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岩石松落,她不由自主地跟着往下掉……
    “救命……”楚晴蓦地惊醒,又是满头满身地汗,中衣紧贴在身上,黏得难受。
    正要开口唤人,帐帘外面传来男子的声音,“姑娘是思虑过度,加上受了点风,汗发出来就好了,我再开一道纾解的方子,一日两次,连喝三日。”
    “多谢先生,”是问秋的声音,似是撩了门帘。
    纷杂的脚步声渐渐消失。
    楚晴舒口气,伸手去够床头搭着的衣衫,春喜在帐外低声问,“姑娘可是醒了,要不要喝口水?”
    “好,”楚晴应着,又吩咐道,“备洗澡水我擦擦身子,出了一身汗腻得慌。”
    “现在?”春喜似是愣了下,随即道,“姑娘先用点儿粥饭吧,空着肚子洗澡容易头晕。”说着撩起帐帘挂在床边的银钩上。
    楚晴这才注意到屋里明亮的光线,便问:“什么时辰了?”
    “差一刻辰正,”春喜倒了茶来,伺候楚晴喝了两口,又开橱柜找肚兜与中衣。
    竟是睡了这么久,难怪肚子里空落落的,根本昨天夜里都没吃饭。
    楚晴思忖着,看春喜已将衣服捧了过来。
    新找出来的肚兜是湖蓝色的,上面绣一支亭亭玉立的粉荷。
    湖蓝衬着楚晴的肌肤愈发地白嫩细滑,而胸前仍旧是平坦的,只稍稍有了个小鼓包。
    从两年前徐嬷嬷还在的时候,楚晴就断不了喝羊奶炖着木瓜,喝了这许久怎么好似没用处。
    按理这个年纪,虽长不成白馒头,可也应该有荷包蛋那么大了。
    春喜狐疑地打量好几眼,才将换下的衣服收走,手触到中衣上,果然汗津津的。
    这时问秋与冬欢提了食盒进来,见楚晴已经醒了,便问:“要不把炕桌搬过来,姑娘歪着身子用点儿?”
    楚晴道:“不用,躺得乏了,起来走动几步也好。”
    谁知刚站起来,就觉得脑门一阵眩晕,身子摇摇晃晃的像是站不住似的,春喜连忙扶住她,仍让她在床上倚着。
    问秋再不敢让她起身,半跪着伺候楚晴喝了半碗粥,吃了一只核桃卷酥。
    热腾腾的饭食下肚,楚晴觉得舒服了许多,却不敢逞强洗浴,遂让春喜绞了温热的帕子擦了几把。
    等身子舒爽了些,又沉沉睡去。
    明氏得知楚晴生病亲自过来瞧了瞧,又看了眼府医开的方子,吩咐问秋,“照着府医所说煎了给姑娘吃。姑娘心里不痛快,你们常开解着些儿,等姑娘病好了,少不了你们的赏钱。”
    问秋连忙答应着,“伺候姑娘是奴婢分内之事,不敢要夫人赏。”
    明氏点点头,又细细地问了些别的,才回了大房院。
    见到楚溥,不免有些怨气,“四叔也是,晴丫头病着,不说亲自去看一眼,就是打发个小厮问一声也好……也不知都忙些什么?”
    难怪楚晴觉得沈在野好,沈在野能衣不解带地照顾女儿好几个月,换成楚澍,怕是一两天都不成。
    楚溥极少见明氏抱怨,便问道:“晴丫头病得厉害?要不拿了名帖请个太医回来?护国寺后院那棵千年桂花树开了花,听说四弟一早往护国寺去了,兴许约了人作诗。”
    明氏闻言几乎无语,咬了唇道:“病得不重,府医说晴丫头是悲伤过度,加上心思重,纾解开就好了。”默了默,终是忍不住,又道:“虽说女儿家多数由母亲教养,可四弟妹老早不在了,四叔身为父亲总得问候一两句……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养个猫儿狗儿也得时不时哄着逗着才好玩儿。晴丫头都十二了,能待在府里的时间也就这两三年的工夫,以后嫁到京都还好,若是嫁到京外,这一辈子还不定能见到几回……亏得晴丫头三天两头又是做衣服又是做袜子,孝心都……”喂了狗了。
    楚溥岂会猜不出明氏未出口的半句话,叹道:“四弟这是甩手掌柜当惯了,等他回来我跟他谈谈。要是他实在不愿管这些琐事,就请母亲给他张罗一房继室,四房总得有人掌管着。”
