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这种人,不仅是凭着一条好舌头,还有足够的厨艺见识,这么多年来,连他自己都做不到这一点,李迅是怎么认识这样人的,许三知很是纳闷。
    “那是,老许,看你以后还敢瞧不起我。”李迅很是得意,他一拍大腿,说道,“这叫什么,这就叫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这是人家小丫头厉害,我又不是夸的你。”许三知瞪大了眼,不知李迅哪来的得意劲儿。
    “王佳琪是我带来的朋友,如果我没带她过来,你恐怕就看不到舌头这么尖的人啦!”李迅得意到似乎鼻孔都能朝天出气了。
    “谁说的,我还真在你们来之前看过这么一个人。”许三知似乎故意要跟李迅唱反调。
    “老许,你可别瞎说啊。”他李迅也是走南闯北,吃遍美食江湖的终极吃货了,像王佳琪这样,尝什么菜都能一口尝出其中放了什么原料的人,他始终只见过王佳琪这一人。
    “哼,我要瞎说,我也是在瞎说大实话。”老人家被李迅怀疑的目光刺激得直拍桌子。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这个大实话啊。”他就是不信有这么一个人。
    王佳琪在一边看着李迅跟许三知的斗嘴,也挺好奇许三知口中的那个人的,她的舌头味觉是系统赋予的,普通人最多分出大致的味道来,但她这样什么食材都能分别出来的,绝对是bug体质了。
    说实话,连她也无法相信有这样的人存在。
    “好,那我说啦……”
    ……
    就在李迅以出门自驾游的形式,庆祝躲过了何伊如这个女魔头的那个暑假,“许老三鸭子店”迎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
    要说奇怪,那得有三奇。
    一奇是点菜的数量。这位客人跟指点鸭血粉丝汤的顾客不同,他是将店内所有的小吃包括熟食都点了个遍。
    店内有什么,他就点什么,等到吃的全上齐时,每样菜也只吃几口就不吃了,而是改吃另外的小吃。
    二奇是吃相。
    此时,店外如烘炉,外边儿的柏油马路上热得都能煎鸡蛋了,而许三知的鸭子店内生意却好得一如既往。金陵人有大暑吃鸡喝鸭汤赏荷花的习俗,因为鸭子性本寒凉,夏天吃能滋阴清热,所以金陵这个四大火炉之地的人们尤为爱吃鸭。
    由于当时店内没装空调,食客们呆在店里头都热得跟蒸桑拿似的,每个人都是一边吃一边抹汗,吃东西的速度快了许多,当然这吃相上也不用指望了。
    但唯独一人,吃得是慢条斯理的,连汗都不怎么流,吃东西时,也不像其他食客那样大吃大喝的。他在吃东西时,那模样不像是在吃饭,反倒就如同一位贵公子在认认真真地写着一篇阳春白雪的文章那般,每吃几口,还要闭上眼思索一下,真是斯文极了,也怪异极了,看起来跟周围的食客完全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三奇是吃霸王餐。
    没错,这位斯文的客人,竟然没钱吃饭还点了那么多吃的,但他在面对许躬行的怒目时,丝毫不觑,倒是淡定得很。
    他先是当着许三知的面,将他们店内所有吃食的原料都说了出来,他这样做不是为了显摆与装逼,而是为了吸引许三知的注意力,让许三知明白他是有能力做那接下来的事的。
    他提出,他不是白吃他们家东西的。为此,这位奇怪的客人向许三知提了个意见,这意见就是有关于鸭油烧饼的。
    许三知家的鸭油烧饼原先并不如他们家主打的鸭血粉丝汤销量好,不仅如此,这销量还低得可怕。
    许家的鸭子店是从许三知的父亲那一辈开始起步的,那时许三知的父亲就是靠着卖鸭血粉丝汤的小摊,将许三知养大的。之后许三知子承父业,开起了鸭子店,其店内的粉丝汤,鸭头、鸭胗、鸭脖等熟食都卖的很不错,唯有鸭油烧饼是许三知最后引进店内的,可是由于鸭油烧饼的配方太过普通了,许三知就算再厉害也无法将鸭油烧饼做出朵花来,这鸭油烧饼的销量当然就上不去了。
    这位客人也不怕许三知不识货,就等着许三知将他提的意见试验完。
    之后,许三知拿着经过这人意见改良后的鸭油烧饼出来的,这时做出来的鸭油烧饼仿佛去宇宙国整了容一样。
    外表金黄的鸭油烧饼被烤得酥脆不已,葱香、芝麻香混合着鸭油的鲜香,再加上咸口的主基调,这味儿吃着能令人回味好久。
    现在,鸭油烧饼的味道明显就好于之前用普通配方做出来的鸭油烧饼。
    “小杆子【注2】,你真是神啦。”许三知吃着做出来的鸭油烧饼,不停感叹道。
    许三知;乐得干脆利落地就免了这位客人的单,连许躬行皱眉不乐意的神情都没顾上。
    ……
    “真没想到现在也有这么具有传奇性的故事,这完全就是性格古怪的高人,给普通人传指点迷津,授绝世武功的套路啊。”李迅评价了番许三知说出来的这段事迹,他又突然想到许三知似乎没把这个故事说完整,“然后呢?”
