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话音刚落,她已经向着冯琦州猛冲过来。
    冯斯是个随时随地都笑眯眯的人,在外人眼里的形象往往是玩世不恭,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但实际上,他骨子里从小就倔强好胜,所以打架的次数其实不少,即便考上了大学,也曾因为打架受到过警告处分。他打篮球时不喜欢身体接触,也有一个原因在于打野球的人经常控制不好技术动作,导致野蛮犯规,冲撞过多容易引发他爱打架的天性。
    此时以他十来年街头斗殴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女人相当厉害。她的反应异乎寻常地灵活,腰肢扭动得像条毒蛇,两把匕首出手的方位动作也都诡异非常,不一会儿冯琦州身上已经添了好几道新伤口,脚步也开始踉踉跄跄,只能尽量用铁棍把对方逼远一些,不让她近身。
    再这样下去,自己和父亲都会死在这个疯女人的手里,冯斯很快做出了判断。他也明白,自己那点打群架的本领在对方面前估计不值一提,但如果能替冯琦州吸引一点她的注意力,让父亲得到一丝反击的机会,也是好的——总比等死强吧。
    想到这里,他握紧了手里的刀片,翻到前排座椅上,小心地探出头。但没想到,刚刚探出头去,就已经被女人发现了。女人的眼神里骤然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突然扬起左手,把左手握着的匕首猛地掷向冯斯。冯斯躲闪不及,匕首钉在了他的左臂上,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冯琦州吃了一惊,不由得稍微分神,动作出现了转瞬即逝的迟缓。女人所等待的就是这样的时刻,她敏锐地抓住了时机,一步跨到了冯琦州身前。冯琦州连忙回棍砸向她的左肩。没想到女人竟然完全不闪不避,硬生生地用右肩承受了这一击,而她的右臂已经借机揽住了冯琦州的脖颈,匕首抵住了他的咽喉。
    “关心则乱,”女人笑眯眯地说,“不然你还能多坚持15秒左右。”
    冯琦州咬着牙,没有出声,女人的目光投向了冯斯:“终于见到你了,真不容易。”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我?”冯斯用沉稳的语气问道。刺中左臂的匕首已经拔了出来,伤口处一阵阵的剧痛,心里更是填满了“老子居然帮了倒忙”的沮丧,但他强迫自己忍住,不但不露出一丁点儿疼痛或者后悔的表情,还挂上了他招牌式的温和笑容。这是街头打架的铁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向对手示弱。
    “看不出来,骨头还挺硬,”女人的声音里微带一点赞许,显然也看出了冯斯正在强忍痛苦,“我喜欢硬骨头的男人。”
    “但我不喜欢人老珠黄的老女人。”冯斯扮了个鬼脸。这时候他已经能看清楚女人的脸,虽然的确长得很漂亮妩媚,声音听起来也够年轻,但再厚的脂粉也遮不住岁月的痕迹,她的年纪应该不轻了。
    女人的笑容一窒,很快又恢复常态,若无其事地说:“反正你喜欢不喜欢也没关系了,你这样的无价之宝,我要是想要染指,恐怕会掉脑袋的。”
    无价之宝?我算哪门子的狗屁无价之宝?又是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冯斯想。女人继续说:“但是这一次不把你带回去,我同样会掉脑袋。所以麻烦你乖乖跟我走,别再做无谓的反抗,否则的话,我会先杀死你的父亲。”
    她手上微微用力,匕首的锋刃割破了冯琦州喉部的皮肤,鲜血顺着匕首滴落到地上。冯斯一言不发地看着女人做完动作,忽然间哑然失笑。
    “这次你又笑什么?”女人微微皱眉。
    “我笑你显然事前的调查远远不够充分,”冯斯说,“你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什么事实?”女人一怔。
    冯斯微笑着,用食指指向冯琦州:“你觉得这个人是我的父亲,一定和我父子情深,所以你可以利用他来胁迫我,可惜的是,有些事情和你的想象大有出入。”
    “你难道是想说,你和他……”女人有些意外。
    “没错,我对这个人恨之入骨,”冯斯摇晃着手指,“事实上,今天晚上我是被他绑架到这儿来的。你想要用他威胁我,那绝对是打错算盘了。”
    女人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放开冯琦州:“那我倒是想试一试了,如果我真的杀死这个人,你也会毫不在乎吗?”
