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主帅不在,这些日子这里都没有怎么收拾,高榻上还铺着属于冬季的、厚厚的狼皮褥子,上面垫着西域的羊毛氍毹,西域与中原不同,就连用色都大胆奔放,回旋的赤红色莲花,一层一层火焰似的波纹,映得杨寄的脸色都红润润的。他把她放到榻上,一扯脖子间的系带,绛红色的袍子飞旋着落到了一边的矮屏上。他忍耐不住一般紧紧箍着沈沅的身体,裹上去疯狂地吻她,舌尖顶入她的唇缝,带着迷醉的叹息和颤抖的呼吸。
    “我们赢了!”他在亲吻的间隙,反复说着这一句,眸子里闪闪的俱是泪光。沈沅不知说什么才匹配他此时的兴奋,只能用力捧住他的脸,在他干裂的嘴唇上映上自己的柔润,用自己的口腔,包裹他的战栗。蜜甜之下,带着淡淡的苦涩,一如杨寄眼角快要流下的泪滴,也如他不肯说出的,在这几个月苦战之中的艰辛酸楚。
    他不要她问,她也不问。只是贴紧他,迎合他。
    杨寄只觉得自己身体里的那只老虎,奔腾欲出,连吻都带着仓促的啃啮,他有些迫不及待,撕开两个人身上的窒碍,直到沈沅压抑地咬住嘴唇,止住了自己的呼痛,他才觉察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他急躁了。
    而缠在他腰上的那双手臂,仿佛感知了他的愧疚和羞馁,和着她温柔欲醉的目光,低吟在他耳边:“不!阿末,这样好的!我喜欢这样的你!”
    她的脸,似乎半埋在赤红色的羊毛绒毛里,蒸腾着粉红色的汗液,她渐渐柔滑起来,温软得像一只小兔。“阿末!你赢了!”她轻轻一压他的腰,抬头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杨寄再也忍不住了。
    他在冰雪寒天中,骑着他矫健的骏马,两边的胡杨树枝刮在脸颊上,细细碎碎的微痛;他额角溢出汗珠,冰冷的铠甲里,包裹着火焰般的心脏,他在这样的皑皑江山里冲刺,赢得的是属于男儿的豪情。
    那是他的天下!她也是他的天下!
    他在迷幻和真实的交替中,在满目江山一片艳丽之中,突然不可遏制地震颤起来、膨胀起来、爆炸起来,把同样的震颤、同样的膨胀、同样的爆炸带给身下的骏马。她不可遏制地呼唤,他不可遏制地低吼。他们汗水交融,泪水交融,血脉里的血液仿佛随着沸腾的温度也在交融。
    她啮咬着他的肩膀,不肯松口,直到他在她耳边说:“阿圆,我们赢了!”
    沈沅迷蒙地看着他眼角的泪水终于垂落下来,滴在她的眼角。最后,他们死死地拥抱,宛如在烈火中重铸,化作了一个。
    疯狂之后一场黑甜的觉。再醒来时天都黑了。沈沅抱着他的胳膊,枕着他的肩膀,不时地在他皮肤上吻一下,此刻可以喁喁地说些情话:“阿末,脸都粗了,手上全是冻疮。这一场仗,好辛苦吧?”
    杨寄回吻着她的顶心和脸颊,掌心粗糙得跟砂纸似的,都不敢碰到她细嫩的肌肤上:“辛苦是辛苦,但是一路都得心应手,辛苦点也值得。一切几乎都如我所想,叱罗忽伐领军做前锋,熟门熟路取下了北燕的各座城关,后来是在黄河上久战不下——北燕几乎把它所有的精锐都派到了那里——也算是保命的殊死搏斗了。”
    “后来呢?”
    杨寄望着床榻前的矮屏:“二兄劝阻了我。我既然灭不了北燕的国,又何必赶尽杀绝,惹他们狗急跳墙?”