    明氏听得目瞪口呆,这男人跟女人的想法怎么能差这么大。她明明是说楚澍不关心楚晴,没有尽到做父亲的义务,怎么楚溥竟联想到四房没人支撑,要给楚澍续弦上。
    想想也是,等楚晴出阁后,四房院还没有个管事的人儿。
    楚澍年纪又不大,不能老是孤单着一个人,再者,也该有个儿子承继香火传宗接代。
    最好先访听着,等楚晴出阁前半年纳进门来,这样不妨碍楚晴的亲事嫁妆,又能相处些时日培养点情分起来。
    想到此,明氏索性让石榴沏了壶茶来,跟楚溥相对坐着,“有些事我不好当面跟四叔讲,你倒是劝劝他,该打算的早点打算起来……”
    经过楚溥的开导,第二天楚澍就到了倚水阁。
    楚晴歇了一整天,病是已经好了,可神情仍是恹恹的,正坐在炕桌上吃饭,见到楚澍进来,就要下炕行礼。
    楚澍拦着她道:“你先吃饭,不用多礼,我来陪陪你。”背着手站在地当间,四下打量会儿,觉得屋子收拾得虽整洁,但意趣上终究差了点。
    比如那只青花瓷的花斛,用来插大朵的花枝最好,即便没有应季的大花,斜着插两枝松柏也是好的。而长颈花斛插短枝就不好看,也忌讳花枝繁杂,像楚晴这样把一束菊花捆起来插是最庸俗的,合该一高一低的双枝或者屈曲斜袅才有雅趣。
    而且,瓶花最忌讳放在雕花妆彩的花架上,也忌讳成双成对地放。
    看了会儿,楚澍实在忍不住,将那一把各色菊花抽出来,只取了两枝,一高一低地插了,其余的均扔在地上,“着人打扫了,以后记着,这种小瓶花枝宜瘦巧不宜繁杂,宜一种,多则两种,但要是蔷薇,即使多取几种也不算俗。”
    楚晴胡乱地用了点儿就让人收拾了,此时听到楚澍这样说,忙不迭声地应着。
    暮夏暗地里吐了下舌头,那瓶菊花是她插的,跟楚晴可没什么关系。
    因得了明氏吩咐要开解楚晴,暮夏就到菊园特地选了些开得好的,每样剪了两枝,足足攥了一大半回来。
    没想到楚晴也没来得及欣赏,倒被楚澍嫌弃了。
    暮夏悄没声地将地上的菊花捡起来,双手捧了出去。
    楚澍跟那些文人墨客谈经论道是滔滔不绝,可面对楚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也不知道楚晴会什么喜欢什么,故而点评完插花之后有无话可说了,干巴巴地站着。
    楚晴见状便问道:“父亲可知道哪里有裱画手艺好的匠人?”
    楚澍对这些却是极明白的,挑了眉问道:“你想裱字画?”
    楚晴打开炕尾的箱子,取出几幅画来,“是沈在野画给她女儿的,前几天送给了我,都没装裱过,怕放坏了。”
    楚澍打开一幅,眸光一亮,赞道:“好画!都说沈在野的字画在京都是数一数二的,果然名不虚传,是该裱起来……不过几个有名的装裱大师都难得空闲,怕等上大半年也不见得能轮到。要不,为父帮你裱?”
    “父亲会裱画?”楚晴脱口问道,随即自知失言,尴尬地解释,“我听人说装裱极难,要配画轴,要镶边,而且有的裱绢有的要裱纸……”
    楚澍清傲地笑笑,“入行难,可做熟了也不难。”
    “那我能跟您学裱画吗?”楚晴仰着脸问。
    沈在野的字画有几十幅,总不能全让父亲裱,她学会了就可以慢慢地自己裱。
    楚澍本想说裱画不容易学,可想到楚溥所说,要他多陪一下楚晴,顶多三五年这个女儿就成别人家的了,便点头道:“过一两天,你养好病,我把用具准备好,你就跟我学着裱画。”
    “多谢父亲,”楚晴脸颊突然明亮起来,腮边的梨涡也跳动了两下。
    这么不加掩饰的欢喜!
    是因为能够学裱画,还是因为能跟自己相处?
    楚澍看着她光芒四射的眼眸,温顺恬静的小脸,心头突然涌起一丝愧疚,不由开口道:“要不,明天一道去买几把棕刷和排笔,对了以前的锥针和裁纸刀也不知道放到哪里了,一并都买新的算了。你身子怎么样,能出门吗?”
