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节

    采薇的目光又被拉回到那只光溜溜的野兔上,现在她饿得眼冒狼光,恨不得马上把那只肥美的兔子变成香喷喷,金黄色,外焦里内的烤兔子,那酥脆嫩香的兔肉,热乎乎的进到自己的胃里。
    想到这儿,她的胃里一阵回应。
    “咕噜——咕噜——”
    “饿了吧,别急,烤熟了才能吃,不然会生病的!”
    南宫逸宠溺的看了她一眼,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小妮子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了,还被他好顿折腾,透支了体力,是应该好好补补,可她睡着,他怕有野兽过来,只能将早上撞废的那只野兔打死、收拾了,又在附近捡了些柴火,就等着她醒来烤给她吃了。
    “南宫逸,你行不行啊?要不,换我来吧!”
    在采薇的眼中,南宫逸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据说还有大晋第一公子的虚名,这样的人怎么会做这种事儿呢?
    “放心,你一定会满意的!”
    南宫逸给野兔背后的刀口抹了些盐面儿,睇见采薇一脸的纠结,猜想着小妮子可能对他不放心,“从前每年的秋猎,父皇都会命人把烤好的猎物分给大家吃,母后担心锦贵妃会趁机对我下手,便命我自己烤自己打来的东西吃,并对外只宣称是我喜爱做这事儿。”
    没想到这烤兔子的背后还有这么心酸的往事,采薇不觉有些心疼,她双手支着下巴,呆呆的看着认真翻烤的男人,觉得她的男人真的很帅。
    一张如画般完美无缺的侧颜,眼眸漆黑深深,魅惑诱人,高挺的鼻梁,粉润的薄唇,加上那张光滑干净的脸庞,真是没得令人心醉。
    男人用树枝穿好野兔,用他那特有的磁性的嗓音说:“可惜没有油,不然会更好吃!”
    刚一说完,一瓶沾着油腻的瓷瓶已经递到了他的眼前。
    “喏,你的油!”
    采薇一手支着下颌,一手举着油瓶,顽皮的看着他。
    南宫逸接过油瓶,调侃这说:“天帝的女儿,果然有神通!”
    看在他刚刚讲述的悲惨童年的份儿上采薇没有跟他一般见识,只哼了一声,接着看他烤兔子。
    被穿在树枝儿上的野兔刷了一层油,再放回到火上时,火势明显的旺了,他不停的翻着烤,很快,兔子就被烤得冒了油,滴在火堆里,发出滋滋滋的声音。
    南宫逸的手臂力量很大,他握着树枝不停的翻烤,让兔子的各个部位都均匀受热,似乎很熟练,采薇想到他为何会把野味烤得这么好的原因,不觉又是一阵心疼。
    “来,张嘴!”
    采薇拿着一颗紫红色的果子,递到了南宫逸的嘴边儿。那果子是空间里最最好吃的果子,甘甜多汁,余香满口,回味无穷,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
    南宫逸嗅到了果子的香味儿,又看了一眼那颗他从未见过的果子,笑道:“这是什么果?我怎么从没见过?”
    采薇做了一个邪恶的表情,说:“毒果子,敢不敢吃?”
    南宫逸斜睨了她一眼,轻哂一声,张嘴就咬了一口,顿时,也被那果子的美味震撼到了。
    “呵,天宫的东西果然好吃,我竟从未吃过这么美味的果子!”
    采薇傲娇的说:“那是当然,要不看在你是天帝驸马的份儿上,这种鲜果岂是尔等凡夫俗子可以吃到的?”
    南宫逸笑了起来:“看来,为夫抱娘子的大腿是抱对了!”
    说笑间,树枝上的兔子已经变成了金黄色,味道很香,采薇吸了吸鼻子,慢慢的凑了过去。
    “闪开点儿,看烫着了!”
    南宫逸用臂肘轻轻的推开了她。
    “还得多久才能好啊?”
    采薇已经迫不及待了,肚子一次次的大声抗议着。南宫逸看了看她,用下颌指了指远处的小溪。
    “先去洗洗手!”