    他的眼睛在暗夜里闪了闪,那场和沈岭吵的一架,至今还记得。冷静下来想一想,还是沈岭说得对。
    “后来呢?”沈沅还在好奇地追问。
    “后来,我就和北燕使者和谈了。”杨寄说道,“和谈的礼物,就是叱罗忽伐的人头。换取河套地区的自主权,换取北燕皇帝叱罗乌翰答应十年内不再犯界——是不犯平朔将军杨寄的界。”
    沈沅已经听呆在那里:“那个吃人肉的叱罗忽伐……死了?”
    “嗯。”杨寄答得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这样一个禽兽,早该死了。李芊芊,那个乐户家的歌姬,受不了他的暴戾,一日想逃回我的后队里去,被叱罗忽伐拿住,气得打了她三百多鞭,抽到皮开肉绽奄奄一息后,裹在竹席里,拖在马尾巴后头,给我后队送了过来——还说是‘礼物’。”
    杨寄听见沈沅捂嘴的惊呼,苦笑了一声说:“那样冷的天,这女郎只穿着单衣,送到我这里时,身上的血迹都发紫了,冻得冰块似的,早就没气了。我也是那时,彻底和这畜生翻脸的。”
    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李家一家,虽是乐户,但也有大义在。我于心有愧,一定要厚待他们。我怕自己舍不得钱,还是你帮我处置这件事务吧。”
    “放心吧。”沈沅看到在夜色中,杨寄的目中又有水色,她不知怎么帮他排解心中的忧愤,只能伸出手臂抱住他,“我会办好。你这颗心啊,也要好好歇歇了!”
    ☆、第125章 巡边
    那么容易就逼着北燕签订了城下之盟,杨寄不免有些飘飘然。当他接到紫背信鸽腿上来自建邺庾含章的信时,颇为不屑,对沈岭说:“庾老狐狸又怕我做大不好对付,以提防北燕的名义,再三要我分散兵力,还要我把最精锐的队伍,拱手送给洛阳郡守——他当我是傻子么?”
    他脸色冷冷的,笑道:“还拿削减荆州那里的粮秣为名义,想逼我就范。我才不怕那个老东西呢!”
    沈岭皱着眉头,好半晌才说:“不管怎么样,这是建邺那里的信号。你名义上总归是朝廷的边将,不听吩咐总是不大好吧?”
    杨寄笑道:“谁说我不听吩咐。他要是有本事叫皇甫衮发金牌、下圣旨给我。我一定把表面文章做好给他看。他又不敢,怕我刚刚成功就削我的实力,会遭天下人耻笑——摆明了太不容人了嘛!”
    “是啊……”沈岭想的却和他不在一层面上,“庾含章偏偏以这样隐秘的私信给你提要求,为什么呢?”
    杨寄大大咧咧说:“想那么多干嘛!怕他个球!荆州哪怕一粒粮食都不给我,我也不愁,倒正好可以看看王庭川到底听谁的话。我这几天,去边境上巡查巡查,顺便瞧一瞧我的军屯今年的耕种与放牧如何。要是再来个丰年,准叫建邺羡慕死我!”
    他这里高高兴兴打点行装,整顿随他出巡的队伍。没想到,建邺那里,竟然给他派来了一帖狗皮膏药。
    来人对杨寄礼数上极其客气,但话里话外又是不服管的模样:“卑职何于进,本出兖州何氏,并无德能,却蒙陛下器重,授凉州刺史,辅佐杨将军协理凉州三郡的军民事务。卑职忝列杨将军治下,惶恐难安,惟愿多做实事,为将军平定边疆,效犬马之劳。”
    杨寄心里直起腻:刺史本来就是可以兼管军政的,也就是说可以名正言顺插手他军营里的事务。说得再好听,也是一帖挥之不去的狗皮膏药。他暗暗骂了庾含章这王八蛋的祖宗十八代,又顺便把这个何于进的父母也问候了。但是生气归生气,表面功夫还得做,只能皮笑肉不笑地为他接风洗尘。
    杨寄道:“啊哈,何刺史到凉州这穷地方来,要吃苦了!我心里十分不忍。不过朝廷有命,咱都不能不遵,是吧?所以,呵呵……”他干笑了半天:“我反正不日要出发到边境去巡查,有你在凉州帮我调度粮草,也是极好的。”
    敷衍了一会儿,他把新来的人送到还没有修整的刺史府邸里,气哼哼对沈岭说:“妈妈的,敢抢老子的权,非得给他点颜色瞧瞧不可!”沈岭劝他稍安勿躁,看看再说。
    没成想,杨寄还没来得及给何于进颜色看,何于进的“颜色”已经递过来给他看了!