    冯斯一摊手,只说了两个字:“请便。”
    说完,他把探在车门外的身体缩了回去,关上车门。尾部已经被撞得变形的面包车重新响起引擎的轰鸣声。
    四
    冯斯回到面包车里,发动了引擎。几秒钟之后,面包车真的开始向前加速行进。看上去冯斯并没有说假话,他的确不在乎父亲冯琦州的生死,而是打算自己开着车离开。女人虽然擅长格斗,但毕竟不是超人,一旦车子起速,想要追上冯斯就困难了。
    女人看着面包车踌躇了一下,最终还是狠狠跺了一下脚,先重重地击打了冯琦州的后脑,把他打倒在地,然后又快步追了上去。
    看来之前的撞击损伤了机械,面包车不停地发出难听的杂音,加起速来也如醉汉一般歪歪斜斜。女人迅速地追上面包车,从驾驶座旁的窗口伸手进去打算把冯斯揪出来。但她的手刚刚伸进去,就猛地发出一声惨叫,赶忙缩回手向旁边跃开。月光下看得很分明,她的右手鲜血长流,只剩下拇指和小指还完整,其他的三根指头都只剩下了半截。
    面包车继续向前行驶,大约开了一百米之后,掉了一个头,直直地冲着女人开了过去。
    “够狠!”女人的脸上虽然还带着痛楚的表情,嘴角却出现了一丝笑意,“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女人站在原地并没有动弹,冯斯却忍不住浑身直冒冷汗——并不是因为自己肩头伤口的疼痛。对他而言,发狠砍断女人的几根手指头倒并没有什么,但是用车撞她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说这个动作已经超越了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而变成了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即便没有法律的约束,杀人这种事也未免太刺激了,刺激到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
    当然了,这的确是一帮穷凶极恶的凶徒,这个女人尤其是个中翘楚,如果不弄死她,反过来大概就会被她带着一脸媚笑轻巧地弄死。但这毕竟是真实的世界,不是作者敲一下键盘就能杀死成千上万人的意淫小说,心理再强大的人也不可能不对杀人行为产生畏惧。
    他回忆起自己初中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留了两次级的大块头,由于力气相差太大,自己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他。一次次被人家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也曾经凶狠地想要找把刀子捅了这家伙。但那只是随便想想而已,冯斯从来不是没有理性的人。然而眼下,不撞上去似乎又不行,因为除了这架钢铁机器,冯斯再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和她对抗的方法了。他和这个女人的差距,恰如初中时代的自己和那个大块头之间的差距,而且女人比大块头还多了一个属性,那就是敢于杀人。
    短暂的迟疑之后,面包车距离女人只剩下不到20米了。就在那一刹那,冯斯的脑子里忽然“嗡”的一声,仿佛有一种热流涌遍了全身。他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凶性从心底升腾而起,脑子里似乎有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在对他说:撞过去吧,狠狠地撞过去!
    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即便是在被一群小混混按在地上狠揍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过的一种情绪——或许是因为那种环境还远远算不上绝境。而现在,在非生即死的困境中,在杀人与被杀的悖论中,就像是某个从来未曾打开的开关被拨动了。那仿佛并不是人的意识,而是一种来自远古的野兽的本能,一种隐藏在基因深处的杀戮的本能。肩头伤口流出的血好像也在散发出浓郁的、芬芳的气息,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更多的鲜血。
    不要刹车……撞过去……撞死那个女人……撞死一切拦住你的人……撞过去……
    “砰”的一声巨响,车身猛烈地滑向了旁边。
    爆胎了!冯斯这才从刚才那不安的幻境中清醒过来。他想要稳住方向盘,但爆胎的车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飞速地侧滑出去,狠狠地撞到这条乡间小路旁的一棵大树上。冯斯的头重重地磕在了前侧的挡风玻璃上,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昏迷之中,冯斯觉得自己沉入了一团混沌之中,周围全是灰蒙蒙的浓重云雾,什么都看不清楚。他尝试着向不同的方向走出去,但无论走向何方,无论走多远,都始终无法摆脱这团混沌,也没有碰到其他任何东西,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
    “有人吗?”他高声喊着。但不管他怎么喊叫,能听到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最后他终于走累了,颓然坐在地上,身前的浓雾却在这时候逐渐消散开一块,露出了一个人的身影。他禁不住失声叫了起来:“妈妈!”