    采薇才懒得动弹,用意念直接从空间弄出了一盆清水,洗过手后,用弄出了一个盘子,两双筷子和一盆新鲜的水果。
    南宫逸见怪不怪的看了她一眼,将烤好的兔子从火山拿开,用匕首将兔腿儿割下来,对采薇说:“来,吃吧,当心烫!”
    采薇激动的摩拳擦掌,拿起兔腿儿就狠狠的咬了一口,兔子烤得很入味儿,外焦里内,香酥可口,她觉得比八福酒楼烤肉串儿的大师傅烤的都要好吃!
    南宫逸拿着刀子,优雅的割着兔肉,把那只烤熟的兔子割碎后,都装进了盘子里。
    分解完兔子,他在采薇用过的盆子里洗了手,又拿出一块手帕让采薇擦嘴,“你慢点儿吃,别噎着了!”
    采薇擦了擦嘴,含糊不清的说:“唔,好吃,你怎么不吃?”
    南宫逸拿起一个果子,放在眼前看了看,说:“烤兔子随时都可以吃到,天宫的仙果可是得天女心情好的时候才能吃到,你要是我,会选哪样东西吃?”
    说着,优雅的在那果子上咬了一口。
    “嚯,这厮,真是好算计!”
    采薇轻哼一声,巴不得他吃果子呢,她一整天没吃东西了,这会儿都能吃进一头牛去,何况是区区的一只小兔子!
    没多大一会儿,一整只兔子便完美的进入了采薇的肚子,她满意的摸了摸肚子,对南宫逸说:“很好吃,下次再接再厉啊!”
    南宫逸一边擦着她嘴边儿上的一圈儿油星儿,一边儿忍着笑,“好,下次什么时候想吃,就知会为夫一声,为夫一定努力满足你!”
    ‘努力’、‘满足’这两个词听起来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儿,不过,吃人家的嘴短,就算知道他在调侃她,她也不好太过较真。只弯下腰,端起地上的水盆,“哗啦”一声泼到了南宫逸身边儿。
    那堆尚未燃尽的火堆“刺啦”一声,被浇得一个火星儿都没有了……
    “记住了,护林防火长记,青山绿水长存!”
    采薇绷着脸教育了他一句,将盆子盘子收进空间,拔脚走人了。
    南宫逸摇摇头,轻笑一声,随后跟了上去……
    ☆、第122章 湘云大婚
    采薇筹谋已久的玻璃店终于开业了,不出所料,玻璃店一经开业,立刻在京城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所造成的轰动甚至比前段时间更换太子造成的轰动都要大,大街小巷、男女老少们谈论的,都是关于玻璃店的事情。
    某间茶楼里,小二一边儿给一个肥头大耳的男子斟茶,一边儿笑眯眯的打听着:“张老爷,听说您府上的窗子都换上玻璃了?”
    那位张老爷正愁没人知道他家换了玻璃窗,没法儿跟大伙显摆呢,听小二这么一问,便挺了挺圆圆的肚子,得意的‘嗯’了一声,说:“做议案就换好了,不过,这玻璃着实不好买,那人多的排队抢购,跟不要钱似的,我府里的管家带着家丁足足排了两天两宿的队,才勉强买到一百多块呢。”
    旁边儿一个喝茶的说:“说起来,这玻璃还真是件儿好东西啊,虽说十两银子一块贵了点儿,可那是蒙奴汗王进贡给咱们皇帝的贡品,咱们这些寻常百姓能用到皇上使唤的物件,多花点儿银子也值了,再说,只要不打碎了,还可以世世代代的传给子孙后代呢!”
    小二打诨:“呵呵,我们这些个小户人家比不得您们这些大老爷,小人只从别人手里匀出了一块,安在了家里的窗户的正中间儿,让日头从玻璃那儿照进来,屋里比从前亮堂多了,平日在屋里看看外边儿的景儿啥的,也方便得很呢,嘿嘿,把我老娘都给乐坏了……”
    ……
    乐坏的不只是他的老娘,采薇也乐坏了!