    刺史何于进堵在杨寄的中军帐里,不依不饶说:“将军,既然是巡守边防,带将士去即可,为何要带家眷?”
    杨寄肚子里的怒火“蹭蹭蹭”往上涨,没好气地说:“边境线那么长,又不是一两日就能巡守好的。我三天两头与妻儿分别,打仗时那叫没办法,现在——你也行行好,这样难得的不打仗的年景,也让我多几日和家人团圆的功夫好不好?”
    “军队的士卒难道也都把家眷带去?”
    杨寄已经语气不善:“他们成婚,还要多亏我,你问问他们,愿不愿意听我的话?还是瞧我带了老婆孩子,就心里嫉妒恨了?”
    “不是这话!”何于进一副耿直书生的模样,不撞南墙不回头,“女人阴气重,不适合在军队里。”
    杨寄登时大怒,一拍案几吼道:“人说我是天上白虎星下凡,我身边就是少不了我们家母老虎的!阴阳调和不是更好?你要觉得不合适,行,边境我不去了,你去!”
    沈岭见不是话,赶紧过来拉架:“将军莫急,何公不是那个意思。军营里有军营的规矩,太松散了不好。”
    杨寄对沈岭发不出火来,但是看着何于进那张脸就生气。偏偏这家伙竟然没被杨寄那震天响的拍桌子声吓到,退了半步,又重新踏了回来,反而离得更近了,不屈不挠抬头直视着个子高高的杨寄:“那卑职退一步吧。将军带夫人去,也算是打点后勤的事务;但是带四五岁的小女儿去,卑职没办法与建邺的陛下交代。”
    要你交代啥!杨寄暗暗腹诽,但瞥见沈岭皱着眉在和他轻轻摇头,只能同意了这各退一步的做法,而且立刻叫人“送客”,把这个讨厌的何于进扫地出门。
    “狗杂种,敢管老子的闲事!”杨寄一急,大老粗的模样就出来了,拎起案上的茶壶,“咕嘟咕嘟”灌了一肚子水,抹了抹嘴又骂,“老子就是带老婆孩子去阴山下郊游,又咋地了!他们建邺那帮家伙,在钟山、朱雀航、燕雀湖什么地方的,三天两头搞啥流觞曲水的玩意儿。哦,就准他们玩,我天生该苦死卖命的?!”
    沈岭道:“人家都说得那么不留情面了,你也不想想为什么?”
    杨寄哼了一声:“左不过怕我带着老婆孩子走了,他想拿住我就没了本钱。我怕他个球!把阿盼留着就留着。姑臧的人才不会听他的话!也不想想,这些军户家种的地是谁的?口粮靠谁给?他们要转投朝廷,得交四倍的税金!”他最后叹口气:“只是这么好的时节,本来想带闺女到处玩玩的,省得憋闷在姑臧这个小地方。”
    沈岭也陪他叹一口气:“阿末,算了吧,阿盼到底还小,万一遇到夜里急行军什么的,她也吃不消。留在姑臧也不怕,横竖我在这儿。再一个,就如你说的,姓何的除了一道朝廷的谕旨调令,啥都没有,也没啥好担心的。”
    一场计划美好的出行,因为这个冒出来的何于进,搞得杨寄十分不快。好在也不过半个月的行程,他和沈沅对家中乳保叮嘱了又叮嘱,唯恐女儿害怕。好在阿盼是个没心没肺的丫头,看见阿父给她留了一堆集市上买来的漂亮玩具,阿母又做了好多放得住的干点心,欢呼雀跃,然后一手拿玩具,一手拿点心,边啃边挥挥手:“阿父阿母再见!”
