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寒风拂过发梢,她呆呆愣愣地在浅滩上躺平,试图把身体藏回水里。
    水流一点一点带走那股把她迷得头昏脑涨的气息。于是理智,渐渐回笼。
    衣、服,亲、吻,兰、戎,水……
    溺水之后……兰戎脱了她的衣服……他们……亲……
    什么?亲?!亲什么亲?!
    她她她,她和兰戎接吻了?!!!
    花知婉扑打水面,愣是在膝盖那么高的水位上呛了一大口水。
    上岸后那些奇奇怪怪的画面□□高清地回到了脑海中,宛如一道道九天玄雷接连不断地轰向她的天灵盖。
    理论知识丰富的作者菌一直都很克制自己的欲♂望,就算是想男人了,也只会去写几篇嫖文爽一爽。
    她怎么会……把魔爪伸向了单纯懂事、又不敢拒绝自己的小兰花呢?!这简直是犯罪啊犯罪!欺负老实人什么的,也太可耻了!
    ——不不不,这个,冷静!
    ——想来,事情不是无缘无故变成这样的,特殊情况应该特殊考虑!
    是因为溺水,兰戎给她渡气;是因为增加浮力,兰戎给她脱衣服;是因为缺氧,她才会在上岸后执着地要求人工呼吸……嗯,这一切都是正正经经的救援。
    生死面前,没有男女之别!
    二十一世纪女性,勇敢、独立、自强、开放、心态端正,绝不会因为神圣的救援而感到羞耻。
    嗯,一切都正正经经。
    ——啊,那个,仔细一看她现在身上穿的,是兰戎的衣服呢。
    ——哦,所以(马赛克)和(马赛克)肯定都被看光光了吧?!
    哀嚎一声,花知婉瞬间倒地不起。
    “汪汪汪。”
    草丛里传来一声犬吠,似在与她的哀嚎遥遥呼应。
    “孤狗!孤狗!”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伴随狗叫传来的人声令精神颓废的人不禁虎躯一震。
    兰戎说,他会引开从天下第一肉追来的人。
    难道有人没去追兰戎,仍驻守在这里,等她出现?
    思及此,花知婉马上严严实实地裹紧衣服,再从潭里挖了块防身的大石头。
    接着,在暗处屏住气息,静静等待那人出现在她的视野。
    “孤狗!你是不是又尿我脚上了?!”
    “孤狗、孤狗!那个不能吃的!”
    “哎呀!别乱跑啊,跑得我又要到处找你了!”
    听声音,来人是一个年龄不大的小少女。
    听这槽点满满的狗名,小少女中二蠢萌的形象愈发鲜明。
    手都举酸了,她还没有出现。这哪是攻击应有的态度啊?根本就是在“纯遛狗”好吗!
    花知婉疲乏地打了个哈欠。
    ——不知道兰戎去了哪里,现在危不危险,好想去找他。
    至少花费了十几分钟,少女才终于发现了花大娘的藏身之处。
    “天啦噜噜噜~~”
    她非常二次元地惊叫出声,末尾的颤音还是自己做出的回音特效。
    “孤狗孤狗,快来看,”少女一把抱起正在方便的小狗,道:“水潭里有水鬼耶!”
    一人一狗,两双圆溜溜的眼睛极其震惊地盯住了花知婉。
    “……”
    看着狗狗菊花处,半截尾巴似的便便,花知婉也是极震惊的。
    “汪。”孤狗蹬直双腿,吠了一声。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请不要剥夺它上厕所的权利好吗。
    少女安抚地顺了顺老狗的毛,继续把它抱在身前壮胆。
    “水鬼水鬼,既然你是水鬼,我可以跟你许愿吗?”她满怀期待地问出口。
    喂喂,我不是水鬼,不要擅自决定奇怪的事情啊!向水鬼许愿又是哪门子的风俗啊,水鬼不是来索命的吗。
    ——在花知婉把这些话说出口之前,少女已经抢先一步许了愿。
    “祝我万事如意、心想事成,天天开心、年年有余,前程似锦、一帆风顺。”
    一连串话不带喘气,一看就是拜年高手。
    “噗,”被她的许愿词逗笑,花枝丸情不自禁地感叹了一句:“少女,虽然这个世界是架空的,但你的画风也太迷了一点吧?!”
    “诶,架空?!”
    一下子捕捉到这不寻常的词语,少女猛地放下狗,朝花知婉走近:“你刚才是用了‘架空’这个词吗?”
    “啊?你、你听得懂架空?”
    ——难道,眼前的少女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古代非主流?
