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苏涟漪还沉浸再欢乐中,不仅使因初萤的手术有了曙光,更是因发现了现代所没有的奇药。
    她的血,不小心沾染到了李玉堂雪白的衣襟上,他有洁癖,若是放在往日,早就大发雷霆,立刻沐浴换衣,这件污了的衣,直接烧掉。
    但如今,他却愣愣地看着自己身上的一抹血,严重满是惊讶和疼惜。惊讶是,原来这人世间竟有如此真挚的友情,他虽与潇小耽从小玩到大,但为了潇小耽,他是不肯伤害自己的。
    苏涟漪,真是个奇女子,让他一再触动,此时更是开始动摇过去十几二十年的信念,甚至对自己的人格也有了质疑。
    虽然这麻药有效,但苏涟漪却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每个人的体制都是不同,甚至有些人天生体内便有一些抗药性。她不知初萤从前的生活如何,但就现在的了解,她死去的夫家应该家中不少钱财。
    若是如此,初萤定然也喝了不少补药或珍贵汤药,而自己本尊这一穷二白的身子,自然无法与之相比。
    若是初萤对麻药无效怎么办?
    即便是麻药有效,但效果不如她这般明显怎么办?
    若是手术一般,麻药失效,怎么办?
    这些问题,必须考虑。
    “李公子,这麻药大概能作用多久?”涟漪问。
    李玉堂回想了下刚刚苏涟漪向茶碗中倒的剂量,“按照你刚刚饮下的麻药,最少还能作用两个时辰,这麻药与迷药、春药不同,作用时间有效。”
    果然!
    “那如果再次饮用麻药,可以吗?”涟漪忙问。
    李玉堂微微摇头,“再一次补饮麻药,其效果也不会太好,可以说,这麻药,五天内只能使用一次,用第二次效果就不如第一次。”
    抗药性!?
    苏涟漪心中后怕、冷汗!好在她想到了这一点。虽然在这简陋的环境,手术的时间越短、病人的危险就越少,怎么也不会做两个时辰的手术,四个小时,在没有输血的情况下,多少止血钳都是不够的,但还是要作完全的准备。
    李玉堂见她面色微变,有些担心,“苏小姐,是哪里不舒服吗?”
    涟漪道,“不是,我……还有个不情之请可以吗?”她已经麻烦了李玉堂太多事,实在不好意思再开口,但事已至此,又必须要麻烦他到底。
    “苏小姐尽管说。”玉堂道。
    “一个时辰之后,麻药逐渐解开,你能不能……喂我服用迷药?”涟漪说着,自己想咬自己舌头,今天真是厚脸皮,求人没个完,李公子若是不耐烦,也是应该的。
    李玉堂又是吃惊,不知第几次吃惊,“苏涟漪,你又想干什么?”也不管什么礼节,指名道姓地说。
    涟漪苦笑,“因为我怕在手术过程中麻药失效,就如你刚刚所说,第二次补上麻药,效果也不会太好,所以,第二次补的是迷药,破釜沉舟。”
    李玉堂长长叹了口气,脸上满是无可奈何,用十分无奈的眼神看着苏涟漪,“苏小姐,你这是何苦?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或生或死都是她的命数。”
    涟漪失笑,“作为商贾的李公子怎么也相信这命数说?这些,都是统治者用来麻醉百姓们的工具,你能不知?若真是生死由命,那为何还要寻医用药?若真是富贵在天,那为何还要科举买卖?她,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朋友、最好的朋友,她面临生死,我若不尽到自己全力,又如何能对得起这朋友二字?她若是真的没了,我会一生愧疚。”
    苏涟漪的话又对李玉堂有了很大触动,他从来不知,对一个人可以这样,即便是对父母,他也从来没考虑到这一层。
    难怪……难怪潇小耽曾说过,他是自私的。
    他的心中,唯有自己,自己建立了壁垒自己居住,最后的结果却也是越来越孤单。
    他时常觉得孤单、空虚和烦躁,难道其原因,便是如此?
    涟漪笑着看他,“你有朋友吗?”
    李玉堂本想说,他有个发小,名为潇小耽,但话到嘴边,却不知是否该说,他本以为自己对潇小耽尽到朋友之义,但如今想来,根本没有。
    他每一次,都是有事之时才将那潇小耽找出来,发泄喝喝闷酒。
    涟漪不解地看了看李玉堂,没再说话,只是闭上了眼。
    不得不说,李玉堂的床还真是舒服,很软,身下的单子想来定时价值连城,沾在身上舒适无比,与自己家中的普通床单真是天然之别,果然,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好,想来,她也赚了一些银两,是不是也得添置些好东西,犒劳下自己?
