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石清泉深情款款地瞧着妻子,早已泪流满面,说不出话来。
    周知县心中已然明了,使个眼色,让师爷拿口供叫李翠珠签字画押,然后一拍惊堂木,当堂宣判:“石清泉酒后行凶,杀伤人命,不思自首,反而找人替罪,以致酿成大祸,罪加一等,判斩监候。李翠珠投毒杀人,罪不可赦,判绞监候。两名人犯暂时收监,待刑部批文到,一并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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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知县新官上任,便由一把带血的匕首入手,不但推翻了前任已经审结的一件大案,而且还顺带破了一件案中案,消息传开,官声大振。
    青阳百姓交口称赞,都说他是“周青天”。周知县听了,自是得意非凡。
    数日后,周知县正在县衙签押房办公,忽有一名衙役送来一封书信,说是衙门外一个小孩受一位小姐之托送来的。
    周知县吃了一惊,命他把送信的小孩带进来。
    谁知那衙役跑出去一看,送信的小孩早已不见了踪影。
    周知县更觉惊奇,拆开信封,展信一看,内容如下:
    知县大人台鉴:
    石清泉夫妇一案,表面看来,您审得滴水不露,周密严谨,实则有个老大的破绽。
    石清泉白天才来探视过薛义,请他吃过酒饭,晚上薛义便中毒身亡,无论是谁,都会怀疑石清泉送来的酒菜有问题。他们夫妻中无论是谁在酒菜中下的毒,都会被立即查出来。他们这样做,非但达不到为石清泉掩盖酒后杀人、请人替罪的罪行的目的,反而会引火烧身,暴露自己的凶手身份。试问石清泉夫妻并非愚笨之人,怎么会做出如此蠢事?就算他们夫妻真有杀人灭口之心,也绝不会使用如此简单直接容易暴露自己的手段,您说是不是?
    说到这里,您一定会问,如果不是他们夫妻对薛义下的毒,李翠珠又为什么要当堂认罪?
    其中原委,其实并不复杂。那酒菜是李翠珠亲手做好后,再交给石清泉的。也就是说,接触过那些酒菜的,只有他们夫妻二人。按常理推测,如果薛义真是吃了这些酒菜后中毒而死的,那么下毒者必定是他夫妻二人中的一个。石清泉自己没有下毒,就以为这毒一定是妻子下的,所以为了保全妻子,他只好承认是自己下的毒。
    而李翠珠呢,则以为这毒是丈夫下的。石清泉先是酒后行凶,杀死葛三,然后为掩盖罪行,又杀人灭口,毒杀薛义,两罪并罚,若依本朝律例,非但本人要受绞刑,家中妻小也要没籍为奴。李翠珠为保全一双儿女不永世为奴受虐,同时也为了成全夫妻二人同生共死之义,所以毅然挺身而出,为丈夫分担了一条杀人重罪。而实际上,他们夫妻二人都不可能在酒菜里下毒。
    说到这里,您又一定会追问,那酒菜只有他夫妻二人接触过,既不是石清泉下的毒,又不是李翠珠下的毒,那毒药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成?
    其实您只要仔细想想,就会明白,那些酒菜,除了石清泉夫妻二人,还有第三个人接触过。
    这个人,就是县衙捕头赵大海。
    信写到这里,嘎然而止。
    信上字迹潦草,显然是仓促间写就,后面似有未尽之意,却是来不及写了。
    看完信,周知县的浓眉一下子皱紧了。
    自以为自己明镜高悬明察秋毫,一上任就破了一件大案,谁知经人这么细细一剖析,才发现自己的确将这案子审得马虎了些。
    石清泉夫妻二人,无论是谁投毒,一旦事发,都会被轻易查出。
    他二人若真想杀薛义灭口,断不会采取如此愚蠢的办法。
    都怪自己在公堂上审案时太过自信,竟没有想到这一层。
    这封信里说,除了石清泉夫妻二人,还有第三个人,也就是赵大海,接触过薛义吃的酒饭。
    可是据牢头作证时说,当时赵大海只是用银针插入酒菜中试探了一下,除此之外,他并未动过那些酒菜。
    难道这信中所说的“接触”,就是指赵大海用银针验毒这件事?
    周知县背着双手,皱着眉头,不住地在签押房里踱着步子。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假如赵大海验毒用的,不是普通银针,而是一根淬有剧毒的毒针,它在每个菜碗里都插了一遍,那岂不是神不知鬼不觉地让每一样酒菜都染上了剧毒?
