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以往偶尔会觉得她眼神迷蒙,充满了诱人的魅力,但此刻这迷蒙可是真迷蒙。沈沣捏着细长的眼镜腿,轻轻转了一下,扬唇一笑,“我很好奇,你们作家每次写书,都这么……惊天动地?”
“并不是。当年我写《高阳》就挺顺,开头一万字只用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就写完了,可谓一气呵成。”吃饱喝足,孙廷雅心情好了点,也有兴趣给外行做点科普。
“那这次为什么这么艰难?”
“因为我在寻求突破呗。就像你每次泡一个新类型的妹子,总要比之前多下点功夫。”
聊天就聊天,居然还捎带上他了。沈沣神色不变,“说得对,我追你确实多下了很多功夫。”
孙廷雅扑哧一声,被他的机智逗笑了。他俯下身,在她唇上落下一吻,顺带捏了下她鼻尖,“既然要泡新妹子,那就加油吧,我的大作家。”
。
沈沣和孙廷雅现在只要待在北京,基本都会回他们的房子,相处时间比以前多了许多。然而同居果然是考验关系的一大利器,短短一个月,沈沣觉得自己对孙廷雅的认识比之前两年都要增加得多……得多。
已经见识过她写作瓶颈时的暴躁,然而那只是开始,接下来几天,孙廷雅的情况愈演愈烈。最后变成了沈沣关冰箱门的声音稍微大了点,她都会飞来个眼刀:别吵!
简直疯魔!
早在几个月前,沈沣就让陆文帮他买了孙廷雅的全套作品。她的书不多,一共四本,包括最负盛名的《高阳》。不过自打离开大学,他就很少阅读,更别说看小说了。试着打开过两次,最终都打着呵欠放弃。
不过现在看亲眼到她的创作过程,他又燃起了兴趣,决定继续这个了解老婆的任务。像绝大多理科男一样,沈沣历史一塌糊涂,文学素养非常抱歉,但他抱着既然要征服山峰,就从最高的那座开始的念头,毅然决然打开了《高阳》……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他如果在家,就是孙廷雅在楼上书房写稿,他在客厅看小说,家里呈现一种非常古怪的气氛。沈沣读得并不快,偶尔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没有去问她,因为记得她说过,和熟悉的人讨论自己作品,会有一种“羞耻感”……
所以直到三天后,孙廷雅才发现,沈沣居然在看自己的书。
起因是孙廷雅觉得书房都没有码字的感觉,决定移到阳台上来。四月份的京城已经转暖,她坐在沙发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啪嗒啪嗒地打字。沈沣在对面看着,她的手很漂亮,五指白皙修长,没有像很多女人那样做着美甲,剔透而干净。打字时并不看键盘,十指灵活敲击,像是一支舞蹈,看得他眼花缭乱。
这么欣赏了会儿,他随手拿出《高阳》,翻到上次的地方开始看。对面孙廷雅在按下几个字母键后,抬起了头,“你在看什么?”
沈沣扬了扬封面,“你不认识?”
孙廷雅的头发这会儿没有扎成马尾了,略显凌乱地披在肩上。穿了条白色长裙,下摆处有点皱,因为长时间被压在身下。不过她完全没管这个,盯着沈沣手里的东西,诧异道:“我认识。我问的是,你怎么会看这个?”
沈沣耸肩,“之前不是说过吗?我预备拜读完您的大作。”
孙廷雅努力回忆,似乎他确实说过,但自己当时肯定没当回事儿。而且这难道不是追求时才会玩的小手段吗?现在还看什么看!
她又抽出支烟,点燃后深深吸了一口。沈沣见她眉头紧皱,像是除了惊讶,还有别的心事,“你怎么了?写个小说而已,搞得跟打架一样。”
“稿子被毙了,头疼。”
她说着随手理了下头发,没想到立刻落下好几根。沈沣放下书走过去,握住她手腕看,掌心几根乌黑的发丝,因为长,差点就垂到地下。他皱眉,“别乱抓。”
孙廷雅不以为然,沈沣摇头,“不是都说女人对头发很爱惜吗?之前我弄掉你几根,眼神跟要杀人似的。”
“之前我日子逍遥,才会有心情去管头发,现在,who cares!”
