知奔出去多久,久到马都累的跑不动了。纪无情率先跳下马,然后才将苏妫抱下来,只见男人用剑朝着马屁股刺了一剑,马儿吃痛迈蹄狂奔。
“纪大哥,你这是做什么?”苏妫完全不理解纪无情的举动,现在情况显然十分危急,有马就有逃命的机会,他怎么想的。
此时明月当空,将大地照的很白,有如撒了层霜般。纪无情左右警惕地看了番,他忙拉着苏妫离开大道,往深林走去。
这林子看起来像是有些年岁了,盘根错节的树根甚至露在地表。风一吹过,树叶华飒飒地响,远处甚至还有狼呼叫同伴的嘶吼声,直教人打心底里发怵。
“纪大哥,我们进林子做什么。”抱了好长时间的孩子,苏妫不禁胳膊有些酸,她现在是又怕又累,而纪无情又是一句话都不跟她说,只是拉着她急速往密林深处走去。
七扭八拐地走了约有一个时辰,眼前忽然豁然开朗,只见一个破庙屹然于前方。
“终于到了。”纪无情这才松了口气,他顺手在地上捡了许多干树枝,带着苏妫往庙里走,边走边笑道:“当年我给三爷办差,也是在路上遇到伏击。那时候的状况危险的紧,我身受重伤又在这林子里迷了路,足足走了三天才看到这破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