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危险?
    憨子抬起头,主人自己不就是个危险人物吗?
    对某些人来说,主人才是最大危险,不是吗?
    这问题,憨子又是答非所问,玉绯烟完全败给它了。
    “憨子啊——”
    就在憨子以为自己已经顺利过关的时候,玉绯烟忽然笑眯眯地盯着它,“你说,如果下一次我见到夏侯擎天,告诉他,你不但好吃懒做,不听我的话,还总是出去勾搭小母狗,不保护我,他会怎么对你啊?”
    立刻,憨子打了个寒颤。
    小姑娘,你这是污蔑,是诽谤!
    你陷害伦家,主人那么英明神武,是不会相信你的!
    更何况,小母狗战斗力太差,伦家不喜欢小母狗!
    一点都不喜欢!
    “哦?真的吗?要不然我去试试?看他是相信我呢,还是相信你。”
    即便玉绯烟笑得像仙女一样,纯洁美丽,可在憨子眼里,她已经变成了一个狠心的小魔女。
    憨子早就清楚,小姑娘在主人心里的位置那是顶靠前,顶靠前的!至于它的排位,那是老后面了!
    万一玉绯烟真的告黑状,以夏侯擎天对她的宠爱程度,一定会废了它的!
    伦家不要——
    小姑娘,有事好商量,对不对!
    立刻,憨子换了一副谄媚的脸。
    我们好歹是朋友!
    这一路咱们相互扶持,相处愉快,你怎么可以这样对伦家!
    你舍得吗?
    “那你就告诉我夏侯擎天在哪儿?他今天的样子让我非常担心——”玉绯烟的语气非常真诚,憨子也知道她是真心为主人好。
    可是,憨子的确不知道夏侯擎天去了哪里。
    见憨子继续摇头,玉绯烟非常无奈,“那你们之间有没有特殊的联系方式?如果有,你就告诉他,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不管他是对是错,我都站在他这边!让他遇到事情不要自己扛着,好歹还有我。两个人一起扛着,总比一个人坚持着要轻松一些。”
    玉绯烟的话,让憨子感动不已。
    难怪主人到了这个时候还始终惦记着小姑娘,她这么善良美好,真的是个好女孩,值得主人这样对待!
    要不是夏侯擎天早有命令,不能和小姑娘肢体碰触,憨子恨不得扑上去舔她一脸水光。
    ------题外话------
    对不起,今天更新晚了!下午尽量把明天的文写出来!在家里晒成黑兔子啦!
    ☆、68猫儿,我是怪物呢
    小姑娘,你的话伦家一定会传给主人!
    这件事情就交给我,你放心吧!
    他们在夏侯擎天的事情上达成共识后,一人一犬,离开了废弃的宅院,夕阳西下,把玉绯烟和憨子的背影拖得很长很长。
    “两个人一起扛着,总比一个人坚持着要轻松一些——”
    等玉绯烟离开后,夏侯擎天再次出现在宅院里,静静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念着她留下的那句话。
    “可如果爷是怪物呢?猫儿,你还会这样温柔地对待我吗……”
    脱下面具的夏侯擎天脸颊上金光一片,纯银色的长发垂到脚边,在他深邃的紫眸里,流淌着复杂的情绪,耳边又响起那个女人惊恐的面容和犀利的尖叫声:
    “你是怪物,你不是我儿子,你是妖孽!你走开啊,我不要见到你!”
    呵……
    猫儿,你看,连生我的人都嫌弃我呢!
    这样的我,你还要吗?
    你还敢再给我承诺吗?
    扶住门框,夏侯擎天裸露出的手背金光闪闪,像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金色鳞片,在夕阳下格外炫目。
    闭上眼,夏侯擎天满脑子都是玉绯烟的一笑一颦。
    “夏侯擎天,我是认真的!”
    “在你眼里,我可能太弱了,但是我肯定会越来越强!如果某一天,你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危险,我一定毫无条件地帮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猫儿……
    千万不要背叛我!
    夏侯擎天扣住门栏,只是轻轻用力,整个门栏都坍塌下来。
    尘埃浓浓,夏侯擎天缓缓地走到荒芜的空地上,任夕阳铺洒在自己身上,由着自己变成金色。
    猫儿,如果连你都在我心头上捅刀,我怕,我会变疯变魔,堕入地狱——
    别逼我拉你下地狱!