    “什么然后?”许三知一脸茫然。
    “高人的名字啊!”李迅急切地想知道这位故事中的主角是叫什么。
    “哎,我当时就想着那鸭油烧饼呢,哪管得到那人啊。”许三知当时就只想着,鸭油烧饼的销量不用愁了,等到他回过神来,却发现那个给他提意见的客人早就走了,更别说去问那人的名字了。
    “哎,老许,你这是失了机缘啦。”李迅又开始神神叨叨了。
    “啥?”虽然知道李迅就爱装装神棍的范儿,但他还是忍不住接了个话。
    “如果你当时看住高人,磨着高人,求他再赐你一两招的话,你这鸭血粉丝汤说不定也能更上一层楼来着。”如果再给李迅配把鸡毛扇子,他说不定就能当个事后诸葛亮了。
    “哪儿有这么好的事,当时那个小杆子虽然给我改进了鸭油烧饼,但是他还说我的鸭血粉丝汤好得不能再好了。”
    说真的,当时,那人将许三知鸭血粉丝汤的原料都说出来时,他还真的吓了一跳,以为是他的配方泄密了,最后知道这人的目的其实并不在此,他才最终松了口气。
    看到李迅带来的王佳琪,许三知又是一阵感慨。
    本来他以为,他的鸭汤就是绝密的配方,不用科学仪器分析的话,世上应该没有人能发现他鸭汤中的原料,但他还真是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人,他还一碰就碰见俩,要不是其他鸭子店都没有推出跟他们店里一样味道的鸭汤,许三知还真的要怀疑是不是他这些年的常识都是错的了。
    许三知的样子不像是在编故事,因为他在回忆时,是看着李迅跟王佳琪说话的,而且其神情不似作伪,要是许三知真的能有同时骗到李迅跟王佳琪的能力,那也不至于用在这个故事上,这对许三知而言并没有什么好处。
    王佳琪听着许三知说的这位奇怪的食客,倒是有些想认识他了,奈何许三知没有问到这人名字。
    李迅央求这许三知将这人的特征向他们说一下,许三知回忆了好久,才说了几个大概的特征。
    这人很年轻,算到现在年纪应该有王佳琪这般大的样子,他身形消瘦,皮肤也白得不似常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符合这种特征的人,那肯定是多得数不清的了。
    听完这些,李迅撇了撇嘴,问许三知这人的形象是为了以后,万一哪天在路上碰到这高人也不至于有眼不识泰山,但结果注定是让他失望的了。
    许三知年纪这么大,能记住这些已经很不容易的了,之后,李迅也没有再强求,只当无缘得见高人。
    跟李迅相比,王佳琪显得反而不如李迅这般失望,这种人的特征,她是属于有则听听,无则不会去追问的人。
    高人的事没有让李迅他们纠结多久,反而是许躬行传来的话,让许三知突然神色一凛。
    “爷爷,对面的呆逼【注3】过来了。”许躬行这语气是有多厌恶要多厌恶,甚至连平时不讲的骂人话都出来的。
    ☆、第68章 酱排骨
    “说什么呢,我平时怎么教你的?孙老板是我们的邻居。”许三知瞪了瞪眼,对许躬行的张口就来“呆逼”很不高兴,平时他都是嘱托许躬行要对人礼貌的。
    “可是……”许躬行好似有话要辩驳,但又被许三知给盯着堵了回去,即便收了口,他还是很不服气的样子,气鼓鼓地低声自语着,“哼,觊觎我们家东西的邻居,我还不想要呢。”
