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你弹,我听一会。”许暮川打断他,“如果耽误休息,以休息为主,明天早上睡够了我们再出发就好。”
    不用早起的诱惑是很大的。
    时鹤从琴盒里取出一把雅马哈slg200s,这是一把便携式的民谣吉他,琴身镂空只留下简单的吉他外形。时鹤从一开始学的是电吉他,一直到前年才开始练习木吉他指弹,现在出门都喜欢带雅马哈,不用担心琴体磕碰还不会找不到拨片,十分方便。
    时鹤盘腿坐在床尾,许暮川坐在床尾前的椅子里听。他戴上耳机将琴抱在怀中,低着头调音,头发还未干,水滴三三两两滴落在酒店统一洁白床单上,时鹤一边听弦音,一边问着:“你想听什么?正常来说我演出是要收费的……但我木弹得不是特别好。”
    “我点什么你都能弹?”许暮川目光落在他的琴上,时鹤嘀咕一句“当然不是”,调好了琴,摘下耳机递过去:“你过来一点,线不是很长。”
    许暮川往前靠近半个身位,脖子稍稍放低,意思是让时鹤帮他戴。
    时鹤小心地把耳机扣在许暮川头上,手指尽量不去碰到他的头发和耳朵,但收回手的时候,指尖还是不小心擦过许暮川的脸颊。
    耳机递出去,时鹤有些不自在。便携吉他和普通木吉他不一样,没有琴体自带的共振,直接弹便和电吉他不插电发出的声音一样微弱,演奏者自己能听见,可不好听,与弹棉花无异,只是有音调罢了,因而需要戴上耳机才能听见经由拾音器发出的类似木吉他的声音。
    而他把耳机戴到了许暮川头上,自己无法听见吉他调节后的琴声,弹的什么效果他没底。要是面对门外汉,他弹也就弹了,面对许暮川,他知道许暮川很懂行,贝斯手的乐理知识一般都很丰富,耳朵也很灵敏,许暮川也一样。以前时鹤经常认为许暮川不戴眼镜就是为了更好地用他的耳朵。
    不过,许暮川这些年还有在玩音乐吗?
    “弹你最熟悉的吧。”许暮川说。
    时鹤松了口气,像是被老师检查作业的学生被抽到了为数不多写完的那一本。
    《yesterday》是披头士一首偏流行风格的摇滚曲,也是他学的第一首全曲指弹,自然也是最熟悉的,右手拇指和食指同时拨弹起两根弦,一首三四分钟的歌曲便几乎靠他的手指肌肉记忆被缓缓弹奏。
    因为摸琴摸了十多年,很熟悉指板位置,再加上这首曲子节奏不快,弹奏起来并不难,左手按的都是他熟悉的和弦,时鹤不太需要看琴颈把位,只不过这把琴一段时间没弹,他需要习惯一下琴的手感。
    低下头弹了半曲,手感上来,职业习惯使然,时鹤下意识抬头朝“观众席”望过去,直勾勾对上许暮川的目光。
    许暮川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得礼貌,没有把对演奏水平的认可或否定表露出来,只是听。
    时鹤本能地低下头避开视线,渐渐有了歌曲以外的杂念涌入大脑,令他再一次抬头快速瞥了一眼许暮川,许暮川微微歪着头,听得很认真,坐着的姿势没有动过,仿佛是不愿干扰时鹤的演奏。
    但时鹤能从余光感知到,许暮川不像刚才那般对这把琴能发出什么声音而好奇,只顾着欣赏雅马哈流畅简洁的琴体设计、没有看他。
    许暮川的视线此刻丝毫不错地留在时鹤的脸上,这般近的距离——膝盖几乎都要碰上,即便许暮川是近视、眼神不太聚焦,时鹤也不会产生错觉。
    时鹤不知道《yesterday》在他手中节奏渐渐提高了。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许暮川千万、千万不要认出他来。
    他于是将头低的更深,潮湿的发丝垂落,遮住眉眼,哒哒哒朝地板和床单滴水。
    他的手指也逐渐不受控制,“嗞”一声钝响,左手勾弦瞬间无名指不可控地抖了一下,紧接着半秒不到,时鹤的大脑突然开始介入肌肉记忆、控制双手,对琴弦的手感瞬间消失,他接二连三地弹错了几个音。
    曲子简单且耳熟能详,弹错了能一下子听出来,时鹤只好停了下来。
    没有共振,手指不再碰弦后,琴也安静了。
    暖气在稳定一段时间后开始运行,发出呼呼的微弱声响。许暮川摘下耳机。时鹤把房间暖气温度调得很高,监听耳机闷了一点水汽,他抽出几张纸擦干净,还给时鹤。
    时鹤尴尬地接过,“有点忘记了,不好意思啊,耳朵还好吧?”
