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嗯,你明白就好!”朱八十一看了他一眼,嘉许地点头。自己这个朱公路是当定了,扶植起来一个孙伯符不算,还要再扶植起两个王玄德来,说不定日后还有什么张孟德,李孟德。不过这样做,总强过让这些大好男儿都死在自己手里。更强过让他们被逼得走投无路,又不得不重新去投靠蒙元朝廷。(注1)
    “我淮安军内,很多将领都来自黄河以北。王将军如果去了那边,请多少照应一些!”逯鲁曾心里想得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情,找了个机会,低声敲打。
    对于朱八十一这种养虎为患的做法,他一直都太不赞同。然而当着大家伙的面儿,他又必须维护这个孙女婿的权威,所以只能采用一些小手段,防患于未然。
    那王宣听了,又忙不急待地点头,赌咒发誓说自己一定会将弟兄们的家眷照顾周到,绝不敢让大伙有后顾之忧。否则,禄长史随时都可以提兵过河来问罪。
    “你明白就好!”逯鲁曾也扫了他一眼,用完全不同的语调说道。
    赌咒发誓如果管用的话,大元朝就不会弄得烽烟四起了。但是,值此大胜之际,有些煞风景的话没必要多讲,讲出来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老夫子只是随便敲打了一番,就转头去看战场上其他情况去了。
    此刻的战场上的剿灭溃兵工作,基本上已经宣告一段落。大批大批的蒙元将士,被人数不到他们十分之一的红巾军押着,成群结队走向运河边上临时开辟出来的俘虏安置点儿。已经集中起来的就不下两万人,看上去黑压压一大片。陆续还有从更远的地方被抓回来的,深一脚浅一脚地朝运河边上走。
    然而这些俘虏们,除了模样看上去比较狼狈之外,大多数人脸上却没多少恐惧。谁都知道,这回南征主事的人是朱屠户。朱屠户抓到当兵的向来是愿意留就留,不愿意留就发路费释放。像坑杀、虐俘这种事情绝不会去做。运气好的话,大伙说不定还能混上几顿饱饭和一些路费,比先前当兵时还要划算。
    即便是俘虏中的蒙古兵,被抓到后也没显得如何沮丧。朱屠户不好杀,无论汉人还是蒙古人,当兵的还是当官的,被他抓到,只要没有激起过民愤的话,最多是罚一笔赎身银子了事。而扬州一带相对富庶,很少发生动荡,那些蒙古兵平素连城都懒得出,自然也来不及做什么激起民愤的事情。
    唯一看上去比较惶恐的,就是被俘的探马赤军。作为一个先后被女真和蒙古征服的游牧民族,契丹人早已没有了自己的家园。当兵打仗,几乎是他们这些人唯一的出路。即便被朱八十一不收取任何赎金就地释放掉,他们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还能做些什么?而继续吃朝廷的粮饷,跟淮安军做对的话,那一喷就是上百颗弹丸的火炮,又像噩梦一样刻在了他们的记忆中。因此,他们一个个就像行尸走肉般,两眼空洞,失魂落魄。
    “别着急,老天饿不死瞎家雀儿!”负责看押俘虏的很多淮安军辅兵,就是从以前的俘虏转变过来的。见到探马赤军们如此模样,立刻猜出了他们的大致想法。为俘虏营的整体安宁起见,主动凑上前,低声安慰,“你看老哥我,当初就是在黄河边上被淮安军抓到的。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别着急,咱们朱总管是个菩萨心肠,绝对不会不给人活路!”
    “我只会打仗!”被安抚者是个探马赤军百户,抬头看了对方一眼,悻悻的回应。
    “那就加入淮安军呗!瞧老哥这身板儿,只要在辅兵营里熬上两三个月,还怕当不了战兵?!即便当不了,留在辅兵营里也是个当官的,拿的军饷一点儿都不比战兵少,并且上头还不会克扣!”
    “不想再打仗了,累了!”探马赤军百户叹了口气,依旧无精打采。他们以前不是没有打过败仗,但败成今天这般模样的仗,却真是平生第一次。这让他们每个人心里都笼罩着一股浓重的挫败感,感觉自己根本不能再上战场了。即便上了,也适应不了淮安军的武器和战术,所以干脆自暴自弃。
    “那就当教官呗!”辅兵头目看了一眼契丹百夫长的罗圈腿,继续大声安慰,“会骑马的去当马术教官,会使枪的去当枪术教官,会射箭的去教新兵射箭。只要你真有本事,绝对耽误不了。我们辅兵营里头,就有好多教官是蒙古人。人家都不在乎,你们跟谁干不是干啊?!实在不喜欢住在军营里,还可以去官府的小学堂当那个,那个什么什么体育教师。天天教一群小孩子舞刀弄棒!工钱也不比当兵低哪去,还不用整天把脑袋别到裤腰带上!”
