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二少爷已经长大,有自己的心思,我们做大人的就该放手了。”良二夫人扶额闭目,年近四十的手保养的鲜嫩欲滴。
    董妈妈弓着腰上前为她掖了掖被角。
    “挑个合适的日子,我要见见。”
    “是。”
    在京都散播庄家与鲁公府的渊源,下一步是不是要拿出蓝嫣芝当年的婚书?良二夫人轻轻哼了声。
    她是绝不会给那丫头拿出来的机会。
    那可不是一份正统的婚书,更不是蓝嫣芝写的,而是老太君,婚书的内容也不只是针对良骁,而是大房与二房的适龄男子。
    良骏的年纪可比良骁适龄多了。
    这可不行,不管是良骏还是良骁,都是漂亮的好孩子,那丫头怎配与他们比肩。
    ……
    长公主府的品茗茶会结束,夜已深,丫鬟们小心翼翼侍候几位少爷下去休息。
    余尘行垂着眼皮,复又抬起。
    他快走几步,追上良骁:“表哥。我给你备了一份惊喜。”
    良骁笑道:“自己留着吧,双槐巷那个已经让我很吃力。”
    “那不是吃力,是舍不得发力,今晚这个,梨乐坊的头牌,随便你用劲。”
    “是你用过的吧?”良骁侧看他,玩味道,“我不喜欢和兄弟共用女人。”
    这句话的意思可就深长了。
    余尘行脸上的笑意僵了僵。
    ……
    大齐的女孩子喜好穿胡服骑马出行,上衣长若裙摆,两面开衩,着灯笼裤。庄良珍换上这样的装束,惹的春露不住拿眼偷瞄,最后腼腆的告诉她:“姑娘,您这身段儿就是用泥巴捏也捏不出这样的完美。”
    窄衣窄袖还束腰的胡服,有多暴露身段上的缺点就有多暴露优点。
    庄良珍垂眸看了看自己,春露立即上前伺候她戴上帷帽:“用这个挡住吧。”
    庄良珍对她弯唇一笑。
    感应到今日女孩子就要送它回记忆中的地方,白点绕着庄良珍兴奋的奔跑,若非有帷帽遮挡,不知得要扬多少灰尘在她脸上
    其实她大可坐马车,但有点舍不得白点,白点也高兴驮她,一人一马,以常人难以理解的方式愉快的交流,马蹄时快时慢,兴奋难抑之时,它还能蹦起来,像个男孩子。
    不过它是母的。
    起先,庄良珍一直以为这性格定是公的。
    牵回来那日,却被余尘行好一番嘲笑:“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居然连公母都分不清,来来来,哥哥教你,母的就是长它这样,公的嘛,嘿嘿,就是那样啦,你懂得……”
    这个她还真不懂,从前见到的都是骟马。
    马不骟不可使役,这是规定,因为公马很危险。
    她想了下余尘行的身体,又自动脑补了一下公马,理解起来竟也不难,便对余尘行道:“谢谢,我懂了。”
    余尘行哑口无言,沉默片刻道:“你特么刚才是把老子的下半截跟马接一起想象的吧?”
    ……
    随行的护卫常年往返京都和江陵,路上一应琐事根本无须庄良珍操心,大家也都很默契的按照她要走的方向前行。
    可是马不会用人类的语言表达,只知方向,沿曾经离开的路线原样返回,于是护卫们发现此行格外诡异,比如到前面的石板桥,明明直走就可以啦,庄姑娘却非要绕一圈榆树林。
    也可能是小姑娘贪玩,就爱骑着马儿四处溜达吧?
    庄良珍趴在白点耳边轻喃一句,它摇了摇尾巴,停驻脚步,脑袋高高昂起,似乎在发呆。
    怎么停下了?护卫不解的看向马背上的女孩,春露也从车里探出头。
    少顷,庄良珍回首问道:“从这里一直往前走,二更时分便能到达的地方有哪些?”
    护卫首领牛百户回:“大约是京都和江陵的交界口,有驿馆。”
    有驿馆,挺好的,不用露宿荒野。庄良珍拍拍白点的鬃毛,它乐了一下,撒开四蹄继续前行。
    谁知走了不到两个时辰,牛百户追上庄良珍:“庄姑娘,这条路不能走,得走右边,那才是官道,左边是荒山野岭。”
    可是白点执意要走左边,它就是从左面被人带进京都的,庄良珍无法对牛百户解释白点的心情,想了想,问道:“我们有指南针,足够的水和吃食,难道还怕走不出荒山野岭?”