    如果赵大海使用的银针真的有问题,那么要让一根普通银针淬满剧毒,变成一根毒针,而且还不能使银针变色,让旁人瞧出破绽,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长年与药物为伍的医生或药店的药师,一般的人,只怕绝难做到。
    想到这里,周知县心中已有主意,立即叫来两名心腹衙役,吩咐他们到青阳城各处诊所和药店打探,看看近段时间,有没有人拿着一根银针到诊所或药店请人加热淬毒。
    两名衙役在青阳城里走了一圈,把城中所有诊所和药店都问了一遍,却并未发现有银针淬毒之事。
    周知县想了想,又让他们多叫些人,到周边地方的诊所药店问问。
    三天后,终于有消息传来。一名衙役回报说,在距离青阳城东南数十里外的华容县城,有一家毫不起眼的仁安堂药铺,据他们掌柜的回忆说,十几天前,有一个人曾拿着一口银针来到他们药店,花重金请他们在银针上淬些鹤顶红上去。
    衙役拿出赵捕头的画像问他,是不是这个人,掌柜的说就是此人,只不过他来的时候着便装,并不像画像上这样穿公差服饰。
    追查到此,周知县已经知道那封信上所说的,绝非空穴来风。薛义之死,很可能与赵大海大有关系。
    可是眼下,他却有两个问题想不明白:
    第一,赵大海与薛义之间并无瓜葛,他为什么要如此处心积虑地害死薛义?
    第二,写这封信的人,到底是谁?送信人说是受一位小姐之托前来送信,可见写这封信的,应该是个年轻女子。可是她又是怎么知道赵大海跟这件案子有牵连的呢?
    周知县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捏捏微微发疼的太阳穴,微闭双目,将这件案子从头到尾细想了一遍,却忽然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忽视了一个人,就是那个最先到大牢里探视薛义,并且为他传递血书的神秘女子。
    这个女人是谁?与写这封信的女人,是同一个人吗?
    他立即把见过那名女子的牢头叫了过来,向他详细询问他所见过的那名女子的情况。
    牢头回忆说,那女子很年轻,应该是一名少女,穿着白色裙子,因为用一块红色纱巾罩住了脸,所以瞧不清相貌。
    周知县问:“那你觉得,她为什么要用纱巾罩住自己的脸呢?”
    牢头说:“我想应该是怕我们瞧见她的相貌,识破她的身份吧。”
    周知县道:“这么说来,她很可能是你们认识的熟人了?”
    牢头听他这样一问,张张嘴,想说什么,犹豫一下,还是没有说出口。
    周知县已经瞧见他欲言又止的神情,便道:“有什么话,尽管说吧。”
    牢头这才压低声音说:“大人,说实话,当时我第一眼瞧见那女子的身影时,就觉得有些眼熟,感觉有点像赵捕头的女儿赵胭脂。我跟赵捕头关系不错,常去他家喝酒,所以跟他女儿也熟识。另外,我还瞧见那女子小腹微隆,似乎已经有了身孕……大人,您也知道,赵捕头的女儿就快跟知府大人的公子成亲了,所以我当时虽然瞧见了,也不敢乱说。”
    周知县听到这里,忽然眉头一展,起身道:“好,本官已经明白了。即刻升堂,传赵大海过堂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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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堂木一响,堂下一片肃静。
    周知县高坐在“明镜高悬”的牌匾下,威严地扫了一眼跪在堂下的赵大海,问道:“赵大海,你因何要毒杀薛义,速速招来,免受大刑之苦。”
    赵大海趴在地上,满脸冤屈地高叫道:“冤枉啊,大人,毒杀薛义的是石清泉的妻子李翠珠,这案子大人早已审结,怎么又牵扯到卑职身上来了呢?”
    周知县脸色一沉,道:“赵大海,如此看来,你是不肯老实交待罪行的了。好,你且转回头,看看本官把谁请来了?”