    别离开我……
    夜晚的归于城,比白天更加热闹,确切地说,这才是一天重头戏的开始。
    看对眼的少男少女们羞答答地借着昏黄的灯火在路上,在桥边,在各种地方约会着。
    不过,即便深陷在这个爱情洋溢的夜晚中,玉绯烟也丝毫没有收到周围那些秀恩爱的情侣们的影响。
    她早就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恨不得立刻找个地方大吃一顿。
    至于憨子,更是毫无节操感,垂涎三尺地看着街上行走着的少男少女们,口水一滴一滴,从它的嘴角滴落下来。
    好多小鲜肉!
    滋味一定很好!
    哟,那个小胖墩,他的小猪蹄看上去好美味,真的好想舔一舔,哪怕是舔一口也好啊!
    小姑娘,伦家好想吃肉肉——
    憨子咂着嘴巴,大口大口地吞咽着口水,两只铜铃大小的眼睛里更是冒出像饿鬼一样的光芒。
    憨子专门盯着那些稍稍丰满的少男少女。
    在他的审美中,只有这样稍稍偏一点肥肥的肉肉,不太油腻,又油水十足,才是滋味最好的,不但能填饱肚子,而且口感极佳,并且耐饿,吃一个,能管一天呢!
    如今,这满大街上行走着的都是美味佳肴,让憨子越看越发觉得肚子空空,饿得不行。
    看到憨子的馋嘴模样,玉绯烟不由得想起了另一个吃货——霍神医。
    也不知道霍神医和程冠中现在怎么样。
    他们回了药王阁有没有和掌门发生冲突……
    不过,想到不久之后大家就会见面,玉绯烟也不那么着急,寻了归于城里最大的酒楼,玉绯烟带着憨子走了进去。
    “小二,上一百斤牛肉,一百斤羊肉,一百斤猪肉,另外弄几个招牌菜,快点儿!”
    玉绯烟声音柔软甜糯,但是说出来的话,却吓死个人。
    妈妈呀,三百斤肉!
    这个小姑娘看着娇娇柔柔的,怎么胃口这么好!
    立刻,所有人对玉绯烟行注目礼,只等看到她身边的憨子之后,大家才算明白过来。
    好家伙!这么大的狗,他们可是头回见到。
    就它的体型,绝对能吃三百斤肉。
    城里什么时候开始流行养大狗了?这小姑娘应该很有钱吧!否则,照这种吃法,一般人家可是养不起这样的狗呢!
    憨子哪里会在乎别人的想法,一看到热气腾腾的卤牛肉被端上来,它来不及哈气,一口连盆子都嚼碎了吞了下去。
    猛地察觉到自己的两只手差点儿被大狗吃掉,店小二双腿不由得微微发抖。
    还好他警惕心极强,收手及时。
    否则,他双手就要成为大黑狗的美餐了。
    “姑,姑娘,这餐具……”
    一想到大黑狗吃掉了盆子,店小二只好看向玉绯烟。
    “放心,钱一分都不会少你。”玉绯烟说完,摸了摸憨子的头,“憨子,下次别把餐具吃了,不好消化的!我可不是兽医哦!”
    “嗷——呜——”
    伦家知道啦!
    那东西也不好吃,要不是太饿,伦家也不会这样!
    伦家又没有异物癖!
    见憨子能听懂玉绯烟的话,店小二连连称奇,等他再次把肉端上来,这一次憨子乖乖地只吃肉,盆子依旧好好的。
    “血,你看,那大狗有意思吗?!”
    二楼包房,沐淰曦指着一楼的黑色大狗,冲玉千血说道。
    “从刚才他们进来,你就一直盯着那只狗,你要是喜欢它,我就抢过来送给你,怎么样?”
    “我不喜欢抢来的东西。”
    玉千血声音冷淡,“你到底什么时候放我走?”
    “不是说好了,只要我找人治好你,你就是我的人吗?我现在还没有找到这样的高人,怎么能让你走呢!”沐淰曦靠着窗边,深棕色长发像绸缎一样披散在她身上。
    “也不知道哪个混蛋,把天香楼搞成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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