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来了啊。”白易抽出一根雪茄,毛毛主动接过雪茄刀,剪好后递给她。
    傻昆一脸雀跃,问白易:“大小姐,让毛毛跟我在一起好不好?我那里已经安排好了人手,都是他以前做过的事,很快就能上手,我还找了两个机灵的让他用,办公室就把我的给他就行了,反正我天天跟着你也用不到那么大的地方。”
    白易抽了一口雪茄,眯眼看墙上的一幅画,画上是一只上山虎,白虎。
    当天下午,华超出了一份人事调动,傻昆不再随身负责白易的安全,接手公司的一个大型项目,新来的那个男人负责保护白易的安全。
    在外人看来,傻昆这是更得老板信任了。华超上下纷纷羡慕不已,但傻昆却不怎么高兴,上顶楼找白易。
    可白易的私人超短裙小蜜抱歉地送走傻昆:“老板出门了。”
    ***
    白家是做生意的,黑白两道都有他们家的地盘,但白家人丁并不兴旺,白易她老爹身体不好,没有执掌华超一天,华超是从白易爷爷手上直接传给白易的。白家这一代只有白易一个,就算是个女孩也是眼珠子一样宝贝着,生怕出事。白易出门从来都是大阵仗,没带够二十个保镖她爷爷都不让她踏出家门一步。
    从前二十个保镖的头子是傻昆,现在变成了毛毛。
    白易拎给毛毛两个纸袋子,指了指内间。大楼顶层不仅是接待贵客的地方,也是白易的休息室。前面和后面用书架分割。
    既然给老板当保镖,就得有一副精英相。毛毛摘了帽子,将留长一些的头发往后梳理整齐,在台子上找到白易的发胶,不客气的喷了点固定发型,最后换上纸袋里的西装和皮鞋。
    衣服很合身,毛毛拎着一条满是花朵的领带走出去,站在白易面前。
    白易看见这副模样的毛毛,哟了一声,拍手鼓掌道:“你这样顺眼多了,真不知道盛赞当年是怎么忍受你那副杀马特的模样。”
    提起故人,白易没有丝毫的抱歉,反而相当傥荡,这就是见惯了生死的反应。毛毛也不觉得一提起阿赞就要哭哭啼啼,他虽然死了,但永远活在他心里。但是,毛毛不想就往日自己的造型跟这个男人婆多说什么。
    你懂什么?你这个不男不女怎么能领会爷通身上下完美到极致的一切?杀马特?爷爷杀了你哦!
    白易也不在乎自己手下这么把老板当空气,兀自往外走。毛毛给人当保镖,老板去哪他就得跟着,白易的性别在此时真是一点阻碍都没有,女人?这个女人去洗手间你也得跟着!
    白易领着一大堆保镖来到女洗手间,毛毛守在最前面,如二十四孝老公那样拎着白易的包堵在门口。等白易办完事出来,毛毛说:“你干脆跟着我用男厕所算了,反正没人看得出你是个女的。”
    在场的二十个保镖极其快速地垂下头,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白易倒是豪爽:“好啊,下次一起。”
    毛毛把包还给她,说:“没脸没皮宇宙第一。”
    白易干脆往男洗手间走,边走边问:“你现在想撒尿吗?我陪你一起啊!”
    开玩笑,爷们撒尿怎么能有个不男不女在旁边?毛毛哼了哼:“算了,有你在爷尿不出来。”
    白易:“ok,你不尿我们就出发。”
    毛毛:“……”
    五个保镖随第一趟电梯一齐下去,毛毛不会打领带,此刻正对着电梯门挣扎,白易就当着这五人的面,双手拉紧了毛毛的脖子。毛毛放开手让她来,白易个头够高,给他打领带不需要踮脚,分分钟搞定。
    毛毛觉得这男人婆挺可怜的,一般人家的小妹儿哪个没结婚前是会打领带的?看这位,从小到大都穿男装,这份手艺大概是天天给自己打领带练出来的吧?
    出电梯时前台小妹儿都在偷瞄毛毛,觉得他帅呆了!
    白易忽然顿住脚步,回头看了看那几个小妹儿,变出一个笑脸,问:“帅吧?”
    小妹儿都点头,觉得保镖头头和他们家老板一黑一白简直般配shi了!
    白易好像十分满意小妹儿的反应,吹了记口哨离开。她走到车旁时等了等,保镖头头戴着一双黑皮手套,为她拉开车门。
    ***
    毛毛走后,离烟开始天天往唐人街跑,只有呆在中餐馆里,见到南叔,她才能肯定毛毛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自己的幻觉。
    南叔怪心疼的,一个劲给胖宝宝做好吃的,可离烟却吃不下,不是那个味道。她常常在中餐馆一呆就是一天,帮南叔接接电话擦擦桌子,这里有属于她和她喜欢人的很多回忆。回家后,她就憋不住了,想要找个人说说话,想要有个人陪陪她。
    电话只能打给爷爷,只有爷爷对她最好。
    离烟带着很重的鼻音撒娇:“爷爷,我一定要嫁给许家小儿子吗?”