    早已去世的母亲神色木然地望了他一眼,转过身走进了迷雾中。冯斯慌忙追了上去,但母亲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再也寻觅不到。他怅怅地回过身来,却发现身后就站着父亲。父亲穿着一身杏黄色的道袍,手里拿着一把桃木剑,身前摆放着香案蜡烛,正在念念有词地作法。他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几步跑上前去,一脚踹翻了香案。
    “你为什么这么恨我?”父亲叹息一声,“虽然你母亲的死的确是因我而起,但我也并不想那样的,何况是我保护了你19年。”
    “我到底是什么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要保护我19年?”冯斯一把揪住了父亲的衣襟,“我对你有什么用?对那个女人、那些杀手有什么用?你到底是不是我的亲生父亲?”
    他当然知道,他不可能得到答案。因为眼前的一切都只是他想象中的世界,这个父亲也不是真的,不过是他头脑里父亲形象的投影,不可能给出任何超出他自己认知的答案。但是这一天以来发生的各种诡异难解而又离奇凶险的事件,让他的怒气就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出来。哪怕这只是一个幻影,他也想要发泄一下。
    “答案都藏在你这里,”父亲伸手指了指他的头,“能不能找到,就看你自己了。”
    说完,他也缓缓地退入浓雾当中,不见了踪影。
    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仍然坐在面包车里,或者说,倒在车里。这辆金杯已经侧翻,车门和车头也撞变形了。但万幸的是,车头的变形程度不算太严重,没有把他卡死在里面。尽管身上由于磕碰和玻璃的擦割增加了若干道伤口,头部更是疼得厉害,但他还活着,还能行动。
    挡风玻璃已经完全碎掉了,冯斯小心地从车前方爬了出去,向四周张望。他一眼就看见了父亲和那个神秘女人,两个人都倒在地上,相隔大约两三米远。女人已经完全不动弹了,父亲的身体却还在微微颤动。
    他连忙跑了过去,看清两人的情状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女人已经死了,身上除了被他用匕首削断的手指外,并没有别的伤痕。但是脖子却以一种怪异的角度扭曲着,看来是被生生扭断或掰断的。她的两只眼睛骇人地凸出着,满脸难以置信的神情,令她原本漂亮的脸蛋看上去狰狞丑恶。
    而冯琦州虽然还没有死,却也离死不远了。女人的匕首深深地插入了他的小腹,地上的血液流淌成河,已经凝固。可以想象到在自己昏迷之后,两人之间发生了怎样的一场恶战,而遍体鳞伤的冯琦州究竟要爆发出怎样的力量,才能杀死这个可怕的女人。
    虽然和武侠小说里常见的错误知识不一样,小腹被刺并不一定会致命,但冯琦州因受伤太久、失血过多,也很难有挽救的余地了。尽管如此,冯斯还是立即掏出手机准备拨打110,却发现手机屏幕已经完全碎裂,不再显示任何信号,大概是刚才翻车的时候被撞烂了。他一把扔掉手机,扑向地上的六具死尸,一一搜身。但这些人或许是为了保密需要,没有一个人身上带着手机。他不由得暴怒起来,狠狠一脚踢在一具尸体上。
    “儿子……别费力气了,”冯琦州虚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我马上就要死了,医生来了也没用。快过来,我……我有话说。”
    冯斯快步奔回冯琦州身边,轻轻扶起父亲越来越冷的身体。他想起自己在过去的若干年里,曾经不止一次在心里诅咒,希望这个令他厌恶的父亲干脆早点死了算了,但现在,当父亲真的快要死去时,他却只剩下了一个念头:不要死啊,我不想你死!