沈沣抽走她的烟,孙廷雅眼露不满,他随即递给她一杯冰水。孙廷雅看看烟又看看水,沈沣笑得和气,眼中却有坚持,她于是默不作声喝了两口。因为不施脂粉,唇色也是淡淡的,染上水泽有种果冻般的柔软。
沈沣说:“谁毙了你的稿子?”
“我经纪人,就乔珊,你也见过的。她当了我两年经纪人,可算等到我开始写书,毙起稿来毫不手软,我怀疑是在打击报复。”
沈沣低笑,“原来当你经纪人就能把你折磨成这样,我对这个职位心生向往了。”
居然还有心情打趣她,孙廷雅白他一眼,没好气地又喝了一大口。沈沣轻叹口气,不知从哪儿找出把梳子,按着她肩膀给她梳起了头发。
孙廷雅没料到他这个举动,脖子顿时有点僵。他动作很小心,先把纠缠在一起的发丝理开,然后从头顶到发梢,一气呵成地梳下来。
等终于弄好,他拍拍她的头,满意道:“good girl,这样就漂亮了。”
孙廷雅不说话。他面露狐疑,她微微侧头,躲开他的手,“你干什么?”
“给你梳头发啊,看不明白?”
她抿唇,“动作挺熟练的。”
他用梳子点点她额头,戏谑道:“嫉妒了?放心,我就算给别人梳头,那也只是练手,最后还是要用到你身上。”
孙廷雅夺过梳子。沈沣看着空荡荡的掌心,唇角弧度更深,“这么贾宝玉的事,对一个人做就够了。”
“解释这么多,我又不在乎你是不是给别人梳过头。”
“你不在乎,我在乎总行了吧?”沈沣说着,拉过她的手,“好了,我看你状态不是很好,不然稿子先放一放,我们出去走走吧。”
“走走?去哪里?”
“随便去哪里,反正别在屋里闷着。”
孙廷雅不肯动,转身抱过mac刷起了网页,以行动表示拒绝。沈沣毫不气馁,准备强行带她出门,谁知孙廷雅忽然“咦”了一声。
他问:“怎么了?”
“这个帖子,你过来看看……”
沈沣走到后面,微弯身子朝屏幕看去。孙廷雅开着一个网页,他一眼就瞥到了标题:《lt高阳公主gt点映大获成功,原著作者、神秘女作家格林小姐真容八年来首次曝光!》下面配了张照片,女人大概二十七八岁,长发披散、容貌秀雅,隐隐还有股清冷气质。
很熟悉的一张脸,却不是孙廷雅。
第56章
夜幕降临,客厅里的灯全打开,虽然只有两个人,却硬是营造出了一种开集体会议的感觉。
乔珊把报纸扔到桌上,神情里满是嘲讽,“真是够了,这种假新闻居然也能上报纸,现在媒体为博眼球简直连脸都不要了。”
孙廷雅扯过报纸。照片上陆瑾予侧颜沉静,她旁边是蒋卫导演,两人似乎正在交谈。从网上爆料到晚报出炉,中间不过几个小时,这次媒体的反应倒是迅速。
乔珊见她不急不躁,双手抱臂,“你看吧,我早让你别遮遮掩掩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现在好了吧,就要被人冒名顶替了!”
“冒名顶替?也好,如果她能帮我把新书写了,我不介意让她顶替。”
乔珊被气笑了,“真这么淡定?”
“你都说了,一个误会而已,我为什么不淡定?”