    牛百户拱手道:“莫说有这些条件,就是没有我也能将姑娘好好的带出来,但现在不能走的原因是有狼群。”
    可是不走这条路,白点就找不到家了,马儿识途,只是识它走过的,不能像人那样有一个宏观的立体的逻辑。
    庄良珍问:“如果必须走这条路,牛百户可否想个万全的法子,比如多雇几个壮丁,准备一些火把,银钱不是问题。”
    大不了耽搁一天,返回刚才经过的小镇做些准备。
    牛百户想了想:“也行,但要耽误一天了。”
    庄良珍颔首。
    牛百户包揽一切,立刻着手准备,春露则陪庄良珍回客栈休息。她一早儿就知道庄姑娘不寻常,马在她眼里就像温顺的小猫小狗,少爷则是隔壁的熊孩子,更不可思议的是似乎还与……鲁公府的良世孙有一些说不清的关系。
    但她只是一个小丫鬟,尽管时不时要经受匪夷所思的考验,然而做下人的最要紧的就是本分,主子想让你知道的事不用问也会透露,否则,最好埋头干活少说话。
    没错,多干活少说话。想通了的春露立刻打水伺候庄姑娘休息。
    其实牛百户比春露还纳闷,但余大人不准他问东问西,只命他护送庄姑娘,护送,就是保证庄姑娘安全,但是少发表意见。
    翌日,牛百户加上两个侍卫外带十二个壮丁,总共十五个男人,各个人高马大,狼群看到这样的队伍绝不会主动攻击。庄姑娘推算,一早出发翌日天亮之前便能赶回。
    时间不长,算不得苦差,价钱又公道,众人信心满满。
    他们本就是当地猎户,在狼群出现以前经常出入此地打猎,对路径再熟悉不过。
    看来这位牛百户倒是个细心人,短短半日,布置的妥妥当当。
    “白点,你以前不会是野马吧,哪有家养的马走这种地方?”庄良珍喃喃自语。
    野驹苑虽有野驹二字,里面的马却都是人工饲养长大的,只不过脾气古怪,难以驯化,导致暂不能使役。
    没想到居然混进了一匹真的野马,想来捉它的人也废了不少功夫,也许是意外,也许是巧合。
    当日酉时,庄良珍感觉白点找到了家,它难以自抑的嘶鸣,驮着庄良珍恋恋不舍,见她跳下来,便伸着脖子去噌她额头。
    除了春露,十几个男人目瞪口呆,见过温顺的良驹,但真没见过比小狗还会讨好人的良驹。
    再往前便是一望无垠的峡谷与森林,不再适合人类涉足。
    要分手了吗?庄良珍看着它眼睛。
    白点眨了眨,居然有晶莹的泪光。
    庄良珍睁大眼:“真的吗?你见过我?”
    所以第一眼就对她格外好奇,恨不能咬断木栏冲出来。
    “你见到的那个我,比现在的我高,白头发……哈哈,你们马儿说的话听起来真奇怪。”她抱着它脖颈笑,“那一定是与我相像的人,但肯定不是我。”
    它闻了闻她身上的味道,确实不是她。
    但是它要走了,它属于带着露水的草芽和深谷。
    似乎要为这略带伤感的离别更添一抹愁绪,老天爷竟飘起细雨。
    白点哒哒哒的越走越远,还不时回头看她一眼,直到火红的身体被浓郁的灌木丛一层一层的遮挡,完全消失。
    “姑娘,快走吧,牛百户说下雨不是好兆头!”春露上前拉起她的手。
    庄良珍如释重负:“好,我们走!”
    牛百户中气十足的指挥大家掉头。
    天黑时在一处山壁下落脚,绵绵的细雨忽然变了脸,稀里哗啦越来越大,牛百户大惊失色。
    深更半夜,正是野兽出来觅食的时辰,而雨势这么大瞬间浇灭火把,情况不容乐观。
    幸而当初庄良珍要求把车厢的檐角做宽许多,十几个人围成一圈,尚且能避雨,也能勉强护住五六根火把,但根本找不到地方生火,没有火堆就意味着任何一种野兽都有可能靠近马车。
    “牛百户,请将车辕解下。”庄良珍冷静道。
    有道理,马匹极易受惊,万一将两个小丫头拉跑了,那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牛百户一点即透,立即放下车辕。
    春露似乎被紧张的气氛感染,结结巴巴道:“别,别怕啊,再有三个时辰天也就该亮了。”
    明明自己都快要吓晕了,还好心的安抚她,真像慕桃。庄良珍拍拍她的手:“不会有事的。”
    狼群很少主动攻击人数众多的男性。
    但这一夜,谁也无心睡眠,牛百户支起耳朵,一刻也不敢分神。
    一个时辰总算平安的过去,雨势转小,众人在心里松了口气,却发现静谧的灌木丛有萤火虫在飞舞。
    春露眼睛一亮,展颜道:“好美啊!”
    庄良珍面无表情道:“狼群来了,大家小心。”
    春露尖叫一声晕过去。
    尖叫引起了狼群一阵骚动。
    不知它们跟踪了多久,但一直未发动攻击,可见也是有所忌惮。
    十五个男人架起弓箭,庄良珍钻出车厢,爬上顶盖,顶盖四周有固定火把的地方,只见她四平八稳的挨个换上新的桐油布,逐一点燃,众人这才发现雨停了。
    雨停了,却无一处干燥之地生火,倒是方便了狼群。
    嗷~
    头狼一声悠长的号令,那些美丽的“萤火虫”缓缓飘出灌木丛,一只,两只,三只……每数一下,牛百户的心便重重的跳一下。
    他们的运气是有多坏,不仅横遭暴雨,还遇上规模如此巨大的狼群!
    庄良珍的神色却异常平静,不是不怕,而是害怕这种情绪在死亡面前实在多余。
    “见鬼了,怎么会这么多!”有人骂道。
    一般三四十只就很夸张,眼前却有上百只!
    众人的面孔几近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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