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他伸手要扶金凌,却被魏无羡抢先一把背起,道:“出去看看!”这个时候的“有异”,无论是人抑或不是人,都一定与这座“吃人堡”和金凌被埋入墙有着莫大的关系。两人飞速原路返回,矮身一出洞口,就见黑鬃灵犬背对他们,朝着一个方向,喉咙底发出低低的呼噜声。魏无羡虽硬着头皮过来了,但最听不得这种声音,不由自主倒退了好几步,偏生那条狗一扭头,见他背着金凌,撒开腿就飞扑过来。魏无羡惨叫一声,快要把金凌扔出去时,蓝忘机错身一步挡到他面前。
    黑鬃灵犬立刻刹住,又夹起了尾巴,没吐舌头是因为它嘴里叼着什么东西。蓝忘机走上前去一弯腰,从它牙齿间取出一块布片,回来递给魏无羡看,似乎是一片衣襟。
    刚才一定至少有一个人在这附近游荡过,或者窥探过,而且形迹可疑,否则黑鬃灵犬的叫声不会满是敌意。魏无羡道:“人没走远。追!”
    蓝忘机却道:“不必。我知是谁。”
    魏无羡道:“我也知。在行路岭传谣言、放走尸、设迷阵、建石堡的,一定是同一批人。再加上棺中的刀,十有八九是他。可现在若是不抓现行,再想抓他就难了,也师出无名。”
    蓝忘机道:“我追,你和金凌?”
    魏无羡道:“他不能在这里待了,得找个地方照看。我带他下行路岭,回清河,就在之前遇到那个江湖郎中的地方,我们在那里回合。”
    这段对话进行得十分急促,蓝忘机不过停顿片刻,魏无羡又道:“去吧,再迟人就跑没影了。我会回来的!”
    听到那句“我会回来的”,蓝忘机深深看了他一眼,不再多言,转身欲走,黑鬃灵犬忙又想扑过来,魏无羡惨叫道:“你等等等等,你把狗带走,狗带走!!!”
    蓝忘机只得又折回来,居高临下的给了黑鬃灵犬一个眼神,它不敢违抗,嗷呜嗷呜地跟在了蓝忘机身后,循他追去,还不时回头望望金凌。魏无羡抹了把汗,回头看了一眼这座白森森的石堡,重新背起金凌,径自下了行路岭。
    此时已近黄昏,他背着一个不省人事的少年,两人都一身泥土,颇为狼狈,引得路人频频注目。魏无羡找到了白天金凌纵犬追他的那条街,找了一家客店。楼下是酒肆,楼上是宿房,用从蓝忘机身上摸出来的钱买了两套新衣服,要了一间房,先把金凌那件埋在土里变得皱巴巴的金星雪浪家纹袍扒下来,又扯掉他的靴子,忽然,一片阴影一闪而过。
    金凌的小腿上,似乎有一片深色。魏无羡蹲下来把他裤管卷高,发现这不是阴影,是一片淤黑。而且不是受伤的淤黑,而是恶诅痕。
    这东西是邪祟在猎物身上做的一个标记,一旦出现这种恶诅痕,便说明冲撞了什么满载邪气怨气的东西。它留下一个记号,一定会再来找你。也许很久才来,也许今夜就来。也许要你的命,也许只拿走留有痕迹的部分肢体。
    金凌整条腿都变成了黑色,於痕还在往上延伸。魏无羡从没见过黑色如此浓郁、扩散得如此大的恶诅痕,越看神色越凝肃。他放下金凌的裤管,解开金凌的中衣,见他胸膛和腹部都一片光洁,恶诅痕并未蔓延至此,这才松了口气。突然,金凌睁开了眼睛。
    他懵了好一阵才陡然清醒,一骨碌爬起,涨红着脸咆哮道:“干干干干什么!”
    魏无羡嘻嘻地道:“哎哟,你醒了。”
    金凌仿佛受到了莫大的惊吓,合拢中衣往床角缩去,道:“你想干什么!我衣服呢?!我的剑呢?!我的狗呢?!”
    魏无羡道:“我正要给你穿上。”他神情语气慈祥得犹如一个老祖母。金凌披头散发,贴着墙道:“我不是断袖!!!”
    魏无羡大喜道:“这么巧,我是!!!”