    “能的,父亲。”楚晴开心地应着。
    跟楚澍逛街与明氏另有不同,与明氏一道除了去绸缎铺子就是银楼或者点心铺子,而楚澍带她去的却是书画店、笔墨店还有古董铺子。
    古董铺子最多的地方不是在繁华的东街,而是贡院附近的高井胡同。
    长长的胡同两侧,全是卖文房四宝或者古董玩意儿的。
    楚澍显然经常光顾这里,对各家店铺的物品都很熟悉,悄悄指着一座玉雕对楚晴道:“打眼一看挺好吧,可对着光看就知道玉质不纯,里面混了石粉,是靠近石根的玉料。”又指着另外一只羊脂玉的挂件道,“这块玉料不错,可惜雕工不行,玉的气韵没通,是佳品可绝对算不上上品。”
    一路指指点点,最后挑了只碧玉的手镯给楚晴,“这是经山泉水浸泡过,清澈柔润,玉最具灵性戴一阵子之后吸收了人气就生出玉魄来……都说古董好,但玉饰还是买了新玉自己温养最好。”
    楚晴认真听着,只觉得满心说不出地欢喜。
    ***
    要说先前京都这一通乱,受损最大的莫过于太子,生生地把大好前程葬送了。而周成瑾也没得着好,太子固然是主谋,可周成瑾也跟着吃了挂落,名声再一次落到新低。
    好在他一直是这副德行,虽然在金吾卫当差,也并没有一官半职,也不曾卷入到皇子的争斗中,故而虽牵扯在内,可并没有人弹劾或者参奏他。
    本来嘛,在众人眼里他就是一滩烂泥,再踩也差不到哪里,反而还脏了自己的鞋子。
    完全没有必要。
    魏明俊不无忧虑地对周成瑾说:“你都十八了,可不能再糟蹋你的名声,否则亲事就难了,即便皇上能下旨赐婚,但强扭的瓜不甜,勉强凑成堆总不如你情我愿地好。我倒是无所谓,你心里不是有了人?”
    周成瑾正坐在四海酒楼湖边,拿一支钓鱼竿,有一搭没一搭地晃荡着,闻言,反驳道:“我心里有谁?一个个装模作样的,哪里比得上百媚阁的姑娘?她看不上我,我还看不上她呢,年纪小小的一肚子坏心眼,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发泄般将鱼竿甩了几下,忽地站起来,“她越不待见我,我还就要定她了……”
    ☆、第80章
    魏明俊好奇地问:“到底是谁啊,哪家的姑娘?”
    “姑娘的名讳也是随便打听的?”周成瑾斜他一眼,重新将鱼竿挂上饵,用力地甩到湖里,静静地坐下。
    已近正午,秋阳温暖如春。
    低垂的柳枝被秋风吹拂着,击打在水面上,溅起细细的涟漪,涟漪层层荡荡,映着阳光反射出金色的光芒。
    周成瑾细细思量着,依自己的名声要到卫国公府去求亲,肯定是要碰一鼻子灰。请皇上下旨倒是可以,但正如魏明俊所说,要是她不乐意,勉强娶回家也是怨偶。
    如果能得她允许就最好了。
    干脆去卫国公府问一问。
    周成瑾蓦地起身,顾不上跟魏明俊打招呼,扔了钓竿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时,跟孙月庭碰了个正着,孙月庭热情地招呼,“相请不如偶遇,周大爷,我做东一起喝两杯?”
    周成瑾厌恶地看着他跟太子如出一辙的斯文笑容,没好气地说:“我可不敢喝孙二爷的酒,免得被人卖了还不知道。”甩一甩袍摆,大步走了出去。
    要说太子对于女童的特殊癖好让人觉得恶心,孙月庭的所作所为则让人觉得可恨与可怕。
    恐怕太子也想不到在背后给了自己致命一刀的就是天天跟随他的孙月庭。
    看到周成瑾避若蛇蝎的态度,孙月庭也不恼,对着他的背影,仍是和和气气地说:“周大爷既然有事,那就改日再约。”
    直到周成瑾远去,孙月庭才收回目光,信步走到小伙计面前,拿出一块碎银,在手里掂着,漫不经心地问:“这位周大爷经常来?”
    小伙计笑呵呵地回答,“有时候来得勤,三五天来一回,有时候则十几天来一次。应该算是经常来。”
    孙月庭满意地将碎银丢到小伙计掌心,又问:“他都跟谁一道来?”最好是二皇子萧文安,这样就能再做个套儿,把二皇子拉下马。
    小伙计仔细捏了捏银块,收进口袋中,答得非常痛快,“周大爷多是自个儿来,今天是跟魏二爷一道来的。”
    孙月庭点点头,叮嘱道:“以后给我上点心,看他都什么时候来,喜欢在那间屋子,跟谁一道来,打听清楚了,少不了你的好处。”
    “好嘞,我听爷的。”小伙计毫不含糊地应了,待孙月庭上楼,转身告诉了掌柜,“忠勤伯府的孙二爷打听周大爷。”将适才的对话一五一十地说了。
    掌柜捋着胡子笑笑,“你倒是得了个美差,行啊,以后就这样给他回话。”
    且说周成瑾打马飞奔到卫国公府,刚要拍门喊人,忽地想到自己进去也见不到楚晴。即便侥幸见到了,这样贸然询问,也是对她极大的不尊重。
    而且要是让别人撞见,更是有嘴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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