    她带回来的一万二千多块玻璃,不到十天的时间,就卖得一块不剩,饶这么着,还有许多人没买到,抱怨不已。有的大户人家一买就是几百块,每块玻璃卖十两银子,一下子就能卖几千两。
    银子流水儿低得进入了采薇的腰包儿,加上参行和珍宝阁的收益,采薇已经悄悄的挤进了大晋富豪排行榜的前三位了。
    霍渊见识到了抢购玻璃的壮观场景,也知晓参行的火爆行情,笑着对采薇说:“看来,大晋首富的头衔马上就要有新主人了!”
    采薇却对首富神马的不感兴趣,她能有今日,全靠空间神器的帮忙,所以,一直恪守着慈海真人‘与人为善、扶助苍生’的信条,想用这些银子扎扎实实的为天下的百姓们做点儿好事儿!
    青云镇、临安府还有青县这几个地方的赡养堂都开得很好,许多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在她的帮助下,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她打算在京城也开上一家,将来在各州、府、县,都开上一家,让那些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的可怜人都有一席安身之地。
    京城的赡养堂只用了三天办了起来了,地址是她私买的老宅,经过她的一番修缮和改进后,招进了六十多个孤寡老人、弃婴、孤儿和身体残疾的流浪者,大家都是漂泊不定的可怜人,一经有了‘家’可以依靠,都对采薇感激不已。
    赡养堂的管理者是墨连城的母亲墨大娘,墨大娘在采薇的帮助下,迟到了老乌龟给的丹药,如今身子已经完全康复了。
    儿子出息,成了未来太子妃手下的得力干将,家里已经不愁吃不愁喝,她的心情愉快了,身子又得到了极好的调养,自然是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孝顺的儿子还给她买了个两个婆子伺候她,如今的墨大娘已经像换了个人儿似的,整日里春风满面,笑意妍妍,每日早早起来跟儿子吃完饭后,就和儿子一起离家,坐着自家的马车,神采奕奕的去赡养堂工作!
    母子俩的境况很快被她的前夫,聚福德的大掌柜马进武得知了,得知他们母子得到了当朝太子妃的青睐,俩人都成为太子妃的得力手下后,马进武不由得动了心思,若是能借他们攀上太子妃这棵大树,他不就飞黄腾达了吗?
    于是,他破天荒的关心起儿子和前妻来,先是派人送来吃的喝的,还舔着脸给马氏送了些上好的布料和首饰,却被墨大娘和墨连城断然拒绝了,送的礼物连同送礼的人都被丢了出去,并警告他不许再来。
    马掌柜不死心,几经思索后,厚着脸皮找上门来。
    这日,墨大娘正在赡养堂教几个小娃子背《三字经》,王婆子进来报说:“夫人,外边儿有一位老爷,给咱们赡养堂施舍了许多的米面,您要不要去见见他?”
    墨大娘笑道:“能有这份儿善心来咱们赡养堂施舍的,自然都是有好人,我当然得见见,亲自谢谢人家!”说完,她安排了一个大一点儿的小娃子领读,自己则起身,跟着王婆子去了赡养堂前院儿那间小小的会客厅。
    此时,她的前夫马进武正焦灼不安的等在那间小厅里,见墨大娘在两个婆子的簇拥下,满面春风的走了进来,不觉吃了一惊。
    眼前的墨氏,面色红润,腰杆儿笔直,嘴角还带着几分浅浅的笑意,跟从病病殃殃的样子前判若两人,她现在的气色极好,穿着也十分得体,上面穿着一件湖蓝色绣玉兰花的长褙子,下面是一条宝蓝色的马面裙,头上的墨发盘成了元宝髻,插了一支珠钗,看起来精神矍铄,干练豁达。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妻子,在他的印象中,除了刚成亲那两年,剩下的十几年妻子一直都是黄着脸儿,一副战战兢兢、苦大仇深的样子,若她从前也和现在一般,他断不会为了个瘦马就休了她。
    那瘦马虽然比她年轻,也比她漂亮,可瘦马毕是那个地方出来的,身上总会有一些让人瞧不起的毛病,比如刻薄、狭隘、自私、小气;不像墨氏这样磊落豁达,为人坦荡,墨氏是落破秀才的女儿,家中虽然贫困,但她自幼饱读诗书,胸中自有诗书气自华,那份气度,不是那瘦马硬背下来的几句酸诗句可以比拟的。
    墨氏春分和煦的进了小厅儿,打算当面好好的谢谢这位施主的善心,可是,当她见到这位‘好心人’竟是自己的前夫是,顿时把脸色大变,她撂下脸,冷声问了一句:“你来干什么?”