    “我没力气了……你……靠近点儿。”父亲低声说。冯斯连忙低下头,把耳朵贴到父亲的嘴唇边。冯琦州咳嗽了一声,用微弱的声音说:“不是我不愿告诉你,而是……关于你的很多事,我自己……也不太明白,但现在……我所知道的……都可以告诉你。你回老家……老房子……家里……地下储藏室,有一个……黑色的……木头柜子,柜子背板……有夹层,你去找来……看看。”
    冯斯魂不守舍地点点头,即便是得知自己可以向着真相靠近一大步了,却仍然没有半分喜悦。父亲要死了,他想着,这个在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才被自己真正认识的父亲,就要死了。从此以后,自己就是真正的孤儿了,无父无母,孑然一身。
    “还有……你母亲的……事情,我……真的……很……抱歉,”冯琦州气息奄奄,每说一个字都似乎要拼尽最后的力气,“她和我不一样……只是……普通人。我娶她……就是为了……掩护身份……我是……不得已……我……必须……保护……”
    冯琦州最终没有说完最后一句话。他的头垂了下去,眼睛慢慢闭上,不再有呼吸。冯斯紧紧抱着父亲的尸体,忽然间想到一件事:临死之前,父亲依然没有听到自己叫他一声“爸爸”。
    这个想法比父亲的死亡本身更令他难以忍受。他猛然抬起头来,像受伤的野兽一样仰天号叫起来,自从母亲死后就再也没有流过的泪水顺着他的面颊倾泻而下。
    远处响起了警笛声。
    第二章
    故乡
    一
    家乡留给冯斯的是一种很复杂的混合记忆。他在这里从一个小屁孩慢慢地长大,放学后和伙伴们拖着书包奔跑于街头巷陌,逃学去河边钓鱼,积攒零花钱偷偷进网吧玩游戏。在这里他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约会,第一次亲吻女孩,第一次打工赚钱……这是一座打车只需要20分钟就能逛遍的小城,每一个角落都能找到他少年时代的温暖回忆。但也是在这里,他失去了最爱的母亲,从此将父亲视为陌路人。对他而言,家乡是一个令人怀恋却又想尽早摆脱的地方,那样他就可以从父亲身边离开,再也不见他的面了。
    所以在考大学的时候,冯斯果断地选择了北京,考上之后即便是春节也没有回过家。他曾经以为,他可以一辈子摆脱家乡,一辈子躲开父亲,从此开始属于自己的生活。然而命运似乎很喜欢捉弄他,大半年之后,他又回来了,背包里装着冯琦州的骨灰盒。
    半个月前,在那场惊心动魄的暗夜厮杀之后,冯斯被带到了警察局里。案情是扑朔迷离的,但所有怀疑的方向都指向了冯琦州的职业。这个道号“忘虚子”的假道士,多年来通过封建迷信活动敛财,和不少有身份的人物都有接触,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所以,无论是得罪了别人招致报复,又或者是因不小心窥探到什么机密而被灭口,都是很有可能的。
    但没有人怀疑到冯斯。他只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学生,翻遍他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履历,除了打架次数稍微多点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劣迹,而且学习成绩也一直不错,现在正就读于重点大学。冯斯虽然一向和冯琦州不和,但要说这么个不满19岁的大学生会为此买凶杀父,实在只有暗黑系的日本推理小说才能写得出来。何况他本人在这次事件中受伤也不轻,头颅在挡风玻璃上的那一次撞击尤其沉重,让他有些轻微的脑震荡。
    所以警方在例行盘问了一番之后,迅速排除了冯斯的嫌疑,并没有过多地打扰他。而冯斯虽然详细描述了那一晚上他所见到的双方动手的过程,却也隐瞒了所有与他自己有关的信息。把这些告诉警方,也许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但冯斯却选择了沉默。因为他已经意识到,隐藏在自己身上的,一定是一个非同一般的秘密,让警方介入也许反而会招来麻烦。他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先去查找真相。
    冯琦州的尸身就在北京火化了。辅导员听说冯斯已经死去的父亲又死了一次,眨巴着眼睛半天没反应过来。按他的脾气,当场就要处罚冯斯,但系主任好心为他说情,最终不但没有受罚,还免除了期中考试,但计入期末总成绩时只能按60分算。一通忙乱的手续办完后,冯斯请了假,携父亲的骨灰盒回乡,名义上是安葬父亲,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去找一找父亲留下的线索。
    “你一个人回去,真的没事?”文潇岚问他。
    冯斯乐了:“你还怕我被拐卖到山沟里当媳妇吗?”