    见许躬行还是这样梗着脖子,不肯低头,许三知也拿他没办法,他知道,他的孙子尽管十分孝顺自己,可却是个极有自个儿主意的人。
    在大事上,许躬行一旦有了决定,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之前,店里因着许躬行他爸的缘故而负债累累,在最困顿的时候,许三知甚至是连店内用来做菜的鸭子都买不起,当时请的帮工自然也辞了。知道了家中困境的许躬行当时就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给撕了,声称自己不想去上学了,无论许三知怎么劝都劝不动。
    最后,老爷子使出了一瞪眼二棍棒三哭闹的功夫,还是没有改变许三知的决心。
    后来,许躬行就去了他爷爷的鸭子店帮忙做工,爷孙俩靠着一些亲戚跟老朋友接济的钱,扭转了不利的局面,再加上两人每天又起早贪黑地做活,忙得昏天黑地,家里的财政状况才缓了过来,也是直到不久前的几个月,爷孙俩终于把所有的欠款都还清了。
    “哎呀,老许,我在外面等了一会儿,见你还没出来就自己进来了,你不会怪罪我吧。”
    闻声而去,王佳琪见到一人从门外进来,“这人该不会就是那个孙老板了吧?说话可真……脸皮厚的。作为邻居,许三知当然是不会说什么怪罪的了,而且这人多半是还没等多久就进来了,是算准了许三知不会拿他如何么?”她对许三知这样的厨艺界老前辈印象非常好,作为围观者的她,心中的评价不自觉就倾向了他们。
    旁人第一眼见到孙老板,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应该是他那张三角形的窝瓜脸,之后才是他的身材。他穿着件衬衫,身下的西裤拉到了腰上,却遮掩不住那前突丰满的罗汉肚,这个形象,如果没有那双奸猾藏锋的三角眼的话,活脱脱就像是个三次元的安西教练一样。
    这孙老板,本名孙龙,后来为了做生意,改了个名儿,叫孙梦龙,街上其他鸭子店的老板都笑说,这是为了让他人觉得孙梦龙这个名字富含书香气息而改的,谁知多年后,这名字竟然跟某一款冰淇淋品牌同名了,从此以后,孙老板就只准别人喊他“龙哥”或是“孙老板”了。
    “怪罪什么,是我们招待不周了,我这会儿还正要出去见你呢。”无论孙老板对他们家是抱着什么样的目过来的,来者都是客,许三知一向是和气待人,与人为善的,这是他开店几十年来的一贯标准。
    “就知道,老许你是个待人以宽,严于律己的人,都说一个好邻居是成功的开始,有老许你这样的好邻居,我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孙老板笑眯眯地说着好话,丝毫不觉这只是客气话,哪有客人不问主人就直接闯进别人家里的,何况孙老板要是外往里走点,拐个弯就能进入厨房了,这可是一个店中最为机密的地方。
    “切,虚伪。”许三知和孙老板两人一来一去,似乎和和气气的,可许躬行却不配合,在他看来,孙老板突然过来肯定没好事,“明明跟你不熟还‘老许,老许’地喊老爷子。”
    “阿行!”老许和善的脸上突然变了色,他放大了声线,用手指着门外,“你给我出去招待客人!”