    “真的?契丹人也能当教习?”不光是百夫长,周围的契丹人眼睛都亮了起来,带和几分期盼追问。
    解甲归田,毕竟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美梦。他们不会种田,远在塞外的故乡,也早就成了一段陌生的记忆。但教一群小孩子舞刀弄棒,弯弓骑马,却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契丹人自己的孩子,也需要家长从小手把手来教,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士兵。天分、资质上,与其他人的孩子没任何分别。
    “真的,不光是契丹人。小学堂中,教算数的色目人和教摔跤的蒙古人都一抓一大把。”辅兵头目点点头,非常自豪地回应,“不过就是有一点儿,原来那种四等分法不讲究了。蒙古人打死的汉人照样偿命,汉人打死了蒙古人,也是一样!”
    “那是,那是!”众契丹男儿纷纷点头。他们在蒙元朝廷的四等民族划分体系中,也是一直被当总汉人对待。地位仅高于南方汉人,远不如蒙古和色目。所以对淮安军取消等级差别这一点,没有丝毫抵触。内心深处,甚至还带着一点点赞同。
    “实话跟你们说吧!咱们家总管啊,是佛子转世!”辅兵小头目终于如愿以偿地消灭了隐患,嘴巴立刻就没了把门的,将声音压低了一些,满脸神秘地透漏,“佛子,你们听说过么?佛祖眼中,众人平等。根本没有什么汉人、契丹、蒙古、色目的差别。都是人,都一个鼻子俩眼睛,谁跟谁都一样!你们哥几个先在这里放心歇着,我到别处转转去。朱总管是个大好人,咱们可不能耽误了他老人家的事情!”
    说着话,丢下几个心神大定的契丹人,转身朝其他俘虏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声嚷嚷道,“弟兄们,别着急,都坐下,坐下,放轻松些。你们谁听说过乱杀无辜的朱总管?没听说过吧!没听说过就不用怕了。老子当初和你们一样,也是打了败仗被抓过来的。你们看老子现在。。。。。”
    “大都督!”“大都督!”他的话,很快被一阵山崩海啸的欢呼声淹没。朱八十一和毛贵等人走过来了,打了胜仗的淮安士兵们兴高采烈地围拢过去,用自己所知道的方式,向心目中的英雄表达最真挚的崇拜。三万(自己这边辅兵不算)打十二万(对方那边有一个算一个),战而胜之。朱都督带领大伙,又一次创造了奇迹。跟在这样的英雄身后,大伙何愁前程不会光明?!
    注1:正史上,张士诚在被朱元璋打击之后,就曾经一度投降了蒙元朝廷,被封为太尉。
    第二百一十九章 无题
    此战之后,淮安军将像岳家军一样,名留青史。听到四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逯鲁曾也努力挺起胸脯。
    无论朱八十一的指挥有多么的不靠谱,无论联军是否曾经一脚踏入了敌人的埋伏圈子里。这一仗,大伙毕竟打赢了。而胜利者,向来是不需要被指责的。哪怕他们的胜迹,完全建立在跨越了整整一个时代的武器装备之上。
    “大都督,威武!”“大都督,威武!”数万人的齐声欢呼,宛若涌潮,一浪高过一浪。打赢了,大伙又打赢了。虽然曾经中了敌人的埋伏。但中了埋伏之后,依旧能打赢,这恰巧证明的淮安军的超强势力。恰恰证明,蒙元气数已尽,华夏天命重归!