    李玉堂想了很多、想了很久,在他想继续询问苏涟漪“朋友”的感觉时,却发现,苏涟漪已睡了去。
    李玉堂站在床沿,低头看着她包扎过的手臂,突然想起一句话——为朋友,两肋插刀。这形容君子的话,如今却被苏涟漪这个小女子做了去,实在让七尺男儿汗颜。
    玉堂怕她醒来,便不敢离开。
    好在,房间也有桌案,今日墨浓外出不在,他便只能唤来其他下人搬来卷宗账册,想继续工作,但却怎么也是无法集中精力。一双眼,忍不住看向床上的苏涟漪,脑子里却将她的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
    当苏涟漪醒来时,已是一个多时辰之后的事,她是被疼醒的。
    那么大的一条伤口,流了不少血,怎能不疼?
    疼了,就说明这麻药失效了。
    她的头能动了,扭头看去,一身白衣的李玉堂在专注看着手上账册,白衣上染了一块血,但主人仿佛浑然不知。他的长发垂在身上,黑白分明,显得他的衣更雪白,发更乌黑。
    他的容貌与身材,都极为修长,男子中少见的瓜子脸,却没有女气;狭长的眸子本妖娆,但却给人清冷。
    苏涟漪不得不感慨,难怪从前本尊如此痴迷,李玉堂,确实有让女人疯狂的资本。
    可惜……不是她的菜……
    她不喜欢这种遥不可及的美,太过虚幻,她更喜欢的是云飞峋的那种,很踏实,很真诚。
    刚想到这,苏涟漪又觉得自打嘴巴,那云飞峋连此时做什么都不告诉她,这踏实又从何而来?
    李玉堂发现了苏涟漪醒来,“苏小姐,你觉得怎么样?”
    涟漪笑了下,手臂疼,却没说出来,“接下来又得麻烦李公子了,一会帮我服下迷药,当迷药生效,就用同样得方法,在我另一只手臂上用匕首割,这一次不用银针了。”
    玉堂无可奈何,今日的苏涟漪就是疯了,而今日,他也注定了要陪着苏涟漪发疯。
    罢了,人生难得几回疯。
    “好。”李玉堂答应道。
    到底是李玉堂,心细,想到了苏涟漪喝了麻药又要饮迷药,身子疲惫、肚肠饥饿,特意让人准备了鸡汤,而后将迷药放入了鸡汤中。
    “苏小姐,得罪了。”准备为其喂汤,李玉堂先道。
    涟漪惊叹李玉堂的细心,“哪里,是麻烦了才是。”好香的汤。
    玉堂先是将垫子垫在了苏涟漪身后,而后与她迎面而坐,用勺子,一点点喂她,那动作无比优雅。
    本来苏涟漪不觉得有什么尴尬,是一种视死如归的心情。但被这种优质服侍之后,她却越来越尴尬,脸都红了起来。
    她真希望李玉堂捧着碗直接倒她嘴里,也不能这样一点点的……呃……鸡汤味道不错。
    一碗鸡汤空了,苏涟漪也迷迷糊糊的有种犯困之感,李玉堂将空碗放在一旁桌上,将垫子抽出,小心将苏涟漪又放平在床上。
    匀称的呼吸声,让他忍不住顿了一下,这种被人信赖的感觉很好,原来与人交心是如此简单。
    她的睡容如此恬淡,没了白日里的咄咄逼人和睿智机敏,十分……可人。他忍不住伸手轻轻触碰她的面颊,却又马上收了手,如同触电了一般。
    站起身来,深呼吸几次,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在确认迷药发挥效用后,执起了匕首,做了苏涟漪一再交代之事。
    苏涟漪不知睡了多久,只知在这柔软的床上睡觉是一件十分舒服的事,可惜双臂疼痛。一抬眼,看向窗子,蒙蒙亮,大惊。
    一下子坐起身来,看到一旁李玉堂坐在书案上,一只手支着头在打盹,“李公子。”小声唤了句。
    李玉堂一下子惊醒,放下了手,见她醒来,好似开心。走了过去,“苏小姐,现在觉得如何?”