孙廷雅说着,又想起了下午,乔珊得知新闻,千里迢迢从北京城另一边赶过来,履行她身为经纪人的责任。这样郑重其事,让孙廷雅感动得差点没给她涨佣金,然而就像她所说,这次的事确实只是个误会。
起因是昨晚在北京的《高阳公主》点映会,受邀参加的媒体在现场发现了一个气质容貌都相当出色的女人,她坐在第三排正中间的位置,结束后蒋卫导演亲自过去攀谈,言笑晏晏、仿佛旧识。记者立刻拍下照片,回去一打听才知道果然有来头,这女人姓陆,出身京城书香世家,读大学时曾出版过诗集,还是著名历史文学大师黄彬礼的学生。而这个黄彬礼就更有趣了,当年《高阳》第一次出版,曾请到他为其作序推荐!
记者将这些线索综合到一起,大胆得出一个猜测:这位神秘女子就是《高阳公主》的原著作者,格林小姐!
说实在的,孙廷雅听完乔珊的分析,都觉得记者的怀疑有理有据,换做是她搞不好也会这么想。实在是太过凑巧……
沈沣本来在房间打电话,这会儿走出来,说:“我问过瑾予了,她也没想到会出这种新闻,不过她说会设法澄清,让我们不用担心。”
乔珊现在唯一欣慰的,就是沈沣认识那位陆小姐,这样解决起来就方便多了。她露出笑容,转头却发现孙廷雅唇角勾起,要笑不笑地瞅着沈沣。
“怎么了?”她问。
孙廷雅脑海中闪过沈沣生日那晚,陆瑾予对于《高阳》以及她的评价,舒展下手臂,淡淡道:“没什么。我就是觉得,你在这里生气,搞不好被错认的人……也在生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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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著有数本畅销书的作家,格林小姐本来就享有一定知名度,然而毕竟居于幕后,不能和台前的名人相比,第一次上热搜也是因为《高阳公主》确认翻拍。不过从电影开机至今发生的一系列波折,特别是她和林奕的绯闻,都让这个原本算不上主流的女作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所以如今,关于她的新闻也能在网上引发一定程度讨论。
尤其,那个所谓的“作家真容”还那么漂亮。
不到半天,陆瑾予的家世履历就被扒了出来,格林小姐的粉丝都很兴奋,因为女神果然是美貌与智慧并存,非但如此,她还系出名门,简直浑身上下都闪烁着光环。
可惜没等他们兴奋太久,陆瑾予方面就做出了澄清,称这个新闻不过是子虚乌有,陆小姐日程繁忙,从没写过什么小说,会去参加点映只是受了朋友邀请。与此同时,格林小姐的经纪人乔女士也发表了声明,称目前流传的所谓照片都是假的,作家本人非常注重隐私,也请各位关注她的作品,不要涉及生活。
两条消息被转发得全网皆知,让群众大呼失望。
果然还是假新闻么?就知道不是袁老师爆出来的料不可信,又被狗仔骗了!
大家叹息过后,不情不愿收起八卦之心,眼看这件事就要这么虎头蛇尾地结束,一个新的猛料却被挖掘而出。
陆家和沈家世代相交,身为两家的年轻一辈,陆瑾予和沈沣相识多年,也就是传说中青梅竹马。不仅如此,两人私交也相当好,当年沈沣做赛车手时,陆瑾予还多次去现场为他加油!
沈沣玩赛车这段经历早被粉丝团扒了个遍,姑娘们都说wuli沣沣真是能文能武,不愧是我的老公!网上也有许多他赛车的照片流传,然而无论是哪一张,都没有最近这张引发的轰动更大。
照片上,沈沣穿着白色赛车服大步走入赛场,陆瑾予站在旁边,手中拿着他的头盔。两人都看着对方,他满脸笑容,她唇边也有淡淡的笑意,阳光照在他们身上,活生生一出郎才女貌!
网友们炸了!八卦魂死灰复燃,热情简直无法抵挡!
“卧槽cp感好强!这真不是一对吗?我觉得两人肯定有jq!至少曾经有!”
“沈沣可是《高阳公主》的投资人啊,会不会陆瑾予的澄清是假的?她确实是原作者,沈沣拍了她的书,只是因为一些……咳咳的原因,不好做得太招摇?”