    “都等不及要再见了,臭东西!”沈沅原准备流着泪和女儿告别的,结果人家根本不在乎离别,她纵有不舍的泪水,也流不出来了。
    杨寄“劝慰”道:“一定是你平时管得太严了,所以她巴不得你走。”
    沈沅瞥瞥四下无人注意,伸手在杨寄胳膊上拧了一圈,恶狠狠道:“我看她还巴不得你走呢!走了呢,每次回来都能给她带一堆东西——敢情你现在也是兵匪一家,都靠抢的?”
    杨寄揉揉胳膊,涎着脸说:“敌人的东西,我不抢,人家也要抢,所以不抢白不抢。军饷虽然有,只够温饱而已,要让我手下那帮兔崽子肯出力打仗,自然要有特别的好处给人家。默许他抢敌人的东西,对我们又没有损失。兔崽子们也很孝敬我哒,啥最好的都给我留着呢!我呢,自然要把最好的留给你和阿盼才是。哦哟,你刚刚下手真重!平时打阿盼屁股也下手这么重么?她那小屁股,水豆腐似的嫩,我都舍不得拂一手指,看都给你打坏掉了。”
    “就打!就打!”沈沅看他演得好逼真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还不是跟你这个不长进的阿父瞎学!上回居然跟我显摆,说摇樗蒲一下就摇了个‘雉’,和阿父一样厉害,气得我!”
    杨寄脸一呆:“啊,就是前两天府里人说,你举着鸡毛掸子追了阿盼三间院落那次?还好我闺女机灵逃得快,不然可就惨了。”
    两人说说笑笑,倒也把离愁别绪抛别了,似是婚后这些年,终于有了一次美好的二人世界,可以舒舒坦坦出外游玩了一般。
    出了姑臧地界,坐在辎车里的沈沅被眼前壮阔的风景惊呆了,一直在江南秣陵的精致秀丽里长大的沈沅,再想不到原来还有这么广阔的大地,这么高远的天宇;原来世界上除了碧绿的山川草原,还有乱石嶙峋的戈壁,还有寸草不生的沙漠,还有那么多人,在这样多样的世界里,用各自的方式生活着。
    他们沿着戈壁一路行军,终于找到了一处避风的山谷。军帐仿照着北方民族的帐篷包搭建,竹子为骨,里面是羊毛毡,最外是油布,遮风挡雨。坐了一天马车的沈沅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爬到榻上就睡着了。
    第二日醒来,还是大早,杨寄却不见了。沈沅匆忙爬起来,揭开军帐门帘的一角,嗬,驻扎的军营里炊烟袅袅,正在埋锅造饭呢。沈沅洗漱齐整,戴上幂篱,出去四处瞧瞧。杨寄正在带着出巡的士兵操练。
    阴山之南,纵是春季也觉得到处寒飕飕的,这帮汉子们,却个个脱成赤膊,举石锁、簸大旗,弯弓搭箭、骑马列阵……感觉他们的头顶和身子上都在向上蒸腾着热气。沈沅不好意思直视,退回去又觉得无聊,四下一瞥,觉得他们所扎营的沙河边有几处地方生长着蓬蓬的野花碧草,煞是可爱,便慢慢地散步到那里去了。
    这一片地方以铺满沙砾的戈壁为主。天气不好时望上去,满目都是或灰黄或赭红的一片。但草木仍能够顽强地生长起来,虽则不似中原的大片柔嫩翠色,但薄薄附在沙砾石块之上的苍郁深沉,仍叫人感念心动。
    突然,她见浑黄的沙砾间有什么动了动,仔细一看,那露出在芦蒲间的,是一只毛茸茸的野兔。小家伙警觉地四处嗅着,啃两口嫩芦草,抖一抖耳朵。沈沅觉得好生可爱,悄悄上前两步想细细看。那小东西却蓦然惊觉,后腿一蹬,便跳开了,灰黄色的皮毛瞬间与沙砾化作一片。
    沈沅觉得不甘,上前几步,仔细在草丛间寻找,只等到了一条清溪边,才有发觉了野兔的身影。那兔子见到碧清的溪水,快活得忘记了周遭的危险,探头在溪里喝水。沈沅倒也不欲打扰,蹲在溪水对岸,打量这可爱的小东西。
    电光火石间,什么东西窜了出来,亦是灰黄色的皮毛,两只眼睛却黯黑而危险。
    沈沅惊得浑身的血液都凝住了一般,这东西半人高,皮毛油量,肌骨矫健,口里叼着那只兔子,牙齿深深陷进兔子柔软的肚腹中,兔子痉挛了几下,鲜血滴滴答答地垂挂成一丝一丝的,在溪水边湿润的沙碛中缓缓化开。
    沈沅终于认出来了,这东西,长得和牧人家的狼犬非常类似,但,这是一头真正的野狼!