    “我红巾军,威武!”朱八十一迅速向四下看了看,拱起手,向周围的弟兄们致意。被万众瞩目的感觉的确不错,怪不得后世连个中学校长,有事儿没事儿都喜欢弄个什么大阅兵。在涌潮般的欢呼声中,人的头脑很快就像喝了几大碗二锅头一般,晕乎乎,飘飘然。整个身体也像包裹在温泉中一样舒泰。
    “红巾军,威武!大都督威武!”附近的彩号们看到朱都督向自己致意,纷纷努力从地上抬起半个身子,扯开嗓子回应。淮安军每取得一次胜利,就意味着大伙距离梦想更近了一步。就意味着杀戮距离家中的父母妻儿更远了一步。为了这一步之遥,他们愿意倾尽所有。
    “红巾军,威武!大都督威武!”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蒙城大总管毛贵也将身体挺了个笔直。
    有一点点嫉妒,但更多的是荣耀。朱八十一刚出道时,就被他当作朋友对待。朱八十一的左军几度扩充,都得到了他毫不吝啬的支持。如今淮安军的连级以上军官中,有三成以上出自他的麾下。所以,他有足够的资格分享这份荣耀,并且甘之如饴。
    跟在毛贵身后的王宣,则忽然变得有些心神不宁。在淮安军的支持下,渡河北上,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来。无论从任何角度看,他今天都做了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然而看到淮安将士那一张张写满骄傲的面孔,听了耳畔山崩海啸的般的欢呼,他却忽然觉得,自己的选择未必如想象中那般完美。也许留在朱都督身边,把两万黄军去芜存菁,彻底变成淮安军的一部分,对自己和弟兄们更好。毕竟以淮安军目前的发展势头,能在里边混个指挥使干干,将来名标凌烟不成问题。而只是作为一个盟友的话,当年大唐的杜伏威和罗艺,可都没落个什么好结果。
    正犹豫间,耳畔又传来新一波山崩地裂的欢呼,“大都督,威武!”“大都督,威武!”人群呼啦啦从中能够分出一条通道,有名八尺多高的精壮汉子,用长矛挑着块破破烂烂的旗面儿跑了过来,远远地将旗面儿朝地上一丢,躬身喊道:“大都督,末将不辱使命!”
    “是宣让王的帅旗么?”朱八十一喜出望外,上前身手搀扶住徐洪三的胳膊,大声追问。
    “是!”徐洪三扯开嗓子,唯恐周围的人听不见,“大都督命末将去将宣让王的帅旗取来,末将幸未辱命!”
    “挑起来,让大伙看清楚!”朱八十一拍了拍徐洪三的手,大声命令。
    “是!”徐洪三又大声回应了一句,弯腰将旗面重新拾起,在半空中抖开,然后奋力挑高,来回摇晃。
    “威武~”“威武!”呐喊声直冲云霄,让人热血沸腾。
    宣让王帖木儿不花的帅旗,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脚印,就像块尿布一样被挑在一杆长矛上。而这面帅旗的原主人,却没等徐洪三杀到他的近前,就无耻地逃走了。身边还带着一个完整的蒙古万人队!
    不战而走!曾经横扫大江南北的蒙古军,居然被大伙吓得不战而走!对于周围的红巾军将士来说,这是怎样的一种荣耀?!要知道,他们当中很多人入伍还不到半年,在此之前,耳朵里几乎灌满了有关蒙古人不可战胜的神话。在他们的祖一辈,父一辈,耳口相传的掌故里,都是伯颜如何把江南杀得血流成河,都是几百蒙古铁骑把上万汉家男儿追得无路可走。而今天,他们却亲手将传说完全反了过来,把逃命的耻辱送给了那些曾经的征服者。
    “大都督,威武!”队伍中有老兵热泪盈眶,举着刀一遍遍高喊。是朱都督给了大伙为祖辈和父辈们洗刷耻辱的机会,是朱都督弄出了火药、火炮和独门练兵秘籍,让大伙有了与朝廷兵马作战的勇气。是朱都督,带领大伙从徐州走到淮安,又从淮安走到高邮,走到这里,从一个胜利走向下一个胜利,是朱都督,让大伙突然发现,原来敌人蒙古人并不是不可战胜,只要大伙首先能够战胜自己。
    “大都督,威武!”无数将士高举着兵器,大声相和。这一刻,他们无比的骄傲。这一刻,他们愿意为自家都督去做任何事情,甚至为了自家都督去死。
    “我淮安军!必胜!”朱八十一的心脏也被周围的呐喊声烧得一片滚烫,快走几步,从徐洪三手中接过矛杆,用力挥舞动。
    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让朱八十一可以挑着缴获来的敌军帅旗继续大步前行。每经过一处,欢呼声都宛若早春的惊雷。“大都督,威武!”“淮安军!必胜!”“大都督,威武!”“淮安军!必胜!”,沿着运河,快速向南北两个方向传播。天空中的流云都为之振奋,飘荡荡落下一片片白色的身影。
    “这小子虽然不通权谋,仗打得也极烂。。。。。”逯鲁曾擦了擦红红的眼睛,快步跟了上去。“但是他至少到现在一直没吃过什么大亏!也许他真是有天命在身的,所以无论犯什么错,都能歪打正着!管他呢,随他去吧!也许这世道真的变了,原来那些都行不通了!跟着他,跟着他说不定就能走出一条全新的道路来!”
