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常喜乐没有想到摊主竟是如此打算,“方才是我误解了您,还请恕罪。”
    摊主摆摆手,“本就是我故意说不清楚,与你无关。”
    “那就多谢了,小喵,还不谢谢老板。”
    常昱抱拳,“谢谢。”
    摊主笑着点了点头,道:“我瞧你方才虽射得准,可不少动作还不够准确,站桩不成问题可若是移动射活物就事倍功半了。若不嫌弃就让我指导你的动作,若你学成,我也就无愧先祖。”
    常喜乐顿时乐了,这运气好挡也挡不住,方才这摊主的指导他就瞧得出必是专业人士。他们家里可没人玩这个,有人指导也省得走了弯路,连忙为常昱应下。
    “只是我们都是外地人,过几日就要离开,怕是学不了多久。”
    “无妨,这孩子聪颖,几日时间也足够了,以后自个多加练习便成。”
    摊主也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一说好就打算领着二人到偏僻之处教导。这里人员混杂,着实不是学习的好地方。
    常喜乐有些犹豫,谁知道这摊主会不会有诈。
    常昱却拉了拉常喜乐的袖子,“没事。”
    常喜乐见此也就没再拒绝,他很相信常昱的直觉。常昱对危险很敏感,若对方心存歹意他都能察觉得出来。
    况且常昱武力值那么高,只要在这府里,就不成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弓的衡量度,按照宋史记的一般是八斗到一石,三五石就是属于强弓了,一般做平时练习和演习用,实战意义并不大。
    第54章 故人往事
    常喜乐和常昱回到客栈已经入夜,常喜盛见常昱满头大汗却一脸兴奋的模样不由好奇,“这是去哪里回来,这么高兴?”
    常昱向来喜怒不形于色,今日却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这说明是高兴极了。
    常喜乐将今天的事一一道来,常喜盛大为赞叹,“我们虎爷还真厉害,随随便便去玩个游戏都能弄出这么多名堂来,啧啧,这弓一看就是好家伙,咱们叫虎爷真是个小福星。”
    王大力见到常昱手上的弓,心里十分痒痒,男人嘛对这些玩意总是没有抵抗力。
    “我能摸摸这弓吗?”
    常昱难得大方的递了过去,王大力一拿到手里就更觉得这弓不俗,只是……使了最大的劲也才拉开一点点。
    常喜寿笑道:“大力,你这几天在府里日子过得好了,怎么反而力气没了,白瞎吃了这么多好东西。”
    王大力额头都冒出了汗,也只是艰难的拉到一半很难拉满,更别说上箭。
    “少说风凉话,这弓至少有三石,你们估摸拉都拉不动。”
    常喜寿不信,方才他可听到常昱今天一直用这弓联系呢。便是接了过去,果然使出吃奶的劲也不过是拉开一点点,远不如王大力。
    “好家伙,这弓怎么使啊,拉都拉不开。”
    常喜庆和常喜盛都轮着试了试,方才知道这弓的力道。
    常喜盛不可置信道:“今天下午我们虎爷一直是用这把弓练的?”
    “是啊,我让他换一把不需要那么大劲的,他还不乐意。”
    常喜乐叹道,他虽然知道常昱天生神力,可比较年纪还小,发育还未完全,负重太过对他成长不好。可常昱却坚持要使用这弓,怎么劝都没有用,这还是常昱第一次不听他的话。
    所幸那老板今日只教了动作,并不需要一直拉开,也就没有一直在用力,不过依然够呛。反正让他一天这么端着,晚上睡觉非胳膊酸疼得没法动弹了。
    王大力虽然知道常昱的本事,可也忍不住怀疑,“这小不点真能拉开?”
    常昱斜了他一眼,将弓拿回来,姿势一摆好似非常轻松的把弓拉满了。
    方才大家都轮着试了一遍,知道有多难,一见此顿时备受打击。
    “这也忒神了,你要是不去做将军,都是浪费啊!”