    气氛微妙地尴尬了几秒。
    “宁柔,穿越五年。”
    “花知婉,穿越约两周。”
    来了来了,穿越人士专属的装逼开场白,异世面基的首选。(√)
    “我滴妈!同胞啊!同胞!!”
    “天啦噜,竟然碰上同胞了!好激动!!”
    花知婉果断地扔掉石头,与少女默契地双手握住了双手。
    “宁柔你好,幸会幸会!”
    “你好你好!!花枝丸花枝丸!嘿嘿,这名字我超熟的……”
    “花枝丸?!天,等!等会儿!”回味着这个名字,少女忽然瞪大了双眼:“你说你叫花枝丸?!”
    “对呀!”花知婉点点头,露出一脸友善的微笑。
    “我的妈……大大!”
    少女扑通一声,朝她跪了下来。
    “花枝丸大大!!!”
    ……
    被读者叫“丸大大”的时候,花知婉是受宠若惊的。
    实际上,跟她高产似母猪的更新量比起来,她所收获的名气顶多算是个“小小”。
    网络写手,一个有电脑、能打字的人,就能干的职业。
    然而,有兴趣写两句话的人不少,能坚持每天都写的人却很少。在修炼成“大大”的漫长过程中,需适应在深夜敲打键盘的孤独、寥寥无几的留言,微薄的收益……父母还时不时对她来一句:“整天闷在屋子里写什么破小说,还不如回老家结婚”。
    在许多许多的不容易里,唯一支持花知婉的力量,是逐渐嘹亮的一声声喝彩。
    名为读者的小天使在等待她的故事,那些用寂寞熬出的更新,并不会白白浪费。
    ——“丸大大,我是你的头号粉丝,你的每章更新我都追着看呢!”
    ——“丸大大,想不到不本人长得这么可爱,好激动好想叫你给我签名!”
    ——“你的新坑《酒尊兰魔》我超喜欢,刚刚入坑就穿越了没法追更,真的好遗憾。说来,你也穿越了就没法更新了啊!嘤嘤嘤,好想知道《酒尊兰魔》的梗啊!大大喂点梗给我吃吧,吃了说不定就能饱了!”
    花知婉和宁柔聊了一路,也傻笑了一路。
    平时看着那些留言,当然是很暖心的,但她并没有出名到可以办签书会的程度,所以很少有人这么直白地用声音来表露对她的支持。
    “我的读者就是自己人”的护崽心理作祟,她很想把电脑啊、作者神啊、兰戎啊,一切她在异世经历的事情都对她全盘托出。但在天下第一肉吃的亏又让她有点警惕,所以决定观察宁柔一阵子再跟她说。
    ——“丸大大,其实你在古代也可以写作的!我在这个世界的爹爹特别有钱,我让他给你出书。”
    宁妹子不遗余力地激发着花知婉的写作激情,一番热情如火的交流下来,花知婉终于领悟到:老天让宁柔穿越,很可能是要她来催更的。
    “唔,写作的事不急的,我们得先救人、先救人哈!”
    听花知婉说了她呆在水潭里的原因,宁柔表示她可以回家搬救兵,去救她陷入黑店的“弟弟”。但是她们这一路有说有笑的,带了只狗就像散步。
    既没有代步工具、也没有轻功,就算花知婉再三催促,依旧是走得简直比乌龟还慢。等到搬了救兵,兰戎估计都从“甜心兰戎”变成“碳烤兰戎”了。
    ……
    在花知婉想办法找到兰戎时,兰戎也在想尽办法找她。
    飞扬起了少年的黑发,他小心地护好怀里的“法器”,目不斜视地往潭水的方向一路狂奔。在就快要到达印象中的藏身之处时,他却猛地顿住脚步,往自己身上嗅了嗅。
    是的,怎么忘记了这个。
    刚才的恶战,使他浑身沾满了浓重血腥气。
    在“让她担心我”和“干干净净的拥抱她”两个选项之间稍微犹疑了一会儿,心情愉快的兰戎最终选择了后者。——他在就近的水源处洗净了身上的血渍。
    天空有些蒙蒙亮,想着一会儿可以和她一起看日出,再用轻功带她去附近的小镇吃早点,他的嘴角又不自觉地笑弯了。
    “婉婉姐姐!”
    少年拨开杂草丛,念着那个人的名字。
    “我回来啦!”
    一个双臂大开的怀抱,在等候着她。
    空旷冷清的潭水一片灰沉沉的寂静,肉眼望去,就像是一个硕大的、吃人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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