    许躬行紧抿着嘴唇,他并不是毫无理由地讨厌孙老板的,而是他曾亲眼见过他爸被孙老板笑盈盈地带进了一家地下赌场,他去劝他爸时还被他爸给赶了出来,孙老板还威胁他不让他说出去,否则谁都没有好下场,从那时开始,他就一直怀疑孙老板有阴谋。
    孙老板跟他们家同是做鸭子店的,且这鸭子店就在离他们许家鸭子店一墙之隔的右侧,这种情况下,同行相忌是肯定少不了的。
    几年前,孙老板刚来十三街开店时,他店内的生意是街上所有鸭子店中最差的一家,为了让他自己店的生意变好,孙老板曾向街上几个生意最好的店收购配方,其中就有他们家的鸭子店。
    当时,老爷子是拒绝了孙老板的,孙老板不死心又来了几次,但都没成功。
    最后,街上有一家生意仅次于“许老三鸭子店”的老板将配方卖给了孙老板,不管那家店因为什么原因将配方卖给了孙老板,孙老板的鸭子店生意最终还是变好了,可是孙老板依然做不过他们家,有时甚至还要避开他们家生意的高峰阶段才能营业。
    许躬行直觉孙老板这次来的目的不简单,却又没有证据表明孙老板在觊觎他们家的配方,所以就只能听老爷子的话出去了。
    “孙老板,让你看笑话了。”
    许三知明白,他孙子一直对孙老板有意见,还曾经说过孙老板想要他们家的配方,他自己也知道孙老板的目的不纯,可是孙老板并没有做出什么偷配方的动作,所以他也只能在心底暗暗提防了。
    但是,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正如许躬行直觉所料,孙老板这次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小孩子说的话,我是不会计较的。”孙老板笑眯眯的,他端着他那小山般的体态,慢悠悠地走到了许三知得面前,“只不过,大人的行为,我可是要当真的喽。”
    许三知心中“咯噔”一下,果然是别有目的啊,“孙老板,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你看看这张条子不就知道了。”
    许三知接过了字条,看到字条上的字后,脸色立马变得苍白无比,他的手一抖,字条就落到了地上,正好飘到了李迅的脚边。
    李迅和王佳琪两人刚刚就一直像透明人一样围观事态的发生,两人本来是好端端地吃着饭,却遇到了突发状况,虽然这突发状况并不是由他们而引起的,但是谁叫李迅跟许三知关系好呢,再加上他是个热心肠,对于许三知神色的改变很是关心。
    字条落在他脚边,李迅见状恰好将字条捡了起来。
    孙老板走了过来,示意李迅将字条还给他。没有做出多余的动作,李迅干脆地就将字条交还给了孙老板,不过他早在捡起字条的一刹那,就将字条上的内容瞄了个遍。
    王佳琪趁机凑了过来,近了身,问李迅这字条上的内容,其实她也对字条上写了什么东西很是好奇。
    李迅大致地给王佳琪描述了下字条上的信息。
    “我,许明鹤,20xx年x月x日,因为做生意投资失败,欠了孙梦龙孙老板壹佰叁拾肆万元人民币。”
    这张字条正是许三知的儿子,许躬行的父亲写下的借条。
    “之前,我就猜到,可能是老许的讨债鬼儿子惹的祸了,没想到欠了这么多钱,这是多半是被人坑了吧。”李迅自己猜测着。
    放贷有九出十三归的说法,但现在的高利贷也只会依照借贷人的能力,看情况给借贷人贷款,许三知的儿子没有正经工作,家里唯一的产业也不在他手上,按理来说,应该借不到这么多钱的。
    再加上,借条的上借款人写的是孙老板的名字,李迅才会猜许明鹤是被孙老板连和着他人给坑了。
    事情也如李迅所料,之前许躬行看到他爸被孙老板拉着进了地下赌场,就是孙老板坑人的开始。
    孙老板多年来一直心心念念地想着许家的配方,为此,他打听到了许三知的儿子喜欢赌博的消息,而地下赌场的老板跟他是朋友,于是,先是由孙老板一步步地诱惑着许明鹤进了赌场,然后是由赌场中的人坐庄,让许明鹤先小赢一把,再连连大输几次。每当许明鹤输光了身上的钱时,孙老板又掐准了时机将钱借给了许明鹤,到最后,许明鹤不知不觉就欠下了这么多钱。
    “老许,我是看在跟你是邻居的份上,才将钱借给他的,谁曾想到,你儿子不仅欠了我的钱,还欠了其他人的钱,现在,他正被那个债主给扣着呢。”
    孙老板不说许明鹤是因为什么而欠钱的,也没说清另外一个债主的信息,这让一边录音的王佳琪大感无奈,本来她还想以录音的方式,借机录下孙老板的一些违法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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