    第二百二十章 退一步
    威望是由一个接一个胜利堆积起来的。
    在已经提起刀子的造反者眼里,既然皇帝都不算颗葱了,别人的什么名望、地位,更不会当一回事儿。相反,如果你曾经声名赫赫,却老打败仗,会更令他们看不起。而只要能带着他们打胜仗,从一个胜利走向下一个胜利,你出身是乞丐也好,地痞流氓也罢,他们都会把你当个大英雄,都会成为你坚定的追谁者,义无反顾。
    眼下的朱八十一,便是如此。当初苏先生等人追随他,纯粹为了保命。甚至到了徐州之战时,大伙也只是觉得他会些奇技淫巧,敢打敢拼而已。但是随着一个接一个胜利的到来,淮安军逐渐发展壮大,进而雄踞一方,所有人看向他的目光都发生了变化。朱八十一不再是一个高明的匠师,也不再是一个敢玩儿命的屠户,而是一条天命所归的真龙。跟着他,不光能使大伙保全性命,并且能赢得子子孙孙,几辈子都消耗不完的荣华富贵。
    至于朱八十一临阵指挥的重重疏漏,治理地方的种种离经叛道,纵横捭阖时的种种别出心裁,也都成了高瞻远瞩。看不懂是因为你眼界不够,而不是朱都督任性胡闹。你只能紧紧跟上,而不是自作聪明地去吹毛求疵。时间会证明朱都督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而你所谓的聪明,只是鼠目寸光。
    可以说,如今淮安军上下,敢于质疑朱八十一的,只剩下了包括逯鲁曾在内非常少的几位。并且这寥寥几位,也越来越困惑,越来越不坚定。特别是看到朱八十一用矛杆挑着宣让王的帅旗在欢呼声中快步穿行的模样,自己的双腿不知不觉间就跟了上去。只有牢牢紧跟,才能分享这份荣耀。而继续迟疑落后的话,必定遗憾终生。
    打了胜仗的兴高采烈,威望飙升。打了败仗的人,此刻则是垂头丧气,军心混乱。就在距离淮安军三十里外的一处小土丘下,宣让王帖木儿不花和镇南王脱欢不花叔侄两个,相对而坐,愁眉不展。
    胜败乃兵家常事,二人也不是没打过败仗,当年渡江剿平集庆之乱时,也曾经被叛军折腾得灰头土脸,全凭着经验和本钱雄厚,才最后拖垮了对方,反败为胜。但是,像今天这种,连最后决战时刻都没见坚持到,就彻底放弃的事情,却都是平生第一次。过后再回头,二人都觉得内心难安。
    “老夫当时,老夫当时。。。。唉!”帖木儿不花想跟自己的侄子说一声,自己当时并非被吓破了胆子,话到了嘴巴边儿上,却变成了一声沉重的叹息。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无论自己当时是为了保存实力,还是真的一时犯了糊涂。大祸已经造成了,十三万大军从战场上撤下来的不到五万,并且其中还有一半儿完全失去了建制。真正还具备自保之力的,只剩下了两个蒙古万人队和张明鉴麾下的七千多青军。
    “叔父当时的决策是对的。”脱欢不花生来性子就比较温和,也陪着叹了口气,低声安慰,“汉军和探马赤军都已经崩溃了,红巾贼却越战越勇。当时即便把蒙古军顶上去,恐怕也于事无补!”
    “是啊,于事无补,徒增伤亡而已!”帖木儿不花点了点头,继续长吁短叹。
    凭心而论,他把队伍撤下来,还真的未必是贪生怕死。而是突然间发现,无论自己怎么做,都失去了取胜的可能。即便把蒙古军也派上去,一样会和探马赤军那般,被对方用火铳和盏口铳轰个稀烂。而全天下,总计才有多少蒙古人?没有任何希望的情况下,白白丢进一个万人队去。全天下的蒙古人,经得起自己这样几丢?