    金凌一把抓起床边他那把剑,大有他再前进一步就杀他再自杀以保清白的贞烈气势,魏无羡好容易才止住笑,不吓他了:“这么害怕干什么,玩笑而已!我辛辛苦苦把你从墙里挖出来,也不说声谢。”
    金凌百忙之中举手撸了一把乱蓬蓬的头发,捋得看上去体面了好些,怒道:“要不是看在这个份上,你你你敢脱我衣服,我我我已经让你死了一万次!”
    魏无羡道:“别。死一次就够痛苦了。把剑放下吧。”
    稀里糊涂中,金凌依言把剑放下了。
    问灵的时候,他虽然生魂离体,所有东西都记得不清楚,但却模模糊糊知道,面前这个人救了自己,还背着他一路下山来。被埋进墙壁后,他有一段时间还是清醒的,心中恐惧绝望到无以复加,却没想到打破那面墙壁,打破这恐惧和绝望的,竟然是这个第一眼看到就极其讨厌的人。他脸色时白时红,脑里又晕又窘,思绪还飘乎乎的落不到实处。这时,瞥眼见窗外天色已暗,稀星点点,登时一惊。恰好魏无羡弯腰去拾地上散落的新衣,金凌跳下床穿了靴子,抓起他的外袍,冲出房去。
    魏无羡本以为他遭了这么大的罪,应该打霜一段时辰,岂知年轻人就是活力十足,转眼又能活蹦乱跳,一阵风般转眼就跑不见了。想到他腿上那片非同小可的恶诅痕,忙喊:“你跑什么!回来!”
    金凌喊道:“你别跟过来!”边跑边披上那件有泥又皱的家纹袍,他身形轻灵腿又长,三两步跨下楼冲出客店。魏无羡追了好几条街,竟被他甩得不见人影。
    暮色降临,街上行人也渐渐稀稀落落,他一阵牙痒:“岂有此理。这孩子真是岂有此理!”
    正在这时,一个年轻男子愠怒的声音从前方长街尽头传来:“说你几句你就跑得没影,你是大小姐吗?脾气是越来越大了!”
    江澄!
    魏无羡急忙闪身入巷。旋即,金凌的声音也响了起来:“我不是已经没事回来了吗?别念我了!”
    原来金凌不是一个人来的清河。也难怪,上次大梵山江澄就为他助阵,这次又怎会不来?只不过看样子,这舅甥二人在清河的镇上吵了一架,金凌才独自上了行路岭。别的不提,江澄斥他是大小姐脾气,果真不错。他方才急着跑,一定是舅舅威胁过天黑之前如果还不回去就要他好看。
    江澄道:“没事?活像泥沟里打了个滚这叫没事?穿着你家校服丢不丢人,赶紧回去把衣服给换了!说,今天遇见什么了?”
    金凌不耐烦地道:“我说了,什么也没遇到。摔了一跤,白跑一趟。”
    江澄厉声道:“我是管不了你了。下次再乱跑,鞭子伺候!”
    金凌道:“我就是因为不想要人帮忙要人管才自己去的。”
    江澄讥讽道:“所以现在呢?抓到什么了?你小叔送你的黑鬃灵犬呢?”
    被蓝湛赶跑到不知道哪个旮旯去了。魏无羡刚这么想,巷子的另一端,便传来了两声熟悉的犬吠。
    魏无羡勃然色变,腿脚自发而动,毒箭追尾般冲了出来。那只黑鬃灵犬从巷口另一端奔来,越过魏无羡,扑到金凌腿边,十分亲热地用尾巴扫他。
    这条狗既然出现在此,说明蓝忘机多半已经抓到石堡附近的窥探者,去他们指定的地点回合了。然而此刻,魏无羡没空去想这些了。
    他这一冲,恰恰冲到了江澄与金凌、还有一大批江家的门生面前。
    双方僵持片刻,魏无羡默默转身逃跑。
    没跑几步,只听滋滋电声作响,一段紫色的电流如毒蛇一般蹿缠上了他的小腿。一阵酥麻痛痒自下而上流遍全身,又被往后一拽,当即倒地。之后胸口一紧,被人提着衣服后心拎了起来。他反应神速地去探锁灵囊,却被抢先一步夺了下来。
    江澄提着他,走了几步,走到最近的一家店门前,踹开了已经插上一半的门板。店家原本已经快打烊,忽然见有个衣容贵丽、神情不善的俊美青年踢门走了进来,手里提着另一个清清爽爽的年轻男子,仿佛要把他在这里当堂开膛剖腹的架势,吓得不敢作声。一名下属上来对他低声几句交代,塞了银子,他忙躲进后堂,再不出来。无需交代,数名江氏门生须臾便散了开来,里里外外,将这家店围得水泄不通。
    金凌站在一旁,看着这场突生的变故,眼底尽是欲言又止和惊疑不定。江澄旁若无人,对他道:“待会儿再收拾你,给我在这儿呆着!”