    “可不是吗,这么小年纪就把我们几个大汉给踩在底下,以后还怎么得了。”
    常昱微微挑高下巴,明明心中得意,表情却是一副有啥了不起的模样。
    常喜乐笑了笑,却不再让他拉弓,“今天就练到这里,小心你明天胳膊酸。”
    常昱这下很听话的把弓背在身后,也不让其他人再碰。
    晚上的时候,常喜乐还让店小二打了一盆热水过来,用毛巾为他敷胳膊,就怕今天使劲太过,第二天会难受。
    可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常昱第二天一点事都没有,一大早起来就开始在那练习。这时候的他小脸好像发了光似的,一看就知道多喜欢这玩意。
    常喜乐几人吃完早饭,常喜乐、常昱和常喜盛就打算去找高元,而其他人继续游逛这府里,将这里情况摸清楚,到时候回来一起汇总所得的消息,为以后做打算。
    常老爹虽然给了他们高元从前的住址,可是这么多年过去,府里早就有了巨大变化。如今的南瓜府比常老爹在的时候要大上四五倍,从前的房子都已经打倒,建起了新屋,早已经寻不到人。
    所幸这里府里做什么营生的都有,专门负责包打听的就有不少店铺,颇具规模。
    只要能得到对方的姓名和一些信息,就不难查到。
    这也是因为府里户口管理严格的缘故,府里规定每一户人家门口都必须写上居住在这里的人的名字,包括所饲养的牲畜的头数。如果家中又人亡故,就将名字划掉,若是有孩子降生就必须填上。
    而若有人借住,也是要相当于街道办事处的地方登记的,入住时间和离开时间都需登记清楚。而若外来人在府里居住一年,就可以入这里的户籍。
    这样一来,就能够确切的掌握城中居民的人口,对流动人口的情况也了解比较深。若有什么不法之事发生,很好摸清楚情况。
    虽说也有人并不遵循这样的规矩,可一般来说普通百姓都不敢欺瞒,全都按照规矩办事。
    也正是因为这样,就让这些包打听很容易掌握居民信息,想要找人并不算太困难。尤其他们还有从前的住址,虽这些年变动了许多,但是依然有迹可循,所以当天就将高元现在的住址查到了。虽然花了不少钱,却也是值得的。
    不管高元能不能帮上忙,常老爹非常挂念这许久未见的老友,很想知道对方现在的情况。仅凭这个,他们就得尽力寻到人。
    高元所住的地方属于府里富人区,一走到这边就明显感受到与其他地方的不同。
    这里十分安静,而且不像平民区一楼都是面朝大街的店铺,繁华却很吵闹。这里都是用围墙高高围起,看不到里面的景色,来往的人也不多。
    “应是这里吧?”常喜盛看到一户人家门口牌匾上写着高家。
    常喜乐到门口看了一下书写居住人名字的牌子,上面书写着高元和仆从安兴两个名字。
    “应是这里没错,只是……高叔好像是一个人住,似乎没有儿女?”
    常喜盛道:“若这人就是高叔,那打听消息的人说,高叔没有婚娶过,膝下也没有儿女,只有这个仆从一直在身边伺候。”
    这种情况在这里很少见,不孝为三,无后为大。尤其高元小有资产,若没个后人,百年之后继承他产业的人都没有。这里的人哪怕一生孤寡,可大部分都会领养一个孩子送自己终老。
    按照这里的观点,高元如此,晚景可谓十分凄凉,哪怕有钱也依然让人觉得十分可怜。
    常喜盛向前敲门,没一会就有一个三十来岁的人打开门,看到他们有些疑惑,“你们找谁?”
    常喜盛拱手行礼,“请问这里可是当年被称作是蟋蟀大王的高元家吗?”
    开门人皱紧眉头,口气不佳道:“你们找错了!”