    “朱贼的火器太厉害了,我这辈子,甭说我,估计大都那边,也没见过如此犀利的火器!”仿佛是在替自家叔叔找借口般,脱欢不花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可不是么!”宣让王帖木儿不花登时茅塞顿开,用力点头,“老夫给汉军,其实也配了不少大铳,结果,他们却连点火的机会都没找到,就被人用大盏口铳给轰了回来!”
    “咱们的大铳,最远才能打三十步,并且无法破甲!”脱欢不花咧了下嘴,连连摇头,“他们那边的大盏口铳,却能打到七百步。并且弹丸还能凌空爆炸,一扫就是一大片,唉!我当时第一眼看到那东西,其实就知道今天这仗赢不下来了。但是,但是终究舍不得壮士断腕,平白损失了那么多弟兄。。。。。,唉!”
    “谁说不是呢,老夫也该早一点儿把队伍撤下来的。朱屠户兵少,未必敢追得太紧!”帖木儿不花想了想,叹息着附和。
    叔侄二人你一言,我一语,都觉得此战该总结的经验太多。而越总结下去,却越觉得前途看不见任何光明。淮安军的火器太犀利了,并且配备数量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传统的各种战术在如此庞大规模的火器面前,几乎发挥不了任何作用。而以往的消息表明,高大厚实的城墙,好像也阻挡不了朱屠户的脚步。后者仿佛天生具备一种本领,就是找出一切防御设施的漏洞,并且轻松将其破坏掉。几个月前的淮安如此,十几天的前的高邮宝应如此,接下来的扬州,恐怕也是在劫难逃。
    想到自己即便回到扬州,已经很难支撑得了几天,镇南王孛罗不花愈发愁眉不展。再打朱屠户一次埋伏,恐怕已经不可能了。麾下部众的数量和士气,都难以为继。而龟缩回扬州城内,凭险据守的话,其实和野战没太多差别。一样是淮安贼用火器狂轰滥炸,自己带着弟兄们咬着牙苦撑。单方面的挨打,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
    “依老夫之见,你不如放弃扬州给他。跟我去庐州!”猜到自家侄儿在为何事而发愁,宣让王帖木儿不花忽然低声建议了一句。
    “什么?”孛罗不花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瞪圆了眼睛,大声反问。“您是劝我不战而逃?那可是杀头的罪名!大都城那位,这些年正愁没借口砍我的脑袋呢,这回好了,我自己把脖子伸了过去!”
    “你留在扬州与城俱殉,他会念你的好么?还是会假惺惺地找个野种来过继给你,让此人来继承你的香火?”帖木儿不花脑子突然变得通透了起来,撇了下嘴,冷笑着反驳。“这些年,因为咱们叔侄轮番占据着扬州,他找了咱们多少次麻烦?威顺王,老夫,还有你这个镇南王,哪次不是打了胜仗得不到任何奖赏,稍有挫折就百般刁难?你装模做样抵抗一番,然后把扬州丢给叛贼。带着麾下弟兄去老夫那里,这样,朝廷就不用再担心你有钱造反了,老夫和你两个合兵一处,说不定还能把庐州多坚守一阵子。总好过先丢了扬州,再丢了庐州,然后像脱欢帖木儿那样,一败不可收拾!”
    这几句话,虽然充满了愤懑之气,可句句都说在了点子上。因为身上同样流淌着忽必烈的血脉,镇南王脱欢不花,一直被大元皇帝妥欢帖木儿视为眼中钉。几次想痛下杀手铲除,都碍于朝廷的律法和祖宗的家法,始终找不到合适借口。只能总是变着法子给他气受。
    而扬州城,偏偏又是天下数一数二的销金窟,脱欢不花在这里要钱有钱,要粮有粮,养十万大军不存在任何困难。万一哪天起了歪心思造反,再加上威顺王、宣让王两人的支持,三家合力,足以让妥欢帖木儿皇位震动。
    所以最近数年来,朝廷始终在想方设法地消减脱欢不花叔侄三人的实力。而三人念在都是黄金血脉的份上,始终退避三舍。但这样退避下去,总有一天会退无可退。到那时,是伸着脖子任人宰割,还是铤而走险,依旧是个艰难的选择。
    整个问题的症结所在,其实就是扬州。扬州太富了,扬州在运河上的位置太重要了,无论落在谁手里,大都城那位都不会放心。然而脱欢不花将扬州丢给红巾贼,则一了百了。没有扬州城的财富支持,脱欢不花肯定没有了造反的可能。而朝廷那边反正早晚必然跟朱屠户决战,所以多一个扬州少一个扬州没啥差别。
    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宣让王帖木儿不花赌气说了几句话,却令二人眼前都是一亮。对啊,反正朝廷本来就不希望咱们占着扬州,把他丢给红巾贼便是。至于扬州被官兵光复之后,皇上再把他封给哪位功臣,那就是皇上自己的事情了,与二人再也无关!