    涟漪哪顾得上手疼?着急下了床,“抱歉,打扰多时了,天色已晚,我得急着回家,大恩不言谢,回头请你吃大餐,喝美酒。”
    当下地时才想起,自己鞋子都未脱,那脏的鞋底,定然是将李玉堂雪白的床单弄脏了,心中更为愧疚。愧疚之余,也感慨,李玉堂真是君子,因这古怪的时代有个古怪的规矩——陌生男人看了女子的脚就如同占了她便宜。
    苏涟漪怎么也是想不通,一个脚,有什么占便宜的。
    李玉堂愣了下,而后突然轻笑出声,也许因为刚醒,他本略带磁性的声音有一丝沙哑,很动听。“苏小姐你不用急了,此时不是黄昏,而是黎明。”
    苏涟漪惊恐地看向窗外,嘴巴动了几下,“你是说,这是……这是第二天了?”
    李玉堂第一次见苏涟漪这么可爱的表情,笑着点了点头。
    苏涟漪要疯了,天啊!这是什么?这分明就是夜不归宿!还不知飞峋会怎么担心,他会不会多想?她……她……都怪她!
    玉堂道,“我让人备了粥,吃一些粥再走吧,路途遥远,你昨日晚膳也未用,怕你体力不支。”他忍不住看向她两条手臂,其上有两道不小的伤口。
    涟漪也觉得,靠此时的体力怕是支撑不回家了,反正已经过了夜,也不差这最后一个时辰了,便留下来在黎明只是用了早膳。
    餐桌上,两人相对而坐,李府的别院很简单,但这早膳可不简单,可见这李玉堂平日里是个比较在乎享受之人。
    一碗清粥,十小盘菜,十分精致可口。
    两人在餐桌上并未多语,用过膳后,苏涟漪婉拒了李玉堂的相送,自己跑到了苏家酒铺,她的小驴车还在那里。
    而后,赶着小驴车,怀着一颗十分忐忑的心,回了苏家村,自己的家中。
    ……
    当苏涟漪将驴车赶回家时,已是天明,家家户户正烧火做饭,到处处弥漫着饭香,炊烟徐徐。
    就在苏涟漪蹑手蹑脚准备将车卸套,让小驴子休息休息时,一直强壮的手臂将她手中的工作夺了过去。
    涟漪惊恐地回头,看见了云飞峋那张冰冷又僵硬的脸,“呵呵……早啊,飞峋……”其实她没做什么亏心事,本不用这么忐忑,却怕他追问昨日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为什么做。
    飞峋没理她,动作熟练地将驴子卸下。
    苏涟漪小心翼翼地观察这云飞峋,这一瞬间,竟有种又回到两人初见面时的情景。
    “飞峋,昨天因为酒铺突然有了事……”
    “进屋说。”飞峋道,那声音也是冷冰冰得。
    涟漪叹气,这女人夜不归宿,在现代也是要不得的,何况在这古代。如同一名做错事的小孩儿一般,乖乖跟着飞峋入了院子,入了屋。
    “吃早饭了吗?”飞峋问。
    “吃过了。”苏涟漪回答完又后悔了,因为能感觉到,飞峋的心情更不好,脸拉得更长了,好像吉林长白山。
    两人站在客厅,云飞峋等着苏涟漪的回答,苏涟漪挣扎着怎么说谎,一抬头,看见他满是血丝的眼,“你昨夜未睡?”
    飞峋却答非所问,“以后你去县城,我陪你。”
    涟漪惊讶,“你不是说有任务在身,无法离开村子吗?”
    飞峋闻此,浑身僵住,好似矛盾挣扎,最后的话从牙缝中挤出,“那也陪,我……顾不得了。”
    涟漪噗嗤一笑,伸手去戳他胸膛,“小样儿,年纪不大,醋劲儿不小。”
    飞峋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入怀中,涟漪大惊失色,好险!真的好险!刚刚只要他再向上一点,就碰到她的伤口。她的伤口虽疼,但到底是皮肉伤,只要忍着疼不做剧烈运动,是影响不了日常生活的。
    “苏涟漪,你知道昨夜我多担心你吗?若不是因为这该死的任务,我早就去县城找你,我真怕你……怕你……”怕她出意外,或遇到歹人,这种不吉利的话,他不想说出口,但昨夜种种幻想纠缠在他脑中,怕的要死。
    恨不得遇到危险的是他,而不是她。
    涟漪赶忙从他怀中将自己两只胳膊抽了出来,怕碰到伤口,若是渗出血就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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