    说着就要关门,常昱先一步将门抵住,让那开门人没法关上。
    开门人明显愣了愣,没有想到自己的力气还比不上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
    常喜乐上前,“我们无意冒犯,只是想为家中老父打听从前友人罢了。家父叫常荣,来自稻香县桃源村,不知这位大叔可以询问一下你们家主人是否认识?”
    “桃源村常荣?”
    “对对,正是家父。”
    开门人的神情这才缓和了下来,上下打量他们一眼,“你们进来吧。”
    常喜盛和常喜乐眼睛一亮,怕是八九不离十了!
    这开门人正是仆从安兴,他领着常喜乐三人一同进门,一进门就是一个屏风,绕过之后就是个越有四五十平米的小院子。小院子布置得十分雅致,在角落还种了几棵翠竹,还有摆着不少盆景。
    常喜乐本不过是这么一扫,竟是看到一处盆景里种植着西红柿!他刚开始还不敢确定,走近一瞧才发现他并未看错。
    常喜乐按捺下心中的激动,他一直很喜欢吃西红柿,不管生的还是熟的,只可惜这里没有。未曾想竟然在这里遇见,看到的那一瞬间,脑子里立马闪过西红柿炒鸡蛋、酸汤鱼……
    直到有人从屋子里出来,这才回了神。
    来人看着约莫四十岁上下,虽已中年,面容依然秀美,脸上泛着不太健康的白。而且非常瘦,弱不禁风的模样,瞧着身子骨不是很好。
    “你们是荣哥的儿子?”
    这与之前常老爹所说对上了,高元从前确实这么称呼常老爹的。
    三人连忙上前行礼,常喜盛道:“是,我在家中排行老二,这是我五弟和六弟,家父知我们要来府里,特意交代让我们过来探望您。”
    高元看着眼前高大的常喜盛,从眉眼间还能寻找到当初常荣的模样,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一晃三十年过去,当初你爹离开这里也就是差不多你这个年纪,如今他的儿子都这么大了。”
    “我们临走前,我爹还说起从前的事,只是不便到府里来,否则必是会过来与你叙叙旧。”常喜盛道。
    高元神色淡淡,“当年他说过不会再到府里来,我本以为总会有机会,没有想到他是铁了心。”
    “如今在大修运河,等通船的时候,来往就极为方便了。到时候高叔若是想与我爹叙旧,可以坐船前往。”
    高元摇了摇头,“我这身子骨去不成了,咳,咳。”
    一直关注这里情况的安兴连忙上前给他递了一颗药丸,一脸关切,高元却推掉了。
    “没事,只是见到故人之子有些激动罢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对视一眼,他们方才虽瞧得出高元身子骨不好,可这状况怕是比想象中的还差。
    常喜盛道:“高叔,你的身体怎么了?”
    常老爹跟他们说起高元,当年高元明明身体不错,而且比常老爹还要年轻,如今也不过四十来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而且看他日子过得也不错,怎么现在就变得如此虚弱。
    “老毛病罢了,没什么大碍,只是想要出远门就不大方便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见他不愿多提,也就没有再追问。
    “高叔,您现在已经不养蟋蟀了?”常喜乐问道。
    安兴方才那态度明显不像提起,可常老爹说过,高元养蟋蟀不仅仅是为了挣钱,也是因为十分喜欢,所以才能养得非常好。因为他把这些蟋蟀当儿子一样养,照顾得比谁都周到。
    可这话一落,
    高元的身体明显一僵,安兴的脸色也不大好,让人觉得十分古怪。
    “早就不养了。”
    高元明显不想提起,常喜乐和常喜盛也就不好再打探。毕竟他与常老爹虽是好友,可与他们却是全然陌生的。
    可自从提了蟋蟀一事之后,高元态度更加冷淡了,不咸不淡闲扯了几句,高元就明显体力不支。常喜乐和常喜盛见此也就不好再打扰,放下之前备好的礼物就离开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