    自记事以来,金凌从没在江澄脸上见过这种神情。他这位年纪轻轻便独掌仙门望族的舅舅,常年都是冷厉阴沉的。言行皆是既不肯留情,也不愿积德。而此时的他,虽然在竭力压制多余的表情,一双眼睛却亮得可怕。
    那张永远都写满傲慢和嘲讽、满面阴霾的脸,仿佛每一处都鲜明了起来,竟让人难以判断,到底是咬牙切齿,是恨入骨髓……还是欣喜若狂。
    ☆、第24章 阴鸷第六2
    江澄又道:“把你的狗借我用用。”
    金凌从愣怔中回神,迟疑了一下,江澄两道如电般凌厉的目光扫来,他这才吹了一声哨子。黑鬃灵犬三步蹿了过去,魏无羡浑身僵硬得犹如一块铁板,只能任由人单手拖着他,一步一步地走。
    江澄找到一间空房,便将手里的人扔了进去。房门在他身后关上,那条黑鬃灵犬跟了进来,坐在门边。魏无羡两眼都紧紧盯着它,防备它下一刻就扑过来。回想方才短短一段时间内是如何受制于人的,心道,江澄对该怎么治他真是了若指掌。
    江澄则慢慢坐到桌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半晌,两厢静默无言。这杯茶热气腾腾,他还没有喝一口,忽然把它狠狠摔到地上。
    江澄微扯嘴角,不知是笑是嘲:“你——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从小到大,江澄不知看过他多少次犬嘴前狂奔的恶态,对旁人嘴硬尚可,对他这个再知根知底不过的,却狡辩不得了。这是比紫电验身更难过的一关。
    魏无羡诚恳地道:“我不知道要对你说什么。”
    江澄轻声道:“你果真是不知悔改。”
    他们从前对话,经常相互拆台,反唇相讥,魏无羡不假思索道:“你也是一般的毫无长进。”
    江澄怒极反笑:“好,那我们就看看,究竟毫无长进的是谁?”
    他坐在桌边不动,喝了一声,黑鬃灵犬立即站起!
    同处一室已经让魏无羡浑身冷汗,眼看着这条半人多高、獠牙外露、尖耳利目的恶犬瞬间近在咫尺,耳边都是它低低的咆哮,他从脚底到头顶都阵阵发麻。幼时流浪在外的许多事他都已记不清楚,唯一记得的,便是被一路追赶的恐慌、犬齿利爪刺入肉里的钻心疼痛。那时便根埋在心底的畏惧,无论如何也无法克服、无法淡化。
    忽然,江澄侧目道:“你叫谁?”
    魏无羡三魂七魄丢得七零八落,根本不记得方才自己是不是叫了什么人,江澄斥退了黑鬃灵犬,这才勉强回魂,呆滞片刻,猛地扭过头去。江澄则离开了座位。
    他腰边斜插着一条马鞭,他将手放在上面,俯身去看魏无羡的脸。顿了片刻,直起身来,道:“说起来,我倒是忘了问你。你什么时候跟蓝忘机关系这么好了?”
    魏无羡登时明白,刚才他无意中脱口而出、叫了谁的名字。
    江澄森然笑道:“上次在大梵山,他这样护着你,真教人好奇。”
    须臾,他又改口:“不对。蓝忘机护的倒不一定是你。毕竟你跟你那条忠狗干过什么好事,姑苏蓝氏不会不记得。他这种人人吹捧赞颂的端方严正之辈,岂能容得下你?没准,他是和你偷来的这具身体有什么交情。”
    他言语刻薄阴毒,句句似褒实贬,意有所指,魏无羡听不下去了,道:“注意言辞。”
    江澄道:“我从不注意这个,难道你没听说?”
    魏无羡道:“没听说。”
    江澄道:“可我却听说,上次在大梵山,你对金凌有没有注意言辞。”
    魏无羡神色立僵。
    江澄反将一军,神色又愉悦起来,冷笑道:“‘有娘生没娘养’,你骂得好啊,真会骂。金凌今天被人这么戳脊梁骨,全是拜你所赐。你老人家贵人多忘事,忘记了自己说过的话,忘记了发过的誓,可你别忘了,他父母怎么死的!”