    这会儿,她真想把这宠妾灭妻、忘恩负义的禽兽打出去,甚至杀他的心都有。但是,赡养堂毕竟不是她的家,不管怎么说,这负心汉是施主,她作为赡养堂的管理者,不能凭个人的喜恶行事!
    “哎呀,翠花,你怎么在这儿啊?”
    惊讶过后,马掌柜装成了一副吃惊的样子,惊喜的看着她。
    ‘翠花’是墨氏的闺名,马掌柜在跟墨氏成亲之初,两人曾恩爱过两年,那些两,马掌柜便唤墨氏为‘翠花’,后来,墨氏因生产身子弄坏了,两个人的感情也渐渐的淡了,‘翠花’便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感*彩的‘嗳’;再后来,马掌柜发迹,瘦马进门,‘嗳’就变成了‘打脊的贱人’了……
    ‘翠花’这个名字,是他爱她时的称呼,已经十几年没有叫过了,墨氏已经都给忘记了,如今乍然被他叫出来,非但没有让她有一丝一毫的感动,反倒让她想起了他之前的种种禽兽之举,令她积压在心底的怨愤一下爆发出来。
    “马掌柜,我在不在这儿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你捐的东西我们收下了,若没事了的话,您请自便,恕不奉陪了!”墨氏气愤的说罢,转身就走。
    马掌柜舍出这么多的米面,就是为了来讨好墨氏,哄她回心转意的,如今见她连话都不肯跟他说就要走,急得他顾不得许多,几步跑上前去,拉住了她。
    “翠花,你别走,你听我说,我这次是……”
    “放手!”墨氏愤怒是甩开了他的手,愤怒的说:“男女授受不亲,马掌柜不要以为自己施舍一点儿东西就可以在我们赡养堂离放肆,要是你在这般无礼,我便唤了人来将你打出去!”
    马掌柜看着墨氏没有一丝温度的眼神,听着她疾言厉色的话语,忽然感到一阵心慌。
    他的前妻跟从前不一样了,不再是那个病怏怏的,事事顺从他的女人了。
    曾经,他以为只要他回心转意了,只消勾勾手指,墨氏就会迫不及待的回到他的身边儿,所以,就算是他派出去给他们娘俩送东西的人被赶了出来,他也认为那是墨连城那不孝子在作怪,只要他单独见到墨氏,跟她表达了自己的诚意,她就一定会原谅他的,女人嘛,这辈子就只能嫁一次人,她哪能舍得离开他呢!
    可是现在,他原本的信心一下子崩塌了,墨氏那陌生的、抗拒的、冰冷的眼神,无情的话语,像无数细密的针一样的刺着他,让他心痛又心慌起来。
    “翠花,我……”
    他讪讪的放开手,开口解释着,然而,他刚一松手,墨氏就头也不回的去了,背后只留下了冰冷的“送客”二字!
    马掌柜失魂落魄的被送了出来,心里难受极了。
    在他的潜意识里,墨氏就是他的女人,即便是他休了她,她也跟她生活大半辈子了,只要他肯回头,她就该高高兴兴,感恩戴德的跟他回去,不过,事实显然不是按他想象的发展的。墨氏根本没有跟他和好的意思,而且还记恨上他,怕是轻易不会原谅他了。
    男人都有一种作怪的心里,就是越得不到的,就越觉得珍惜。
    这会儿,墨氏拒绝了他,她的种种好处都被他回想起来,一家三口儿往日生活的片段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让他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
    那时的墨氏温柔贤惠,对他言听计从,儿子墨连城,不,那个时候叫马连城,聪明上进,书读得极好,夫子都说他是一个好苗子,假以时日,一定能有一番作为。
    倘若,他没有休妻,儿子这会子八成已经考中秀才了,墨氏也还跟从前似的对他嘘寒问暖,百依百顺,一切都还好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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