    爷爷无所谓地耸耸肩:“随便啊,如果你不喜欢就不嫁好了,干嘛一定要嫁他?”
    离烟就不说话了,一直沉默沉默——如果没有许文博,是不是一切就会不一样?
    楼将军是个多么聪明的人,当下就问:“哪个臭小子欺负你了?带回来!爷爷拿马鞭抽他!”
    离烟忙否认:“没有的,什么啊,人家只是想爷爷了!”
    她是真的很想爷爷了,小时候呆在爷爷身边的时光是那样的无忧无虑。离烟特别严肃地说:“爷爷,您一定要一直陪着烟烟啊,不要离开烟烟啊。”说着说着又要哭了。
    “爷爷又不是老妖怪,爷爷迟早是要死掉的咯。”楼将军很现实,他的老战友还活着的已经很少了,物伤其类,他最近越来越力不从心,想来那天已经不远。
    离烟一听这话,彻底哇啦啦哭开来:“呜呜呜呜……什么呀!您重说!刚刚说的不算!您吐口水重说重说!”
    楼将军一边腹诽小孙女越养越娇真是没办法,一边恩了声:“知道了,小丫头。”
    “知道什么呀!”离烟满脸鼻涕。
    “爷爷是个老妖精,永远陪着烟烟啊!这下行不行了?!”
    离烟破涕为笑,娇娇恩了声。
    ***
    毛毛做了几天保镖头子开始得心应手,以前他是坐在黑车后座上的人,现在他的位置在副驾驶室。车上放着邓丽君的歌,毛毛很少见到这个年纪的小妹儿喜欢这种曲风。
    白易问他:“你最喜欢邓丽君的哪首歌?”
    毛毛从前面回头说:“我妈喜欢她所有的歌。”
    白易用皮鞋踹座椅,毛毛只好按照自己的风格说话:“妈哟,老子跟她不熟啦你个奇葩!”
    白易也真奇怪,好好跟她说话她不要,非得毛毛这么贱贱的她才开心。她收了脚,弹弹上面不存在的灰。车子在美国最繁华的高楼前停下,毛毛先下车,环视四周确定安全后,敲敲车窗玻璃,白易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带,单脚跨出车外。
    她并没有进到高楼内,而是在旁边找了个咖啡馆坐下,她占了一条大沙发,歪在上面打电话。不一会儿,一帮人从高楼里出来,直直走向咖啡馆,毛毛挡在白易前面,白易拍拍他:“别紧张,都是朋友。”
    毛毛挑挑眉,你跟你朋友都是奇葩,带着几十个保镖喝下午茶!
    白易看懂了,大笑起来,骂他:“烦死人!”
    等人坐定后,毛毛就站在靠窗的地方时刻警戒,虽然这奇葩说是跟朋友喝下午茶,但白家大小姐如果喜欢,喝个下午茶都有本事让你体验一把血雨腥风。别的都好说,但只要这奇葩出了一丁点差错,他毛毛都得先把自己了解了,免得白老还得费心招呼他。
    一串学生打扮的孩子经过这条马路,他们边走边讨论着什么,其中有一个东方女孩,穿一件大红的毛衣,并没有参与其中,她的眉眼里隐着惆怅,在红绿灯变化时最先踏上斑马线,快速穿过马路,站在对面等同伴。她并没有发现来自咖啡馆里的一束追光。
    毛毛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看着她和不同肤色的同学拐了弯,消失在自己眼前。
    白易在唤毛毛,让他把车里的雪茄拿过来。毛毛几乎是立刻就回了神,没有丝毫偏差地去车里取来了小木盒。
    白易的观察力却无比惊人,她在对方点烟的间隙用中文说笑般问毛毛:“看上哪个小妞了?”
    毛毛哂笑:“老板,我只是个打工仔。”
    ☆、第31章 白老
    找了一天有空,白易带毛毛去见她爷爷。白老从小把白易当男孩养,就指望她接手自己的事业和一帮兄弟。白易从小在男人堆里长大,爷爷是她心中最高大的存在。
    白老把公司交给白易后真的做到了全身而退,公司和白家的一切事物都听白易的,他一概不插手,只有白易自觉拿不定主意请教爷爷时他才会指点一二,自己养出来的孩子自己知道,白易也不负她爷爷的众望,接过掌家权后事事办得井井有条,黑白道上皆不敢因为白家换了个姑娘出来办事就轻看些许。
    车子穿过繁华路段朝前一直开,路上渐渐多了些中国人。毛毛从前座回头询问:“我们这是去哪里?”