    ☆、第126章 射狼
    那头狼,叼着新鲜的野兔,却也望见了小溪对岸的那个人。得陇望蜀之心,大概动物也不例外,那狼的眼中尽是贪婪之色,放下了口中的兔子,脖子后面的硬毛奓了起来,微微退后了一些,关节弓着,似乎随时就要淌过浅浅的溪水扑过来。
    沈沅身上涔涔的冷汗,她从小到大打过交道的动物,大约除了家里要杀的猪,就是街坊邻居养的猫猫狗狗了,野地里的这些猛兽该怎么对付,头脑里是一片空白。
    但她也知道,自己穿着长裙,想转身飞奔跑开,只怕是跑不过狼的。她慢慢地一点点后退,而那头狼,则是慢慢地一点点试探着前进,狼足已经踏到了溪水里。
    沈沅情急,弯腰抄起两块大些的石头,猛地一敲,声音震耳,那狼惕励地后退了半步,尾巴耷拉下来,眸子里尽是锐色。但是它旋即发现,面前这看着就肥嫩的活肉没有尖利的牙齿和指甲,手里握的两块石头还微微在抖,身上散发着的都是惧意。猛兽对猎物的本能与生俱来。它试探着又往水里走了两步,沈沅浑身一抖,把一块石头朝狼丢了过去,准头太差,砸在了离狼很远的水里。
    狼回头看了一下,鼻子里一响,似乎在嘲笑沈沅这差劲的准头,随即,它突然发足,淌过溪水径直朝沈沅飞奔过来。这畜生捕猎的算计极为精准,到了自己的使力范围中,便是纵起后腿使劲一跃,那黄褐色的肚皮,瞬间出现在沈沅前方的空中。
    沈沅只觉得浑身僵住了,眼睁睁看着狼扑过来,手里握着石头,也举不起来。说时迟那时快,耳边“嗖——”的一声响,随即眼前一花,什么明晃晃的东西飞过,那跃过来的狼,被什么力道狠狠地往后一冲,竟然在空中翻转了个跟头,栽倒在离沈沅只有三五步远的地方。
    沈沅这才看清,狼腿上插着一枝羽箭,直没到白羽的位置,箭头从另一边穿出来,直接把狼钉在沙地中,断骨从伤口戳出来,亮晶晶地滴下血。那狼身子弓着,呜噜呜噜叫着,试着挣了几挣,羽箭纹丝不动,而它估计撕扯到骨肉太疼,跟那只兔子一样,浑身痉挛但无力离开。
    沈沅觉得双臂都软了,挣扎着回头一看,一匹黑马飞驰而至,马上的人在她身边停了下来,焦急地滚鞍下马,用身上的斗篷把她整个儿裹住。沈沅浑身都在剧烈地颤抖,听着耳畔那人哄孩子般的低语:“没事了,没事了。阿圆别怕!我在这儿。”又说:“那臭畜生吓唬你,趁它没死,我活剥了它的皮!叫它知道得罪将军夫人没好果子吃。”
    沈沅抱住他:“别去,怪恶心人的。”又委委屈屈哭:“你怎么才来?”
    杨寄觉得她真是倒打一耙,不由责怪道:“你怎么不问自己,为啥要来这儿?这可不是我们姑臧,这里指不定就有野狼,而且今儿只是一只,有的时候可是一群!”