“楼上还帮这对狗男女遮掩,不就是小三勾引有妇之夫嘛!难怪不敢承认,换作是我也不敢认!”
“我开始同情沈沣他老婆了,有钱有势长得美顶p用,老公还不是成天在外面招蜂引蝶。留不住丈夫心的女人,惨,一个大写的惨!”
诸如此类的言论肆虐网络,一时间竟压过了虽然给几个当事人都造成了不太好的影响,却无形中增加了《高阳公主》的关注度,更是让4月30号的全国首映礼变成了万众瞩目——因为根据之前的消息,沈沣会出席当天的活动。
客厅里,孙廷雅坐在沙发上,腿上盖着条毯子。沈沣已经换好衣服,纯黑修身燕尾服,衬得他腰窄腿长,端的是风度翩翩。他走到孙廷雅面前,弯腰拉过她的手,说:“真的不用我在家陪你吗?首映礼我去不去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去了也只会被逼问一些无聊的问题。”
孙廷雅吸了吸鼻子,摇头笑道:“没事儿,我就是有点感冒,还没到要人守着的程度。你还是去吧,现在这个当口你要是缺席,就会被人说心虚了。”
她这么一说,沈沣脸色微变,迟疑一瞬还是故意笑道:“你没有误会吧?你要是误会了,我今晚就哪儿也不去了。我的历史确实不太光彩,但和瑾予这段绝对是敌人栽赃陷害,我们是清白的!”
孙廷雅托腮,因为老打喷嚏,鼻尖有一点红,她状似无意道:“说起来,我确实有些好奇,按理你和陆小姐认识这么多年,她长得也挺漂亮,为什么没有试着交往一下呢?”
沈沣眉头紧皱,半晌才说:“小雅,你要知道,我和瑾予几岁就认识了,后来成为好朋友。虽说现在的‘哥哥妹妹’大都不太正经,但我确实是拿她当妹妹的。说实话,光是让我脑补一下和她在一起,都有种乱伦的感觉……”
孙廷雅哦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沈沣看她一会儿,忽然从口袋里取出个丝绒小盒。孙廷雅疑惑眨眼,他把它打开,孙廷雅惊讶挑眉,“这是……我们的婚戒?”
确实是他们的婚戒。结婚戒指不像订婚戒指,向来做得比较朴素,两个简单的铂金圆环,安静躺在黑色丝绒上,在灯光下泛着漂亮的银光。戒指内侧镌刻着两人的姓氏首字母,比较有趣的是,他们首字母都是s,刻上去就成了“ss”。孙廷雅记得当时她还想,这样也好,不用追究到底谁排在前面,毕竟她对于屈居丈夫后面还是很有意见的。
孙廷雅不习惯戴戒指,沈沣也差不多,所以这大半年来他们都忘了这事儿,孙廷雅甚至记不清她把戒指放哪儿了。
“我上次回家,在抽屉里看到了这个,妈帮我们收起来了。我觉得既然结婚了,还是应该把它戴好,这是信物,对吗?”
他执起她的手,绅士地弯下腰,将戒指缓缓套上她的无名指。她还穿着睡衣,腿上放着两张纸巾,一副卧病在床的懒散样子,他却是全套正装、英俊倜傥,眼睛映照着灯光,明亮得像星星。
戴好之后,他亲了亲她手背,说:“你放心,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爱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妻子。那些流言都会不攻自破的。”
他与她的手交握,戒指碰撞着戒指,象征着世间最亲密的关系。
见孙廷雅愣着不说话,沈沣随意一笑,就打算离开。他本没指望她给出什么回应。
孙廷雅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她看着戒指,忽然想起婚礼那天,她穿着洁白婚纱站在爱琴海边,鲜花簇拥、宾客如云,而他也是这样,笑着将婚戒套上她的手指。
那时候,她还记不清他的脸。
“等一下。”
她忽然出声。他诧异回头,孙廷雅掀开毛毯站起来,缓步走到他面前。沈沣问:“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