    “只是,只是,朱屠户得了扬州之后,未必会放过庐州!”猛然间肩膀上好像卸下了万斤重担,镇南王脱欢不花觉得浑身都轻快了起来。但是看到周围垂头丧气的将士,他的脸色再度恢复了凝重,“万一他,他追到庐州怎么办?咱们还是要跟他拼命!”
    “首先,庐州附近没有这么大一条运河!”宣让王帖木儿不花迅速四下看了看,压低声音回应,“朱屠户没那么容易把粮食和火炮运过去!其次,据老夫判断,他手下嫡系兵马并不多,吞下扬州已经是极限,再扩张,就要把自己活活撑死。第三,假使他不怕被撑死,非要来打庐州,也没关系。咱们叔侄把庐州也让给他,过江去找你叔父威顺王去。有本事他就继续过江来追!”
    “他当然不可能过江来追。可接连丢了扬州和庐州,朝廷会怎样处置咱们爷们?”镇南王脱欢不花摇头苦笑,满脸无可奈何。
    朱八十一追不上他,可朝廷的信使却追得上。一番处置下来,自己依旧难逃此劫。
    “他敢杀你么?帖木儿不花丢了三十万大军都没事儿,他敢对你比对帖木儿不花还严?大不了,夺了你我二人的王爵罢了,那更好。咱们爷们干脆顺着西边回到草原上去。放羊打猎,悠哉悠哉。至于南边怎么样,人家不愿意咱们爷们操心,咱们爷们何必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第二百二十章 密谋
    退回草原上去,放羊打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倒也自由自在。只是,草原到底是什么模样?镇南王脱欢不花在自己脑海里,居然找不到半点儿印象。作为一个生在王府,长在扬州的世袭贵胄,他熟悉的运河上的帆影和城市里的车水马龙,却不了解什么是‘天似穹庐,笼罩四野’。他的足迹连黄河以北都没去过,更甭提长城之外,大漠之端。事实上,除了与生俱来的富贵和略带孔武的相貌之外,他已经是一个地道的中原人,帖木儿不花描述的那些生活,在他心里引不起任何共鸣。
    “扬州肯定是守不住!”见脱欢不花半晌不肯接自己的茬儿,宣让王帖木儿不花想了想,继续低声劝说,“朱屠户能轻而易举拆了宝应城,扬州城的城墙一样挡不住他。眼下咱们两个,又找不出对付火器的好办法。如果带着手中这点儿弟兄死扛的话,非但扬州守不住,庐州也是一样。弄不好,整个河南江北行省剩下的地盘儿,都得输给他。还不如暂且避其锋芒,留一点儿卷土重来的本钱!”
    “叔父说得是!”镇南王脱欢不花听了,连连地点头,“叔父说得极是。侄儿不是舍不得一座扬州,而是一时想不明白该。。。。。唉!”
    一句话没说完,他又叹息着摇头。举目四望,双眼里涌满了不舍。这是他的扬州,他镇南王家族祖孙三代努力经营了六十余年的扬州。他熟悉这里的山山水水,天空大地,乃至一草一木。他自接任以来勤政爱民,尽自己最大努力避免官府对百姓的盘剥。他把这里像经营自己的家产一样经营,忽然间,却来了一伙人,说这份家产不是你的,你必须将其归还给原来的主人。这情景,让一个先前还雄心勃勃准备壮大家业的年青人如何能够接受?!
    非但他一个人不舍,周围的亲兵听到了帖木儿不花的话,也纷纷将头转到了一边,满脸凄凉。他们也都是扬州土生土长,从生下来就拿一份奉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他们当中很多人甭说早已不会打猎放羊,甚至连蒙古话都说得不太利落了。忽然间要放弃曾经拥有的一切,重新像祖辈们一样生活,他们,他们如何能够忍受?