    “就你那德行,不拐别人就不错了!”文潇岚瞪了他一眼,“我是说,你现在状态很不好,看得出来心里压着很多事,回家有那么多事要处理,我怕你忙中出错。”
    “放心吧,其实也没有太多事要办,”冯斯说,“我家在当地没有任何亲戚,连丧事都可以省了。我这趟回家,最主要是把我爸留下的房产和车子什么的托人处理掉,以后就再也不回去了。”
    “开始……新的生活?”文潇岚努力挤出一个笑容,似乎是为了让冯斯轻松一点。
    “你这话说得跟离婚分家产似的。”冯斯摇摇头。
    “不过,你终于愿意叫他一声爸爸了。”文潇岚轻声说。
    冯斯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过了好久才说:“爸爸终究是爸爸,这是什么都改变不了的。”
    文潇岚说,看得出来冯斯心里压着很多事,这话没有说错。除了父亲死后留下的一大摊子琐碎事务和与他身世有关的种种谜团外,冯斯心里还有两件事。其中一件是检查脑震荡时做的ct。查完之后,医生对冯斯说:“有件事情必须告诉你,不过你千万不要紧张。”
    “是在我的脑子里找到了点什么东西吗?肿瘤?”冯斯的反应很快,“真像韩剧剧情,除了我还没找到女朋友……别担心,我不会紧张的,您照实说就行。”
    医生点点头:“没错,是发现了肿瘤,不过是良性的星形细胞瘤,属于一种常见而恶性程度很低的脑瘤,而且体积还非常小,也没有压迫到神经,短期内很难对你的健康造成影响。但你还是应该尽快复查,好确定治疗方案。”
    “会需要开刀吗?”冯斯问。
    “进一步检查之前,我还不能下定论,也有保守治疗就可以治愈的可能性,”医生说,“但就目前肿瘤的生长程度来看,即便需要开刀,风险也不大,你不用太担忧。”
    “我明白了,谢谢您。”冯斯说。
    另一件事就是父亲用冯斯的名字办的那张卡,当初在他考上大学时就给了他,但他一分钱都没用过。父亲多年来四处做法事看风水,认识了不少兜里有点钱的朋友,这些人往往会在春节时登门拜访,给冯斯派发不少压岁钱,或是在冯斯生日时给他塞红包,算是变相地讨好“忘虚子”大师。冯斯平时花钱很不在意,但还是剩下不少,于是上大学时就用它们交了学杂费和住宿费,其后的生活费基本是自己赚来的。尽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压岁钱的来源也和父亲密切相关,但在他心里,还是比直接用父亲替人画符驱鬼骗来的钱要好一些。
    在冯琦州遇害之前的最后那个夜晚,他告诉冯斯,又往那张卡里存了一笔钱。由于这年头的丧葬火化收费高昂,冯斯不得不动用这张卡。但是把卡插进atm后,刚刚点击了“查询余额”的按钮,他就吓了一跳。
    ——现在卡里的存款数额达到了七位数,并且已经接近八位数,足够在北京城买两套房子了。这哪里是区区的“一笔钱”,恐怕是父亲把他毕生坑蒙拐骗存下来的钱全部转进了这张卡!
    自己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千万富翁,这让前一天还在靠卖游戏开局号赚小钱的冯斯实在难以适应。他想了想,先提出了一笔现金用作火化费,决定其他的钱暂时不动用,弄清楚了再说。对这个满脸温和笑容、内心比驴还倔强的年轻人来说,尊严比钱更加重要。或者说,这甚至未必都涉及所谓的尊严或者荣耀之类冠冕堂皇的词汇,这只是一口气,一头犟驴子无论如何也要死咬着不松口的一口气。
    而他也想到了,在那天夜里去找他之前,父亲一定就已经料到了未来的结局。所以早早地做了准备,把所有钱都留给他,又给他买好了飞机票,原意是把他送走,自己一个人去应对那六个杀手。他从中体会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情,同时又是一阵糊涂,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重要。而这些答案,都需要回到老家去寻觅了。
    从火车站出来,冯琦州的助手张圣垠已经在等着他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张圣垠这些年跟着冯琦州也赚了些钱,如今一身笔挺的西装人模狗样的,不知道的多半会把他当成大公司的高级白领。但冯斯始终记得此人当年在街边挥汗如雨地卖羊肉串,还用着本名张土根时的样子。不过这个人平素很守规矩,说话做事也有分寸,倒是不招冯斯讨厌。有时候他需要和父亲说事却又实在不想面对面时,也会让张圣垠帮忙传话。
    “先去哪里?”张圣垠问。
    “麻烦先送我回家吧,”冯斯对张圣垠一向比对父亲更有礼貌,“一路上太累了,想休息休息。”
    “哪个家?老房子?”
    “嗯。”
    张圣垠点点头,发动了汽车。这座小城和中国大多数的小城市相类,火车站周围看起来繁华漂亮,但开不了多久就能看到农田和河流。冯琦州就在能看到农田的郊区有一独栋别墅。这栋别墅是在冯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建成的,但冯斯高中选择了一所寄宿学校,放寒暑假也经常回城区里的老房子住,所以几乎没在别墅里住过。
    “你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要我帮你卖掉别墅,我已经找好了中介,”张圣垠说,“需不需要先回去清理一下物品?”
    “不必了,和我有关的、和我妈有关的,都在老房子里,”冯斯说,“别墅里的你看着办,该扔的扔,值点钱的你都留下好了,他手里应该有不少珠啊串啊镯子啊什么的。家电和家具可以随房子一块儿卖,或者送。”
    “那好,我把能变卖的都变卖了,回头钱全部汇给你。”张圣垠说,“这些年跟着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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