    许暮川站起来,没有立即回话,他不露声色地吸了一口气,在时鹤看来像是想要点评但又忍住,说了一句与弹奏毫无关联的话:“你是不是找不到吹风机?”
    询问间,许暮川走到了卫生间,蹲下身在洗漱台的底层抽屉里取出一个黑色丝绒袋,拆掉袋子,将吹风机插好,放在冰凉的瓷砖台面。
    时鹤在床上没有动弹。
    他意识到许暮川方才不是在看他,只是在意他湿掉的头发。
    第4章 14:35
    到重庆的第一个晚上,时鹤依然没有睡好。
    大学的时候,时鹤与许暮川出去旅行的次数很少,每一次出远门,都是因为乐队要外出表演,行程匆忙,不到两三天就得返回学校上课。
    再加上当时许暮川一下课就做工,寒暑假也没空,时鹤的零花钱自打他搞乐队以来就被管控得死死的,两个人几乎都是在最没钱的日子碰到对方,没有留下任何旅行回忆。
    再到后来分手,二人此前约定好的毕业旅行也没有实现。
    像所有人口中的初恋一样,时鹤的这一段感情来去匆匆,最后连一张像样的双人照都没有留住。
    因此时鹤发现,这居然是他和许暮川第一次正儿八经的旅行,目的地虽然不是那一首歌里的的浪漫土耳其和铁塔巴黎,陪伴彼此旅行的身份也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躺在暖烘烘的被窝里,头发已经干燥温热,忍不住去想隔壁房间的许暮川正在熟睡。
    许暮川如果知道他是时鹤,恐怕会做出与他截然相反的决定,他一定不会留下来继续这段行程。
    时鹤一边责怪自己一边怨恨许暮川,几度挣扎,这才累得睡着。
    再醒过来的时候,时鹤有一点热,暖气开了一整夜,喉咙干痒,他不得不爬起来寻找水源。
    大口喝了半瓶矿泉水,时鹤缓过劲来,拿起手机看时间。
    14:35。
    “咳咳……”时鹤险些呛水,立即洗漱换衣服,抓着手机就去隔壁房间按门铃了。
    昨晚许暮川说早上要十点钟起床出门,对他来说十点算早起,不过他知道许暮川已经很仁慈了,像他们这种做生意的人,一般都会起得比鸡早。时鹤爸爸就是这样,回公司一定要比员工早,导致时鹤快三十岁的人了,每次回家还是会被他爸用拉窗帘的方式逼醒、一顿数落。
    他有点担心许暮川会不会生气,定好的行程只因为他睡过头给打乱。
    时鹤绞着手指,大气不敢出,道歉的话在肚子里来回打转。也不知道许暮川在这期间有没有来找过他,发现他睡太死根本不开门会有多气恼。
    时鹤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出来开门。
    “人呢。”时鹤再按响门铃,怕铃声不够大,抬手敲敲门,“momo,你在里面吗?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那个,为了补偿你,今晚饭钱我出吧?我请你吃火锅怎么样?”
    时鹤落手打算再敲一下,门应声开了半截,他望屋里看了一眼,屋内一片漆黑,和他自己刚出来的房间差不多。
    时鹤愣了一下,舒了口气,原来许暮川也没起床。看来是他爸爸年纪大了睡不着觉而已,不是所有上班的人都喜欢早起。
    “你说的,今晚吃饭你请。”许暮川睡眼惺忪留下一句话,把门打开了,转身回到放行李衣物的小隔间,没有拉上隔间门,背对时鹤直接脱下睡衣。
    时鹤不服:“我以为你醒了才这么说的,你怎么也起这么晚——”
    许暮川又把睡裤换下,全身只穿了一条内裤,时鹤吓得噤声,扭过头去。
    时鹤当然看了好多次许暮川的身体,但时鹤现在又不是“时鹤”,只是个旅游搭子,许暮川真没把他当外人,可能直男都这样,面对陌生人也能随便全脱了换衣服,若无其事一样。
    只见许暮川随手拿起一件白色的卫衣,转过来打量一下时鹤,又放下白色的卫衣换了一件深蓝色的毛衣和黑色毛呢直筒裤,皮带穿过后腰,一边扣好皮扣一边回他的话:“昨晚睡得太晚了,你呢?也没睡好?”
    “生物钟没倒过来……”时鹤错开视线,环视了一圈,房间里的书桌上好几样电子产品,许暮川连笔记本电脑都带过来了。
    “前几天在国外吗?”许暮川到洗漱台接水,时鹤听见了水声和电动牙刷轻微的嗡嗡声。
    时鹤有点羞赧,他不是在国外,他是在国内过着美国时区生活,于是没说话。
    牙刷的嗡嗡声停止后,许暮川洗了一把脸,擦干净手,回到行李间,打开箱子翻了一下,拿出一小罐白瓶,走过来递给时鹤,时鹤下意识接住打量上面的英文字母,许暮川说:“褪黑素,倒时差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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