    白易闭着眼轻轻跟着邓丽君哼歌,告诉毛毛:“回家,去见我爷爷。”
    毛毛拉开车顶的化妆镜整理了一下领带,背脊挺直。
    毛毛没有见过白易她爷爷,只听道上人都说白老侠义,毛毛作为小辈头一次拜见白老,心里微微有些紧张。
    白易微微撑开眼,起来拍了拍毛毛:“不要紧张。”
    毛毛恩了声:“我没紧张。”
    车子已经驶离了市中心,一条柏油马路直通某处,毛毛摁下车窗探出头,无法相信在美国这样的地方居然能有一座古老的东方庭院。这座庭院与这个国度格格不入,仿佛是时空交错时的幻象。这一次,白易不需要毛毛为她开门,她先下车来,站在门口等他。
    偌大的庭院,纵向极深,白易带着毛毛穿过曲折环绕的回廊,亭子外头还开着梅花,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站在院中扎着马步练拳,毛毛感觉到白易刻意放轻了脚步,他立刻也学着这么做。
    白易在外面嚣张得没有人样,在她爷爷面前却乖的像兔子,白老挥出一拳,虎虎生风,枝桠上的一朵白梅落在他的手背。老人以一个太极手势翻转,收势极快,深深吐纳后收起马步,闭目冥想。
    白易极其狗腿地等她爷爷冥想过后挨过去将汗巾递上,才过完年没多久,外院的气温低,刚刚练完拳的白老一头是汗,头顶冒着白烟,他接过汗巾擦脸,眼看了看站在远处一身保镖打扮的毛毛。白易压低声音对爷爷说了毛毛的事,她比白老高了半个头,说话时极恭敬地弯着腰低着头。
    白老没发话,毛毛就站在远处不动,他微微颔首,一派礼貌懂事的模样。白易边说边看过来,见他这副骗人的样子嗤地笑了起来,又跟白老在那边嘀咕什么。白老也带了些笑意,说:“你带他进去,我去换身衣服。”
    白易带着毛毛进到白老书房,过了不一会儿白老也过来了,坐下后笑着对毛毛说:“盛赞是不错,但你也不差,既然来了,就好好做事,在这里,没人敢动你。”
    三千港的这番动荡想必道上的人都有所耳闻,毛毛也不遮掩,坦坦荡荡的坐在那里,对白老说:“不,阿赞比我厉害多了,我只是跟着他而已。”
    白老满意的点点头,这年头,有这份胸襟的年轻人不多了,他最是喜欢讲义气的小朋友。
    白老问毛毛:“仇家解决了没有?需要帮忙吗?”
    毛毛摆摆手:“这点小事不需您费心。”
    白易在一旁插嘴:“爷爷您不知道,他一个人挑了白狐社的老窝,二傻子之前还想帮他,结果人家瞧不上!”
    白老想起什么,哦了声:“那个教堂?”
    毛毛点点头。
    白老有些意外,更多的是欣喜,这样的人现在留在他们白家,就是一份助力,假以时日,他将成为白易不可或缺的左右手。到时候白易身边有傻昆和他,白老觉得自己就可以放心的走了。
    “白易啊。”白老说,“你去把茶盘拿来,我们泡杯茶喝。”
    他特意把白易支开,单独与毛毛说了几句。白易似乎知道爷爷有话要说,所以取个茶盘取了老半天都不回来。
    “你现在跟着白易,干保镖?”白老上下打量毛毛的衣服。
    毛毛低头看了看一生黑却有条五彩斑斓花朵领带的装束,无奈的点点头。
    白老笑了:“白易太胡闹。”
    毛毛摆摆手:“我欠她一个人情,随她,高兴就好。”
    白老收了笑,严肃地问:“欠她人情,所以投靠我们白家?”
    毛毛点点头,说了些往事:“本来没想这样,那天我都打算回家了……不过现在也不错,跟着白易挺好的。”
    白老叹息一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过你这样回去实在太可惜。白易眼光不错,这件事办得叫我喜欢。毛毛,你好好跟着她,也能像以前那样,走出去大家都要喊你一声大哥。”
    大哥不大哥的毛毛并不在意,他从来就没在乎过这些东西,但他现在是白家的人,主家要他做什么,他就得听话。
    白老自认这辈子从没有看错过人,他认为毛毛是放不下的,当过大哥的人怎么可能甘心当小弟。只要他想出人头地,白家就能留得住他。
    人,只要有这份心,就能做到自己想不到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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