    赵大海疑惑地回头一瞧,只见两名衙役领着一位神情忧郁的白衣少女,正缓缓走入公堂。
    他定睛一看,那少女居然正是自己的女儿赵胭脂,不由脸色一变。又扭头看看高坐在堂上的知县大人,只见周知县目光如锥,一副洞若观火胸有成竹的模样,心头一沉,知道大势已去,顿时瘫软在地,一边叭叭地磕着响头,一边带着哭腔道:“大人饶命,小人知罪,小人愿意招供……”
    原来赵大海的女儿赵胭脂,早就已经暗地里跟木匠薛义谈上了恋爱。
    薛义出事入狱之后,赵胭脂孤身一人去牢里探望他,还悄悄告诉他说自己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
    薛义听后,非常兴奋。
    他本是孤身一人,贱命一条,无牵无挂,为了讲义气,才替石清泉出头顶罪的。此时突然得知自己有后,兴奋之余,顿起反悔之心求生之念,不想再为石清泉顶罪送命,所以就扯破衣角写了一封血书给石清泉,叫他自己向官府自首认罪。
    石清泉看后,觉得求生之心人人有之,他中途反悔,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要怪只能怪自己不该酒后行凶,闯下大祸,也便坦然接受。
    他决定第二天带些酒菜去死牢里探望薛义,顺便请他宽限几日,一待自己安排好家小,便去衙门自首,让他脱罪出来。
    而女儿与薛义的恋情,赵大海是隐隐知道的。
    因为女儿已与知府大人的公子有了婚约,他自己也很想爬着知府大人这个亲家的跳板官升一级,到知府衙门当差,所以极力阻止女儿与那个穷木匠交往,但女儿却依然我行我素,根本不听他的话。
    直到薛义出事入狱,被判死刑,他才松口气。
    只要薛义一死,女儿自然就会遂他的意嫁给知府大人的儿子。
    薛义入狱一个多月后,赵胭脂忽然提出要去狱中探视他。
    赵大海心想反正这个穷木匠已活不了多久,让他们见最后一面,也无不可。
    所以就让她去了,但为了不暴露身份,影响她与知府大人的公子的婚约,他叫女儿探监时用纱巾罩住了脸。
    即便如此,赵大海仍然觉得不放心,当女儿在监牢里跟薛义说话时,他却悄悄躲在那间监牢后面的小窗外偷听。
    当他听女儿说自己已经怀上了薛义的骨肉时,不啻于遭遇晴天霹雳,差点当场晕倒。
    后来他又得知薛义竟是替人顶罪,只要石清泉自首认罪,他就很快可以脱罪出来,更是慌了神。
    如果这小子从大牢里放出来了,女儿还肯嫁给知府大人的儿子么?
    所以薛义不除,他实难遂愿。
    当他从女儿口中得知石清泉第二天要带上酒菜去牢房里探视薛义时,一条借刀杀人的毒计顿时涌上心头。
    他连夜去外地高价请人配置好毒银针,当第二天石清泉来探监时,便以银针验毒的名义,神不知鬼不觉地在酒菜中下了毒。
    他早已打好如意算盘,薛义毒发身亡后,就算追查下来,放毒的也是石清泉,绝对牵连不到自己头上。
    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薛义中毒暴毙之后,他将毒针丢进自家后院池塘,妄图消灭罪证,不想恰好被女儿看见。
    赵胭脂悄悄将那枚银针捞起,很快就发现了毒针上面的玄机。
    冰雪聪明的她,很快就知道了父亲才是毒杀自己意中人的真正凶手。正想去县衙告发他,不想却被赵大海发觉,将她软禁在了家中。
    赵大海原以为周知县手头没有十足的证据,本已抱定抵赖到底的决心。
    但一见周知县将女儿带到公堂,摆出要与自己当堂对质的势头,顿觉大事不妙,万事皆休,心知这投毒杀人之罪,是再也抵赖不掉了……
    周知县听他说完,冷声笑道:“赵大海,你一定做梦也没有想到,你女儿虽然被你锁在家中,失去行动自由,却写了一封举报信,隔着后门栅栏,请路边玩耍的一个小孩子送到了本官手中。本官正是在接到这封信后,才渐渐揭开此案的最后真相。”
    赵大海听了知县大人的话,不由侧转头来,恨恨地剜了女儿一眼。
    赵胭脂幼年丧母,是父亲一手将她拉扯大的。此刻自己却亲手告倒父亲,将他送上断头台,想到自己不但痛失恋人,而且又将痛失亲人,心中五味杂陈,不禁流下泪来。
    最后,周知县当堂结案:李翠珠无罪开释,赵大海判斩监候。
    秋天一到,酒后行凶杀伤人命的石清泉,便与赵大海被一同处决。
    第14章 雨夜疑凶(1)
    刑事侦查卷宗
    (正卷)
    案件名称:深山分尸案
    案件编号:a52390961620110614
    犯罪嫌疑人姓名:xxx
    立案时间:2011.6.14
    结案时间:20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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