    “你看你,对我越来越凶了!”沈沅想着就后怕,哭得越发凶了。
    “我要晚来一步,凶都没地方凶了!”杨寄刚刚本能地哄她,怕她害怕,这会儿担忧去了,后怕上来,脾气也上来了,气呼呼道,“骂你是轻的,我还要让你长长记性呢!”
    他把那小腰身一抱,举起巴掌,在抽与不抽之间犹豫了片刻,沈沅的脸已经从他胸怀里抬起来,一点都没有刚刚害怕得发抖的样子,而是凶悍地说:“杨寄,你别得寸进尺啊!我听说到处都在传你会打老婆,还真能耐了?你打我一下试试?”
    嘿,果然女人都是三天不打就蹬鼻子上脸的主儿,杨寄使劲地攒着怒火,把巴掌举了又举,在她屁股旁边晃悠,可被她那双毫不畏怯的圆溜溜的眼睛瞪着,看得见她眼睫毛上还湿漉漉的,他就是下不去手,最后,好容易积攒起来的一丝丝怒火,全数被浇熄了,只好一巴掌甩自己脸上:“好好好,都是我的错,谁叫我来晚了,还对你凶。”
    沈沅嘴凶,见他居然打自己,又忙检查他的脸上有没有痕迹,边揉边吹,责怪他:“你干嘛?怎么在军营里形成了这样的坏脾气,非动手不可?不能好好说事?”
    自己打自己,疼痛有限的,杨寄被她温软的手摸得舒坦,自然不吱声。过了一会儿,突然一把握住沈沅的手挪开,问:“那头狼呢?”
    沈沅回头一看,溪水边的沙砾地上,残余着一条血淋淋的狼腿,连骨带筋地咬断了,还钉在地上。循着血迹看过去,沙棘丛里匍匐行进着的是一头三条腿的狼,断掉的半条腿拖在地上,血和着泥沙糊在伤口上,瞧着十分瘆人。
    杨寄挽了弓,想了想却又放下了,自嘲地对沈沅说:“放这畜生一条活路吧。也够狠的,知道不逃走就是死路一条,宁可受点痛,咬断一条腿,或许还有活路。”他似乎又想起来沈岭逼着他读的书,又文绉绉说:“这大概就叫‘毒蛇螫手,壮士断腕,岂不惜其肌骨?所存者大也。’”最后回过头对沈沅笑道:“咱们也学着点。”
    沈沅也颇觉得这些野物和家畜大不相同,此刻平静下来,说:“你倒是能耐,净和狼学,先学着驱狼为犬,现在又学狼这般对自己狠心——刚刚那一巴掌,现学现卖的是吧?”
    杨寄叫屈:“姑奶奶,我手指甲都没弹到你身上,你倒骂了我这许久了。果然女人不能宠!走,回去上军棍!”见沈沅“噗嗤”展颜笑了,他也放下心来,这时才敢点着她的额头嘱咐说:“但是给我记住,一个人不许出去瞎跑,这里不是秣陵,甚至也不是姑臧,谁知道什么危险藏着?”
    沈沅拉着他的手,娇声道:“知道啦!刚刚已经吓死了,你还来吓我!”杨寄给她摇得骨头都快酥了,抱上马说:“实在要想出来玩,也等我空了带着你。”
    回到营地,等候杨寄的是一波又一波事务,他想着毡帐中的妻子,处置时不免有些浮躁,对着案牍手挥五弦,目送归鸿:“北边早已被我打得闭了气,连他们的皇帝都客客气气的,知道现在黄河之西全数在我手里,留他们在代郡周围苟延残喘。现在我不也正在巡查各处么,管叫敢侵袭我边界的胡人有去无回!”
    他迫不及待处置好文牍,高高兴兴回去睡觉。灯吹熄了,外头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楚,巡逻士兵的脚步声,篝火“哔剥”的爆燃声,乃至其他营帐里喝酒吃肉摇樗蒲的动静,历历在耳。
    杨寄翻个身去揽沈沅:“乖,我来给你压压惊。”然后“啵”地亲了一大口。
    沈沅推了他一把:“动静小一点!这毡帐一点儿都不隔音!”原来也竖着耳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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