    “老夫说得只是最坏情况!”毕竟年龄比对方大了十几岁,帖木儿不花很快就察觉到了症结所在,“并不是说,咱们一定要退回草原。也不是说,放弃了扬州,就不再回来。老夫只是,想给咱们爷们多留一点东山再起的火种罢了。你要是舍不得,就先尝试着在扬州城内守一下。如果发现势不可为,就立刻向庐州撤退。朝廷的剿匪大军,据说已经在路上了。估计等你从扬州撤下来,他们差不多也就该开到黄河边上了。”
    朝廷的剿匪大军?最后一句话,让周围所有人眼睛都是一亮。朝廷先前之所以迟迟派不出兵马来,据说主要是拿不定主意,该先对付朱屠户,还是先对付刘福通这个罪魁祸首?毕竟后者的地盘从颍州直抵汴梁,远远超过了朱屠户治下一个小小的淮安。
    而现在,估计已经不用再争论了,拿下了宝应、高邮和扬州之后,朱屠户的势力,已经一跃成为红巾群贼之首。无论从擒贼先擒王的角度,还是防止其继续扩张的角度,他都应该是第一个被铲除的对象。
    “那,那小侄就依照叔父的意思,先回扬州收拾一下,然后就赶赴庐州与叔父汇合!”想到不久以后就可以与朝廷的大军前后夹击,将扬州重新夺回来,镇南王脱欢不花终于下定了决心,“扬州的府库里边,还有近两年的财税没有解往大都,所存粮食,也足够十万大军吃上一整年。小侄回去把这些都尽快运走,绝不能白白便宜了姓朱的!”
    “能运的运,不能运的就烧掉!”帖木儿不花点了点头,脸上显出几分阴狠,“还有城里那些有名的富商,也让他们一起离开。如果想留下来以身侍贼的话,你也千万别手软。宁可把扬州变成一个死州,烂州,也好过全须全尾的留给朱屠户!”
    “这。。。。。?”镇南王脱欢不花愣了愣,又开始犹豫不决。把扬州府库搬空,坚清壁野,他心里毫无负担。毕竟那些东西在他眼里都是属于朝廷和镇南王府的,绝对不应该留下来资敌。但是,把不肯随自己搬家的富豪们全杀掉,就有些超出于他的想象力了。那些人按道理都是他的子民,他自己打了败仗,输给了朱八十一,自己走就是。何必把灾难转嫁到自己的子民身上。
    “只要能把运河和扬州城重新拿回来,你还用怕没人来做生意,没人来向你纳税么?咱们蒙古人向来是牧羊人,不是农夫。咱们是用快马,用刀子来“收割”,不需要自己去种庄稼,更不需要考虑羊的想法。”帖木儿不花的声音继续从耳畔传来,听得脱欢不花浑身冰冷。
    自己是牧人,扬州城的百姓都是羊,而那些富户,无疑就是羊群中最肥大者。。。。。。,这个比喻很生动,不知为何,却让他打心眼里不愿意接受。那些肥羊,那些肥羊一直对他毕恭毕敬。那些肥羊,那些肥羊一直把他当作头羊来追随,根本没注意到他手里还拿着刀。而今天,他却要把刀向它们举起来。。。。。。
    正挣扎间,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阵刺耳的嘈杂。紧跟着,两名蒙古千户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哭喊着告状,“王爷,王爷,您一定要为末将做主啊。张明鉴,张明鉴那贼,打了一头鹿不肯进献给王爷。居然敢自己烤了吃独食。末将,末将不过好心提醒了他一句,就被,就被他打,打成了这般模样。。。。。。”
    说着话,用手在鼻子上使劲儿揉了揉,揉得自己满脸是血。镇南王脱欢不花先前已经对麾下的青军万户张明鉴积了一肚子气,见到此景,新仇旧恨全都涌了起来,立刻把手伸向腰间的刀柄,准备下令亲兵去将张明鉴擒拿。谁料,按在刀柄上的手,却被帖木儿不花牢牢地压在了那里。
    “不要轻举妄动!”宣让王铁木儿不花的眼里,射出两道冰冷的寒光,“张明鉴敢这么做,肯定早有准备。咱们现在跟他火并,只会便宜了后面的红巾贼。依老夫之见,你不妨再利用一次这只白眼狼。只要。。。。。。。,看他朱屠户到时候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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