    魏无羡猛地抬头与他对视:“我没忘!我只是……”
    江澄道:“只是什么?说不出来?没关系,你可以回莲花坞,跪在我父母灵前,慢慢地说。”
    魏无羡平定心神,思绪急转,思索脱身之策。他虽然做梦都想回莲花坞,可想回的,却不是如今这个面目全非的莲花坞!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奔近,房门被拍得砰砰作响。金凌在外喊:“舅舅!”
    江澄道:“不是说了让你老实呆着,你过来干什么!”
    金凌道:“舅舅,我有很重要的事对你说。”
    江澄道:“有什么重要的事刚才骂你半天不肯说,非要现在说?”
    金凌怒道:“就是因为你刚才一直骂我我才不说。你听不听,不听我不说了。”
    江澄打开门道:“说了快滚。”
    木门一开,金凌便踩了进来,他已换了一件白色的新校服,道:“我今天的确是遇到了很棘手的东西。我,遇见了温宁!”
    江澄瞳孔骤缩,手按到了剑上:“什么时候?在哪里?”
    金凌道:“就在今天下午。向南大概九里,有一间破房子。我本是听说那里有一桩灭门惨案才去的,谁知道里面藏着一具凶尸。”
    金凌说得煞有介事振振有词,魏无羡耳里听着,却句句都是大瞎话。温宁会不会在这里出现,他最清楚不过,他根本没有召唤温宁,温宁的藏匿之处也肯定不是清河。
    江澄道:“你为什么不早说!”
    金凌道:“我也不能确定,那具凶尸行动极快,我一进去他就跑了,只看到一个模糊背影,但是听到了上次大梵山他身上的铁链响,才猜想会不会是他。你不骂我,我回来就说了。”他刚想往里探头,江澄气得当着他的面砰地关上房门,隔着门道:“回头再跟你算账,快滚!”
    金凌“哦”了一声,脚步声远去。见江澄转身,魏无羡忙作出一个糅杂了“大惊失色”、“秘密被拆穿”、“怎么办温宁被发现了”的复杂表情。江澄素知夷陵老祖与鬼将军常同行作乱,原本就怀疑温宁在附近,听了金凌的说辞心中已信了六分,加上魏无羡的神情,又信了两分。再者,他一听到温宁的名字就火冒万丈,气冲上头,哪里还有空怀疑。他胸口快被戾气撑爆,扬了扬鞭子,抽在魏无羡身边的地面上,恨极了:“你真是上哪儿都带着这条听话的好狗!”
    魏无羡维持表情不变,状似气急:“他早已是个死人,我也死过一次,你究竟还要怎样?”
    江澄拿鞭子指他道:“怎样?他再死一千次一万次也难消我心头之恨!当年他没灭成,很好,今天我就亲自灭了他。我这就去把他烧了,挫骨扬灰撒在你面前!”
    他摔上房门扬长而去,去大厅嘱咐金凌:“你把他给我看好。他说什么都别信,都别听!不要让他发出声音,要是他敢吹哨子或者吹笛子,你直接砍了他的手。”
    魏无羡心知他不带上自己是警惕他同去会趁机操控温宁,这几句则是说给自己听的,威胁他别搞鬼。金凌满不在乎道:“知道了。看个人我还看不住么。舅舅,你跟那死断袖关在一起做什么,他又干什么了?”江澄道:“这不是你该问的。记着看好,回头不见了,我一定打断你的腿。”问了几句具体位置,带了一半的人手,这便去追并不存在的温宁了。
    多等了一阵,房门又被打开,金凌的声音传来:“你去那边。你,去旁边守着。你们站在大门口。”
    诸名门生不敢有违,一一应是。须臾,房门被打开,金凌探进头来,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魏无羡坐起身,他举起一指竖在唇前,轻轻走进来,把手放在紫电上,低声念了一句。
    紫电认主,江澄应该给它认过金凌,电流瞬收,化为一枚缀着紫晶石的银色指环,落在金凌掌心。
    金凌小声道:“走。”
    人都被他支得七零八落,两人蹑手蹑脚翻窗翻墙走了。金凌还挺聪明,知道江澄最恨温宁,踩着点子说谎,说得无比顺溜。出了这家客店,一阵悄无声息的狂奔。奔入一片树林,魏无羡听到身后异样声响,回头一看,肝胆俱裂:“它怎么也跟着?!你叫它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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